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对我国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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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与经营,1,全国医药技术经营与管理培训班讲 稿,北京市国际技术贸易协会会长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魏国 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处处长 Tel:65252214(o) 65236688-2107 Email ,技术与经营,2,国际技术贸易基本常识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 入世后对我国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发展国际技术贸易需要研究的十个关系及发展国际技术贸易的“两个反向工程”,技术与经营,3,一国际技术贸易基本常识,1国际贸易。 按照我国制定的国际贸易法规定由:商品贸易(货物贸易、有形贸易) 、技术贸易、(知识产权贸易、无形贸易和有形贸易的结合体) 、服务贸易(无形贸易) 。 国际贸

2、易强调的是法人含自然人、依照国际贸易法规的要求在境内向境外或者境外向境内、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技术与经营,4,一国际技术贸易基本常识,2 国际技术贸易:包含技术进口、技术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包括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 、自然人及其它组织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获得、输出技术的贸易行为。其包含的主要内容有: 1)专利的许可和转让。 2)专利申请权转让。 3)技术秘密的和转让。 4)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原来11项,现在强调的是以软技术为主),技术与经营,5,一国际技术贸易基本常识,3 技术贸易中几个专有的概念。 1) 技术。

3、通常理解为: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流程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以知识为特征的无形资产。 2) 专利技术。依照专利法经专利法定程序批准,授予专利权的技术。具有排它的独占性权利。公开的技术秘密。 3) 技术秘密。持有者通过保密措施维持的“技术秘密” 。实质是以保护其经济价值。 在我国现行的法规中,把技术秘密列为广义的“KNOWHOW” 。 在描述中通常为“: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形式提供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的专有技术。” 不公开的技术秘密、技术诀窍目前在国际贸易中通常表示为商业秘密和工商秘密。 4) 计算机软件。一般可以理解为:能使计算机执行特定任务或产生一定结

4、果的信息处理指令的集合;以及有关说明和解释。,技术与经营,6,一国际技术贸易基本常识,4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几个专有概念。 技术转让。是技术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供方、受方) 之间的转移。“转让” 意味着“供方” 的全部权利的转移给“受方” ;“供方” 完全失去了对其权利的控制,但实践中很少采用。 2) 技术许可。是技术的使用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许可方、被许可方) 之间的转移。“许可” 意味着“许可方” 的部分权利转移给“被许可方” ,通常是指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或范围内使用该项技术的权利。 ,技术与经营,7,一国际技术贸易基本常识,4国际技术贸易合同。 在双方约定的法律

5、范围保护下、采用国际贸易行为;就特定的合同标的物而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或者说是双方权利、义务对立统一体、是双方妥协的产物。 1)技术转让。是技术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供方、受方) 之间的转移。“转让” 意味着“供方” 的全部权利的转移给“受方” ;“供方” 完全失去了对其权利的控制,但实践中很少采用。 2) 技术许可。是技术的使用权在不同的法律主体(许可方、被许可方) 之间的转移。“许可” 意味着“许可方” 的部分权利转移给“被许可方” ,通常是指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或范围内使用该项技术的权利。 ,技术与经营,8,一国际技术贸易基本常识,5国际技术贸易合同。

6、在双方约定的法律范围保护下、采用国际贸易行为;就特定的合同标的物而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或者说是双方权利、义务对立统一体、是双方妥协的产物。 1)专利权的转让合同。是指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商标权的转让或者许可的合同。(仅涉及商标转让的合同除外) 。 2)专利权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商标权的申请转让的合同。(仅涉及商标转让的合同除外) 3)技术秘密许可合同。是指提供或者传授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的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

7、。是指供方利用其技术为受方提供服务或者咨询以达到特定目标的合同。 包括:受方委托供方或者与供方合作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设计合同。 雇用外国地质勘探队或者工程队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 5) 委托供方就企业技术改造生产工艺或者产品设计的改进和质量控制、企业管理提供服务或者咨询的合同。 聘请外国人在中国企业任职的合同除外。 6) 含有技术进出口的其他合同。,技术与经营,9,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标题。 要求反映合同性质、特点、内容。 ,技术与经营,10,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2) 前言及鉴于条款。 合同双方的正式名称、法定地址、企业登记地以及合同主体的构成。涉及多方需注明多方之间

8、的法律连带责任。 签订合同的意向。是合同语言的一种表述。供方愿意出卖、受方愿意购买;供方愿意提供、受方愿意购买合同标的的技术与设备。 签订合同的目的。合理的范围内描述双方的意愿。 签订合同时双方所具有的商务和技术前提。主要是针对是否存在第三方做为本合同的执行前提。,技术与经营,11,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3) 定义。 定义的意义。合同用语中反复使用、容易引起混淆的关键名词。 定义的主要内容。 ,技术与经营,12,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4)合同标的或范围。 成套设备的交付。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具体细节列附件详示。 技术文件的提供。设计图纸和数据、生产工艺的资料和说明。具

9、体细节列附件详示。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范围。一般指工程设计、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具体细节列附件详示。 技术秘密和专利技术的描述。 备品备件、维修工具及原料的供应范围。具体要求列附件详示。 受方应提供的条件。一般列附件详示。厂房、水文、气象、地质;水、电、汽公共工程配套条件;原材料供应及质量;设计施工、安装、试生产要求;人员及技术条件;办公室条件。,技术与经营,13,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5) 许可的内容及范围。是合同标的的延伸,是供方对受方的授权。是合同标的的延伸,是供方对受方的授权。 许可的内容。 技术秘密许可。所谓技术秘密许可:应注意,是否是以往申请的过期专利。 专利技术许可。应着

10、重检查,供方专利是否在受方国家,申请专利保护。 商标许可。提供商标注册号,重点在于提供,质量监督控制方法。 授权的性质。是否是排他、独占的许可;是可转让还是不可转让的许可;是可分授还是不可分授的许可;一般规定在合同产品生产多少时间可达到合同规定的销售水平。 许可的地域范围。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实际是经济利益的保护。供、受方对此立场是对立的统一。 许可的时间范围。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而技术秘密、商标许可,一般是供方长期持有。 许可的使用范围。根据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范围和技术的特性。应说明是使用权还是制造权以及销售权及销售的数量、范围。,技术与经营,14,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

11、主要条款,6) 价格。是合同的核心;双方应约定公平合理的价格。 总价及币种。合同总价对应合同的全部标的是供方全部利益的体现;选择币种主要是规避汇率风险。 分项价。 在合同分项价格中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技术与经营,15,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7) 支付。是合同目的的所在。 支付方式。信用证、保函、电汇。 首选银行做为第一支付人的即期信用证方式。 银行。争取双方约定有信誉的银行出具信用证和保函。 支付比例。分段支付。 支付凭证。单据。 ,技术与经营,16,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8). 银行保函。 (1).予付款保函。 (2).付款保函。 (3).履约保函。 (4).保证期保函。,

12、技术与经营,17,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9) 设备及技术资料的交付。 交付条件、港口、批次、时间。 租船订舱及通知。 技术资料的特殊交付方式。 包装及标记。唛头标。合同号、收货人、目的港、设备名称、资料名称、箱号、重量、尺码。 风险转移。涉及货损保险的时间和地点,以不同的运输、保险价格为准。 所有权的转移。指合同总价支付完成后,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同时转移给对方。 接货及到货检验。,技术与经营,18,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10)设计联络。 设计及制造的标准。 设计联络。时间、地点、内容、人次、费用承担。,技术与经营,19,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11) 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 需界

13、定几个问题。 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主要内容与范围。 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具体时间和期限。也可以用人/日表示。 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的地点。 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人员的资格与条件。 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的待遇。,技术与经营,20,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12)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考核验收。 现场准备,是前提。 现场代表,是双方法人授权的代表。 双方技术人员的资格,是基础。 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考核验收的期限。 考核验收的标准。可以有两个涵义。 A 非合同配套设备、原材料、人员影响验收的界定。 B 供方提供的技术设备是否在合同保证的范围内可以生产合格产品。 考核验收的时间。 A 非供方原因,考核验收迟至月应视同

14、验收。 B 非供方原因,考核验收迟至最后一批设备交货后月性能考核仍不合格应视同自动验收。 双方责任划分。 A 非供方原因,考核验收不合格。供方有义务协助受方自费继续调试,直到合格。受方对供方的协助应支付合理费用。 B供方原因,考核验收不合格。拖期必须支付罚金;由干技术、设备原因考核不合格可以按成功率比例直至中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技术与经营,21,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主要条款,13) 保修及责任期限。最后一批交货日后月内,由供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有义务免费修理和更换。 保修内容和期限。一般最后一批交货日后月内至一年称之为“机械保证期” 但内容需约定。 A 保修责任权限仅为合同设

15、备及零件的修理或更换。 B 易损件及消耗品不在其中。 C 问题发生后,受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供方,供方将不承担保修责任。 D 未经供方书面准许,受方自行对合同设备、原料进行变动,供方将不承担保修责任。 E 由受方人员未能按供方技术要求、技术指导而操作,造成的问题,供方将不承担保修责任。 技术保证。往往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 A 对以技术许可为主附带少量设备的合同。一般供方只能提供技术及服务,而不能控制受方配套设备及材料,不可能保证技术实施结果。约定中不应对产品的合格率提供保证。 B 对于技术和成套设备合同约定的重点应是全套设备的运行。由于供方不能控制受方配套设备及材料,不可能保证技术实施结果。不宜对产品质量提出保证。 对于含有商标许可的合同。附件要特别有质量监督的条款,以保证合同产品的质量。 责任限制。对供方至关重要,可能受方难以接受。 A 合同中应约定违约金最高限额;一般合同迟交罚款和性能罚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B 合同中应约定供方最大违约赔偿责任,一般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10-50%;由供方责任引起的伤亡事故也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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