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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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模板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求学网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一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受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委托人)委托,按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通知书的要求向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称贷款)。甲、乙双方本着

2、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及用途 第一条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至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规定为年利率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以委托人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通知为准,甲方不需另行通知。 第四条贷款用于乙方购建位于南充市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下列账户内,用于购买或修建本 合

3、同第四条所列之房产。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贷款的归还 第六条乙方授权甲方以无折支取方式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下列账户中扣收借款本息。 账户户名、存折卡号、 若扣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卡超生有效期,或乙方需要变更扣款账户,乙方应到甲方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或原扣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网点还款。 第七条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计算公式为、 (1+月利率)n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 (1+月利率)n-1 第八条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息后本、息随本清的原则,乙方存入的款项

4、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九条乙方应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自借款之日起每月归还,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利息的,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条乙方在贷款发放后的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得办理一次性提前还款手续;如乙方需要提前还款,必须经委托方审核同意,甲方才能办理乙方的提前还款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应提前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万分之计收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未按期偿还贷款,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在借款合同载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的罚息利率。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

5、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乙方拒绝或阻挠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乙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契约和协议; (5)乙方连续三个月并累计六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6)乙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7)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归还贷款的义务; (8)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四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乙方造成损

6、失的,甲方应按影响的天数和损失的数额,每天付给乙方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乙方应在甲方发放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开户银行开立个人储蓄账户,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贷款。 借款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等费用)以为抵押物(质物)提供担保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购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

7、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他 第十九条贷款发放后,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质量、权属等事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应以贷款实际发放日起顺延计算。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规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由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所、 法定

8、代表人及职务、 电话、 邮编、 传真、 网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主要负责人及职务、 电话、 邮编、 传真、 网址、 为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 一、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协助借款人办理公证、保险、评估、抵押(备案)登记及其他贷款手续。 二、协助甲方受理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申请

9、,提出调查报告及审查意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监管保证金帐户。 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公积金贷款,回收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办理公积金贷款结算业务。 四、对借款人、担保人、合作项目等实施贷后监督检查,催收公积金逾期贷款,受理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等变更借款合同事宜,按乙方内部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规定对公积金贷款档案进行管理。 五、按甲方的要求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公积金贷款管理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建立贷款管理台帐,并将电子信息及凭证、报表等纸质资料按约定的方式及要求送交甲方。 第二条委托贷款的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及帐户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定向用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 二、每一笔

1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以甲方的审批意见为准。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四、甲方在乙方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帐号为;乙方为甲方设立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帐户,帐号为。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程序一、乙方负责受理贷款申请,调查核实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提出审查意见报甲方审批;对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原则上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报送甲方。二、甲方审批同意后向乙方出具审批意见,确定贷款的金额、期限等。 三、乙方按甲方审批的意见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四、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后向甲方送达相关资料;乙方原则上应在

11、收到审批意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并报送甲方(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原因除外)。 五、甲方对贷款手续 核对无误后,按时足额将贷款基金从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划入委托贷款账户,由乙方负责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入售房单位售房款专户;售房人是自然人的,须划入事前约定的专门帐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债权人,对贷款的发放、回收、结算、管理等全过程拥有决策权。 二、按规定在乙方开立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专门帐户。 三、审批贷款合作项目,审批个人公积金贷款。 四、因业务需要,可到乙方查阅委托贷款档案资料。 五、对乙方承办的委托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 六、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12、 七、按时足额提供发放贷款所需的委贷基金。 八、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办理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委托事项。 二、不承担贷款风险,不垫付委贷基金。 三、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受托事务,不得无故拖延。 四、对借款人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及借款条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具有审查义务,对贷款用途的专一性、资金划拨的安全性具有监管义务。 五、将协助回收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向甲方提供拟按揭或已按揭的商品房项目及开发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 七、按国家金融监管方面的规定,协助甲方对委托贷款实施风险管理;不拆借、挪用公积金贷款资金。 八

13、、及时将贷款发放、回收、结算等相关业务资料送交甲方,按时向甲方报告受托事务办理情况。 九、配合甲方对受托事项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十、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手续费。 十一、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关于组合贷款的约定 一、组合贷款指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住房,由甲方提供的公积金贷款和乙方提供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结合而组成的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审批,设置同一担保条件。借款人违约需处分抵押物、追索保证人连带保证责任,或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偿时,甲乙双方按届时各自的债权比例受偿。 二、借款人申请公积

14、金贷款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乙方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乙方承诺作为组合贷款的配套银行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第七条需按法律程序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债务时,无论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均由乙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乙方怠于起诉的,甲方按相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组合贷款的诉讼 费用等相关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债权比例各自承担。 第八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取得对方或第三方的资料或信息应视为各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未经法律许可或当事各方同意,不得向外披露或用作本协议以外的用途。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按时足额提供贷款基金,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由此造成乙方或借款人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未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手续费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承办委托事务,并可要求甲方及时补清,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因乙方的原因未按约定发放及回收委托贷款,造成甲方或借款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因乙方原因致使追偿债务超过诉讼时效,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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