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佛物须上香念偈之后方可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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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佛物须上香念偈方可撤下、否则便为盗罪依法义,无论在寺院,或于家中摆设香案,以香、花、果、饮食等物供佛,供养完毕,须上一柱清香,念诵一遍赎果偈,然后方可撤下果品饮食等,若是香花供佛,于花萎之后,亦须上一柱清香赎回该花,方可撤下处理,而多日香烛供佛之后,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烛枝等物时,亦须先上一柱新香向佛赎回,然后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须待另赎. 若是供佛之后,没有上香念偈赎回而便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处理,皆是盗取佛物的行为,佛乃三界无上福田,施佛一香一花获无量福报,相对的,盗佛一物则必得无量罪业,果报不堪设想. 佛子恭敬供养佛像,佛必现身受供,我们的福报也是因此而获得的,但

2、由于业障及其他因缘等,多数情况下我们是见不到佛之化身的.然而,纵观当今广大善男子善女人,能如法践行此一侍佛之道者似乎不多,很多人都是在供佛完毕之后,径自取下供品便走,却不知已在不知不觉中造下了盗取佛物之罪,供佛自有功德,却不料每修一份功德之后,便又造下一份重业,殊为可叹!若依法义,亏佛物者,当向佛忏谢,然后计算所亏负物,以数倍偿之,同修们若曾犯如上过失的,亦无须太过担心,可向佛至诚忏悔,发誓尽未来际宁断身命,永不复作盗三宝物之恶行,计量往昔所曾盗取供品之价值,以数倍价值之物偿还于佛,如此则罪应得灭了.此行犯者甚多,若见此贴之师兄,烦请广而告之,救护学人,亦为自身修集一番大功德也! 万法虽空,因缘果报不虚,慎之,慎之! 赎果偈示意: 愿此清凈香,贖回供佛物 祈請佛加持,增長諸福慧 正法傳十方,皆共成正覺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3稱)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南无地藏菩萨摩诃萨,南无大势至菩萨,南无清静大海众菩萨。愿以此发贴救护佛子之功德,悉皆回向灭除世间所有的人因不知规仪所造一切盗取佛物及三宝物之罪,唯愿众佛、众菩萨慈悲护念,令我等所造一切盗罪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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