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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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一节,总 则,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五节,特别规定,琳琳今年4岁,父母由于工作忙,请保姆小王阿姨到家中帮忙,一天,小王在拖地过程中不小心摔伤。,请问小王是否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琳琳的父母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案例一,第一节 总则,张兰2009年毕业于某名牌大学,在北京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可是一直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请问,张兰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需要急着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二,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毛豆2010年1月份从农村老家到太原迎泽区一家酒店打工,经过双方协商同意签一年合同,

2、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600元,酒店不给毛豆上社会保险。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中签字同意。,请问,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三,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莉莉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2010年8月9号合同到期,双方在7月份的时候协商都决定不再续签,2010年8月7号的时候莉莉身体欠佳到医院做检查,发现自己已怀孕。,请问,软件公司能否如期与莉莉解除劳动合同?,案例四,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王荣大学毕业后,与美国一家大型公司在中国的驻京办事机构签订三年合同做销售业务。工作一年后的某一天,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请问,王荣与驻京办事机构所签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其能否要求单位按照工

3、伤进行赔偿?,案例五,第五节 特别规定(劳务派遣问题),第一节 总 则,一、劳动法、合同法与 劳动合同法之间的关系 二、立法目的 三、适用范围 四、原则,一、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关系,一、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关系,合同法 调整 民事关系 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 尊重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而不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劳动法 调整 劳动关系 综合性法律 (劳动合同、标准、就业制度、争议处理等) 一般法,劳动合同法调整 劳动关系 只针对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 倾斜保护劳动者 达到相对平等 特殊法,第1条规定: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1),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2) ,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 ,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4) , 制定本法。,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严格界定,“劳动者”只能是自然人; 雇佣关系中,自然人和法人即可成为雇员也可成为雇主。 (2)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关系侧重于隶属性、人身性; 雇佣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关系侧重于财产性。 (3)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劳动关系,劳动过程的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雇佣关系,劳动过程的风险由雇员承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4)支付报酬方式不同 劳动关系,以工资形式定期支付报酬; 雇佣关系,报酬及支付方

5、式由双方约定。 (5)法律适用不同 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发生纠纷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雇佣关系适用民事法律法规,发生纠纷用民事诉讼程序。 (6)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国家适度的限制当事人意思,倾斜保护劳动者。 雇佣关系,法律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原则。,(一)用人单位,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1、“境内的”即外国的企业或组织(如

6、无法人资格的驻华办事机构)不是我国的用工主体,,2、“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3、“个体经济组织”指一般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4、“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注:自然人不能直接作为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6、“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5、“国家机关”分为权力机

7、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7、“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如环保组织等。,部分单位由于组成人员存在不同的身份,并不能直接适用劳动法律,不同的人员适用不同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至少适用三部分规定:,第一部分:适用公务员法。 第二部分:适用国务院聘用制规定。 第三部分: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二)劳动者,1、劳动法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

8、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第3条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内容 四、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五、试用期制度,(7、10、11、14、16、28、81、82、93),(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三)事实

9、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四)非法用工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否有效,1、主体的特定性 2、内容的法定性 3、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还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从合同性质上来说: (1)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 (3)要式合同 (4)诺成合同,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 2、签订合同必须首先有一份合同文本【16条】 3、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16条】 4、建立职工名册【7条】,(7、10、11、14、28、82),签订劳动合同后建立正常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不签订劳动合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定其有效性?,主要包括两类: 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没续订的; 无效劳动

10、合同形成的。,1、对于第一类,劳动合同法采取了认可的态度,相关规定:,(1)第10条第1款,基本原则,(2)第2款,明确了一个月的订约期,(3)第3款,第7条,确立了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原则,1、对于第一类,劳动合同法采取了认可的态度,法律责任:,(1)第11条:,规定了劳动报酬的确立方式,(2)第82条,第1款:,超过一个月订约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3)第14条最后一款:,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当天,用工之日 建立劳动关系,次日,1个月订约期,1年,当日,1个月,若再签,需付2倍工资; 若劳动者不签,还需付经济补偿金,仍未签,付1个

11、月至1年2倍工资; 满1年当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2、对于第2类情况,也采取了认可的态度,第28条:,确定了劳动关系的无因性原则, 即书面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无效,“非法用工单位”指没有合法主体资格却招用员工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包括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第93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区别,(1)固定期限合同可在合同到期时终止;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2)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难度大于固定期限合同,(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隐性成本更高,(17、18、26、81),(一)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

12、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目前我国实行三种类型的工时制度:,标准工作日:,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2)休息休假,休息: 指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 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A、法定假日: 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B、年休假: 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时间,6、劳动报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包括奖金、津

13、贴、补贴等),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年薪,加班费: 晚上加班付1.5倍工资; 周末加班付2倍工资; 法定休假日加班付3倍工资。,若用人单位不付加班费,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失业、医疗、养老、生育、工伤。,(二)可备条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26、27、28、38、39、86),(一)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26条规定:,(二)其他规定 2

14、7条规定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28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无效; 38条(五)对无效合同,劳动者的解除权问题。,(19、20、21、83),第19条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1.试用期长短必须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协调,2.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不能仅约定试用期,3.禁止重复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待遇规定: 20条,试用期解除:(21、37、39),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一、全面履行 二、工资的支付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全面履行,29条: 当事人双方须履行全部义务

15、,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二、工资的支付,(一)工资应及时足额支付,不足额克扣,不及时拖欠,“合法扣除”包括间接扣除和直接扣除,间接扣除:是用人单位按法院或国家职能部门的判决、裁定、决定,行使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只是履行某种社会义务。,直接扣除: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所发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二)工资拖欠克扣应采取哪些途径解决,劳动仲裁诉讼途径予以追讨; 司法程序(民事诉讼中的督促程度引入劳动争议); 向劳动行政部寻求救济。,1、劳动仲裁诉讼途径,2、民事诉讼中的督促程序,劳动行政部门,

16、对本行政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监督管理。,3、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救济(74、85),(三)工资水平的确定,1、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水平的确定;(10、82) 2、试用期工资水平确定;(20) 3、合同无效工资水平确定;(28) 4、劳动力派遣工资水平确定。(63),(四)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1、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约定的时间”内应支付的 因此,超时工作所得到的加班工资不能纳入最低工作标准。,2、在“正常劳动”内应支付的 因此,一些特殊岗位上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津贴不纳入标准,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气体。,3、是“最低劳动报酬” 因此,一些非劳动报酬的福利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例】刘某月收入约1000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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