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课程之劳动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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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课程,劳动关系管理,一、劳动关系管理问题的起源,起源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西欧各国爆发的工人反抗 运动。这个时期受亚当.斯密“劳动是国民财富的源泉”的 影响,劳动关系表现为:, 1、资产阶级压低工人的工资、延长工时、压迫工人; 2、工人争取工资,为改善劳动条件而斗争等,二、科学管理时期的劳动关系管理,受泰勒科学管理制的影响,资本家强调规定、标准 来管理工人,提高管理效能,加强了对工人的剥削,忽 视工人的承受能力,劳动关系表现为:, 1、工人运动发展, 2、工会组织广泛成立 3、出现了集体谈判,三、行为科学理论期的劳动关系,霍桑试验,把人当作了社会的人,人际关系、 情感、心理、

2、期望等对于提高生产效率有重大作用, 1、政府进行立法,宏观调控, 2、企业更加关注员工的社会性特征, 3、冲突逐步制度化,集体谈判应用范围扩大,四、成熟的劳动关系时期,1、政府充分认识到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加强了法制建设和 社会保障制度,2、冲突的激烈程度在不断下降,合作成为劳动关系的主流,3、解决劳资矛盾、劳资争端的途径趋于制度化和法律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

3、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3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大纲,劳动者派遣管理 劳动者派遣的概念和特点 劳动者派遣的成因 劳动派遣相关法规,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和内容 工资指导线内容和制定原则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方法,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编制审核劳动安

4、全卫生预算 制定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氛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的概念、分类、产生原因与处理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含义原则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第一节 劳动者派遣管理,一、劳动者派遣的含义 二、劳动者派遣的特点 三、劳动者派遣的成因,知识要求,2019/8/31,9,(一)劳动者派遣的含义(351) 劳动者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动者派遣协议,由劳动者派遣 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劳动者和派遣机构从中获得收入 的经济活动。是非正规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 概念辨析,不考虑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地位

5、,将劳动者等同于,物、等同于可以随意支配的一种财产,有悖于现代文明的发展。,雇员租赁,人才租赁,劳务需求主体所接受的是劳务行为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依附在劳动者身,上、可以让渡的劳动力的使用权;劳动管理组织由劳动供给主体负责 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劳动者派遣主要涉及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劳动指的是劳动力的消费过程,作为一种人的行为和社会过程,只能对其 进行组织和管理,不能派遣。能够派遣的只有劳动者。,劳务派遣 劳动派遣, 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即劳动者,也成为劳动力。劳动者派遣等同于劳动力派 遣。劳动力是劳动经济学上对劳动者的称乎。,劳动力派遣,2019/8/31,10,劳动者派遣机构 (形式雇主),受

6、派遣劳动者,订立 劳动 合同,服从接受单位指挥命令, 遵守接受单位内部劳动规 则,并实际给付劳动,社会保险,提供 福利待遇,订立劳 动派遣 合同,进行劳动组织,劳动安全教育等,支付派遣,费用,接受单位 属于有劳动没有“关系”的 实际劳动关系,(二)劳动者派遣的性质 劳动者派遣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是雇佣和使用相分离。涉及三种主体 和三重关系。劳动组合关系 属于有“关系”没有劳动的,形式劳动关系 支付工资,缴纳,劳动者派遣管理,劳动者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对于受派遣劳动者两两之间都是劳动关系(不完整的劳动关系) 由劳动者派遣协议将二者连接起来,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二、劳动者

7、派遣的特点,1,形式劳动关系的运行 劳动者派遣机构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是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 用人单位。 劳动者派遣机构的职责: 劳动者的招聘、甄选、考核和录用; 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支付工资、提供福利待遇; 为受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督促接受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收取派遣劳动者接受单位支付的派遣劳务费; 行使和履行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者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以及与接受单 位订立的劳动者派遣协议约定的应由本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受派遣的劳动者享有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劳动者派遣的特点,2,实际劳动关系的运行 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是实际劳动关系的主

8、体之一,是获得劳动者实际 给付的用工单位。 劳动者接受单位的职责: 为派遣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管 理,制定和实施与派遣劳动者相关的内部劳动规则,实施其他的劳动管理事 务; 向劳动者派遣机构支付派遣服务费; 行使和履行与派遣机构订立的劳动者派遣协议约定应由本方享有和承担的其 他权利和义务。 派遣的劳动者行使和履行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派遣协议约定的应由本人 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派遣的特点,3,劳动争议处理 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虽然也涉及派遣劳动者的利益,但 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属于民事纠纷。 形式劳动关系与实际劳动关系运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

9、,应当依照一般劳 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与程序处理。 形式用人主体和实际用人主体合谋共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形式用 人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都应当作为被诉人。 处理异地劳动争议的原则: 派遣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的劳动争议,由派遣机构所在地管辖; 派遣劳动者与接受单位的劳动争议,由接受单位所在地管辖; 派遣劳动者与派遣机构和接受单位的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派遣,协议的约定,由当事人选择派遣机构所在地或接受单位所在地管辖。,2019/8/31,15,三、劳动者派遣的成因,将实际用人单位内部的“非生产性”劳动管理事务剥离出去,极大地降低,一般劳动管理成本,并能够集中于生产性劳动管理事务,提高效益; 减少

10、企业内部人员储备,降低固定人工成本。 劳动者派遣机构通过专业化、集约化方式经营,将一般性劳动管理成本大,幅降低。,降低劳动 管理成本,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以下人员就业:,人力资本存量比较低,自身就业能力较弱,短期难以找到稳定就业,岗位的人员;,人力资本存量比较高,就业能力比较强,劳动力市场相对比较稀 缺,但不满足于固定在某一个用人单位的人员;,有一定人力资本存量,但其内部结构不均衡,通过劳动者派遣形式,积累工作经验的人员等。,促进就业,与再就业,2, 如果完善劳动者派遣制度设计,有劳动者派遣机构的专业操作,可以为 强化劳动法制提供条件。 (中小企业内部制度的空白,使其没有充分的能力处理劳动

11、法律事务,劳动者派遣机构正好可以协作管理。),为强化劳动 法制提供条 件,3, 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企业、社团、组织的驻华代表机构作为不具有法人 资格的分支结构,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满足特殊单 位需求,4,劳动管理专业化分工,一、劳动者派遣机构的管理,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依法设立法人治理机关,并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达到法定标准的注册资本,足以,抵御可遇见的系统风险的风险保证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资格条件,1,注意事项,2,合同体系,能力要求,派遣机构与接受单位的劳动者派遣协议:形式用人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的职责划分、责任范围、责任担保形式、对被派遣的

12、劳动者义务的分担方 式,并应具有操作性。,派遣机构有义务将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接受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二、(接受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管理,1、派遣雇员与正式雇员享有平等的法定劳权利。 参加工会的权利、民主参与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实际用人单位的 集体合同规定的用工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标准同样适用于 派遣雇员。 2、在同一岗位使用的派遣雇员与正式雇员应当同等待遇,同岗同酬。 派遣员工与正式雇员待遇的差别对称于劳动义务的差别,而不能由身份的差别 3、用人单位内部

13、劳动规则的实施对派遣雇员与正式雇员一律平等。 如劳动定额标准、劳动纪律、绩效评价等 4、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到期,应提前告知,并应协同派遣单位办理劳动合同 的终止手续和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劳动派遣 新增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五十万元。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 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 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 付劳动报酬;被派

14、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 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 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

15、在地的标准执行。,对用工单位的要求,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 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用工单位需要履行义务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被派

16、遣劳动者的相关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责任界定,劳动合同法第92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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