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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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我国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那么,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限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即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以上内容转载自找法网http:/,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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