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使用安全检查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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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441900-30-201901-3021201-0001项目名称:石排镇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使用安全检查项目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 2019年2月 第 4 页 共 93 页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4投标邀请函5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9一、说明10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02定义10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0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05投标费用116踏勘现场及答疑会12二、招标文件127招标文件的组成12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310投标文件的组成1411投标文件格式14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1413投标报价

2、说明1514投标货币1515投标有效期1516投标保证金1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1818投标截止时间19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2021开标20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2123投标文件的评审22六、合同授予2624合同授予标准262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626发布中标结果26七、合同签订、履行和验收2627合同的签订2628.验收2729履约保证金27八、询问、质疑、投诉、串标2930. 询问2931. 质疑2932. 投诉3033.串标30九、其他3034. 适用法律3035. 招标文件解释权30第三部分 合同书

3、格式31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40用户需求书41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8一、报价文件格式49二、商务文件格式52三、技术文件格式65四、唱标文件格式73五、附件76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函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以下简称“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石排镇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使用安全检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项目名称:石排镇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使用安全检查项目;2、采购编号:441900-30-201901-3021201-00013、

4、项目内容:包号采购项目(品目)名称最高限价服务内容服务地点A石排镇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使用安全检查项目2,150,000.00元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

5、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2、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3、报名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

6、心二楼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所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7日9:00-9:3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7日9:30(北京时间)。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三楼会议室。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五、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986555007 邮箱:东莞市石

7、排镇招投标服务所二一九年二月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本次招标标的为 石排镇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使用安全检查项目 ,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限价: 2,150,000.00 元。2定义2.1采购人: 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4日期:指公历日。2.5时间: 指北京时间。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

8、约文件。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9、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4.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4.5验收。4.5.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4.5.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4.5.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

10、受。5投标费用5.1 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5.2镇招投标服务所不收取中标服务费。6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6.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6.2经采购人允许,潜在供应商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3潜在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7.1.1 投标邀请函;7.1.2 供应商须知;7.1.3 合同书格式;7.1.4 用

11、户需求书;7.1.5 投标文件格式。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镇招投标服务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镇招投标服务所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镇招投标服务所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2采购人

12、或镇招投标服务所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更变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镇招投标服务所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13、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镇招投标服务所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10.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进行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四套副本(包

14、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3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或者将所投包组的内容在同一套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包组的投标内容。12.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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