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四章、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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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种类及合伙人责任的承担,设立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运营,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入伙与退伙,变更,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内容框架,财产份额的转让与出质,变更,设立,运营,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与出质,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合伙人性质的转变,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1、合伙 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一种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 2、合伙企业 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2、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3合伙企业的种类及合伙人责任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债务原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债务,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的性质,合伙企业,“肇事”者,无限连带责任,非“肇事”者:有限责任,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债务: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无限责任VS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无限责任 先后顺序,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连带责任”,债务承担上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债权人有权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

3、全部或部分责任。,例: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比例4:3:3,该企业欠丁5万无力清偿下列正确的 A要求甲乙丙各清偿2万,1.5万,1.5万 B要求甲乙丙各清偿2万,2万,1万 C要求甲乙各清偿2万,3万 D要求甲清偿5万,【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该企业向丁借款15万,甲乙丙约定,如果到期时合伙企业无力偿还的,三人各负债偿还5万。借款到期后,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债务清偿表述正确的是()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

4、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乙偿还3万,丙偿还2万。,二、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实质要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应载明事项: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

5、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遣约责任等。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注意1】出资之财产(货币除外)需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注意2】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费,(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

6、企业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形式要件】设立登记,二、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合伙人的出资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独立性 完整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1) 【外部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 【内部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通知其他

7、合伙人。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 (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合伙事务执行,1、执行形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C、处

8、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E、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聘任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种同意。 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债务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若越权履行职务,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9、 权利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合伙人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义务 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义务】 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限制】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A、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处理的事项 (1)竞业禁止【普通合伙人,绝对】 (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10、意 (3)除名 (4)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5)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6)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将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其他事项,先看合伙协议,如果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合伙损益包括合伙利润与合伙亏损两方面内容 “约定协商实缴平均”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11、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C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1)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与外部的关系,即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2)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 全体合伙人;部分合伙人; 特别授权的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 (3)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

12、制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无限责任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单】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0万,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

13、0万;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0万。下列表述中符合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 A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0万货款与该企业及合伙人甲所欠的30万、20万相抵消,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甲只能将其所欠企业50万与该企业欠甲之30万抵消,甲仍偿付该企业20万 C甲只能将其所欠企业50万与乙欠甲之20万抵消,甲仍偿付该企业30万 D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企业及合伙人乙所欠之债务不能抵消,【多】甲向乙借款40万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有关偿还借款方式中正确的是(AD) A甲用从

14、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五、入伙和退伙,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祝。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确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退伙:在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情况下,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解除其合伙人身份 A、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

15、 )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B、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自愿退伙,C、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4)丧失应具备的资格; (5)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D、除名(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

16、业造成损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法定退伙,3、退伙的效果 退伙时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的归属变动。分两类:财产继承;退伙结算。 (1)财产继承 A、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C、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2)退伙结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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