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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一条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基础上,针对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评审补充要求。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予以执行。第二条本补充要求所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的活动,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第三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应涵盖对机动车的检 验领域。第四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 人要具备机动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或者技师以
2、上技术等级,有3年以上机动车检验工作经历。授权签字人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安检业务,熟悉机动车的理论与构造,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检验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练掌握检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驾驶机动车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应当持有与检验车型相对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第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 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周边道路宽阔、交通顺畅、便捷、进出的道路视线良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场地建筑必须能够满足标准规定的申请承检车型检验项目的实际需要,有检验车间、试验车道、驻车坡道、业务大厅、停当场、站内道路、办公区等设施。第六条机
3、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检验车间各工位要满足相关面积要求,厂 房宽敞,通风、照明、排水、防雨、防火等安全防护满足要求。车间内部尺寸和车间出入门尺寸应当满足相应检验车型的需要。检验车间应当充分考虑车间的空气流通,必要时应安装车辆废气排出装置,降低车间内的空气污染。第七条车辆底盘部件的检验应与承检车型相适应,操作空间满足要求,有良 好的照明、通风和信号装置。应能保护车辆底盘部件检验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人行通道应当设置隔离栏和标志,与检验通道隔离,宽度不小于1m。第八条检验车间应当铺设易清除污物的硬地面(如水泥、水磨石等),地面强度应当满足被检车辆的承载要求,行车路面纵向和横向坡度不大于0.1,滚筒制动
4、性能检验台工位前、后地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长度和宽度应与检验车型相适应。检验车间出入口应当设有引车道和必要的交通标志。 第九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试验车道长度和宽度应当满足检验工作 的要求,铺设有平坦、硬实、清洁的水泥或者沥青路面,并设有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附着系数应当不小于0.7。驻车坡道应保证安全。在用机动车检验时,在不具备试验坡道的情况下,可参照相关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仪器,测试驻车制动性能。第十条停车场地面积应当与检验能力相适应,不得占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构的外道路停车。停车场地应当为水泥、沥青或者其他硬地面,能承受车辆的碾压,并在场内划分停车线和车辆行驶通道,保持进
5、出口畅通;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安全、照明设备,各设施布局能够保证检验流程通畅,不产生车辆交叉干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内部的道路应当为水泥或者沥青路面,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引导牌。道路应当视线良好、保持通畅。转弯半径、长度应当能满足承检车辆出入的需要。第十一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业务大厅应当便民,并满足以下要求(一)各业务窗口应当分工明确,设置标牌。其数量能满足实际办公的需要; (二)室内应当宽敞明亮; (三)大厅内应当设公示栏,公示服务承诺、检验资质、各种手续规定、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第十二条应当设置各岗位职责、车辆检验流程图、检验工位布置图、监督橱 窗等服务性设施,设施布局应当合理。
6、第十三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所使用的检验设备必须拥有所有权。汽 车主要检验仪器设备应当采用固定式,摩托车检验可以采用移动式。第十四条仪器设备检验项目所用检验仪器,应采用数字式二次仪表,并具有数据通讯接口,能够进行联网控制。仪器设备检验项目所用固定式检验仪器,应当采用计算机联网,实现自动检验、打印报告。计算机联网检验控制系统,不是改变联网检验仪器设备的测试原理、分辩率、测量结果数据的有效位数和检验结果数据。检验参数的采集、计算、判定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按照GB21861的规定保存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记录和报告,检验记录还包括复检记录和路试记录,其他记录的保存期限为6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同时具有GB21861中的所述车辆类型中的类或几类车型的全部检验能力,不得 分包。应使用GB21861及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依据GB7258的要求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