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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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项目专家组成员 网规研究中心主任 阿拉木斯 2014年7月10日,一、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 二、若干焦点问题探讨 三、信息社会的治理模式,2013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中国的网络零售市场2006-2012年复合增长率高达99% 2010年超过英国跃居全球第三;2011年超过日本跃居全球第二 2013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美国2589亿美元,中国2980亿美元),近年来,电子商务网络零售爆发式增长,2013年 18500亿,2013年 8%,2006年 263亿,2006

2、年 0.3%,网络零售交易额7年增长76倍,占社零总额的比重7年提升27倍,1.85万亿为商务部统计数字,背后是中国社会和人口的高度互联网化: 超过6亿的网民,3亿的网购人群,网民数:0.79亿 网民渗透率:4.6%,网民数6.18亿 网民渗透率:45.8%,10年间,中国网民数增长了8倍,英法德意四国 总人口 2.7亿,中国网购人群 3亿,2003年,2013年6月,中国网购人群超过英法德意四国人口总和,电子商务交易带动了电子商务服务业 的蓬勃发展,围绕核心交易,支撑服务和衍生服务形成 一个巨大的生态系统,【高增长】2013年电子商务服务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增长70%以上,远超过现代服务

3、业平均水平,中国的电子商务是 怎么发展起来的? 1999-2010,搜索引擎: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物流运输:电动三轮车:没有牌照!,第三方支付平台许可证: 放了十年,网络代购:长期是一种宽松的管制状态,个人网商:原则上不用工商登记注册,第三方交易平台责任:避风港原则,电商税收:实质上的宽松管制环境,互联网不同应用阶段的典型特征,IT服务商,【案例】2010年11月11日,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消费者,店铺,运营服务商,物流服务商,交易平台 监管部门:工商、商务、 工信、公安等,店铺和网站 监管部门:工商、商务、 工信、公安等,支付服务商 监管部门:央行、 银监会等,物流 监管部门:邮政局、 公安等

4、,用户 监管部门: 工商局等,供应商 监管部门: 工商、商务等,交易:卖方:工商、商务 消费者:工商 产品:工商、质检、食药、海关 服务:工商、商务、知识产权局、版权局 平台服务:工商、商务 支撑服务:物流:交通部、邮政局 支付:央行、银监会 信用:央行、商务部 数据:工信部 信息安全:工信部、公安 网站与基础设施:工信部 保障和救济:纠纷调解:消协、司法部人民调解 律师与公证:司法部 司法:各级法院 制止欺诈等犯罪行为:公安 其他监管:税收、财政、统计、标准,我国电子商务主要法律法规,网络信息管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保护条例等,网站设立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互联

5、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等,商流 电子签名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 指导意见(暂行)等,资金流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管理办法等,保障与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侵权责任法等,物流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等,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三个阶段(纵向沿革),我国电子商务政策措施的三种思路,曾被质疑过的政策措施治理困境及创新的必要性 (在这个特殊的领域,被吐槽其实非常正常),1、面对新业务的监管缺乏有效的,适度的监管原则和依据。面临管和不管都不对的尴尬处境,难以真正做到发展和规范的兼顾;监管理念、手段和管辖划分等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的需要; 2、

6、政出多门,协调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 3、法律空白多,监管缺乏法律依据,治理缺乏系统性思维和顶层设计; 4、在一些政策法规制定中不能充分考虑网络经济的特殊性,许可设定中对于物理场所的要求,对于区域划分的要求等;过于依赖传统的行政许可模式管理网络,许可模式将绝大多数个人网商拒之门外;不适于C2B领域; 5、重监管缺保护:信息安全、网吧、网游;网商的权益、网民的权益、平台的权益,我国电子商务政策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电子商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4、平台成为矛盾的焦点,平台治理面临左右为难,2、配送环节成为维权中的“短板”,消费者遭遇举证难,3、信息安全保护难度大,欺诈治理不容乐观,5、个人信

7、息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平衡难,当当网“1元鞋价门 2011年7月,许多网友在当当网上看到一款原价680元,现价仅售1元的阿迪达斯三叶草休闲鞋。在如此便宜的价格的诱惑下,有的网友买了十几双,有的网友甚至买了100双。但让购买者郁闷的是,第二天他们的订单就被当当网取消,取消原因是缺货。在众多购买者发出质疑后,当当网方面称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价格和库存信息与实际不符,虽然做出了补偿两百元(商品或者礼券)的决定,但是消费者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 京东商城一年内被曝光5次 成删单常客 2012年2月7日,京东商城搞情人节促销活动,一款名为华为(HUAWEI)HonorU88603G手机标价为1899元,促

8、销活动描述:下单立减600,再送8G卡!活动吸引了很多用户去购买。北京的沈先生自己购买了两台,帮朋友买了两台,并完成支付,可没想是当天晚上京东删除了他的订单。理由是用同一IP地址下单超过三台则被认定为经销商,因此帮他“主动取消订单”。 2012年4月1日,京东商城“一元可以畅游绍兴并能入住高档酒店”的超低价团购钓足网友胃口,然而正当大部分买家收到购买成功的确认后,团购产品却被以工作人员失误、网页处于测试阶段等理由取消。 对于网商单方面删单,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表示,电商向用户发送的确认购买成功的邮件即已表示双方的购买合同成立,京东商城单方取消订单已经构成了违约。 亚马逊无故删单

9、 2012年6月30日消费者A在亚马逊网站()付款1159元买台显示器(BENQ 明基 VW2420H),当天收到亚马逊的订单确认邮件,订单号: C01-8144090-8816668,送货方式: 快递送货上门,预计送达日期: 2012年7月7日 - 2012年7月12日,7月11日仍没发货,后联系亚马逊多次,被告知缺货;7月11日起,A多次投诉给北京315,北京315又转给北京高碑店工商所,经高碑店工商所联系多次,亚马逊网站客服在7月26日答应半个月后给货。8月11日,A收到亚马逊以停产缺货为由删单的邮件。联系亚马逊,客户服务只说抱歉和提供10元购物优惠券。,电子商务政策法律问题产生的根源,

10、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中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特殊性 B2B:阿里巴巴、全球制造、网盛、慧聪 B2C:天猫、京东商城、凡客、当当 C2C:淘宝、拍拍 本土企业为主,其商业模式和发展过程都有很强的中国特色,尤其是涉及到C的业务上。还有大量个人网商的相关政策法律问题都带有一定的中国特色。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支付平台、搜索引擎、即时通信工具之间的融合度很高,竞争也格外激烈:价格战、暗中抢夺客户,“三”系列大战。 阿里巴巴创造了世界级的电商应用,也创造了世界级的治理难题和治理创新。 中国法制建设的特殊性决定中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特殊性 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信用体系法制建

11、设正在同步进行。这与发达国家面对的是单纯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有很大的不同。 如刚实施不久的物权法、反垄断法、侵权责任法等,其实都是我们在补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课。虚拟是现实世界的法制是同步展开的。 国外信用制度、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社会的实名制、未成年人保护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握非常常熟,虽非专门针对电子商务,但成为电子商务规范发展良好土壤。而这些都是我们欠缺的。,中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的特点,一、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 二、若干焦点问题探讨 三、信息社会的治理模式,线上行为是线下行为的延伸,在法律适用上变化不大: 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一般的欺诈、违约 解决方案:线下法基本可用,适当微

12、调;难在操作性和可执行力 线上行为是线下行为的延伸,但在法律适用上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税收、代购、一些领域的许可证管理模式等 解决方案:修法或订立补充规定,执行双重标准;难在两套标准并行 属于全新事物,线下基本没有相同事物,且传统法律不能有效覆盖: 团购、搜索引擎、第三方支付、网络信用评价 解决方案:立新法或新法规,难在能否及时准确理解动态发展的新事物,1、“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什么会引起误导? 网上行为适用现有法律规定与适用例外都存在,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不能因为一般性而否定特殊需求。 如果不考虑特殊性,我们就不会在合同法下立电子签名法,也不会在新消法中出台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更

13、不会在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外设网络安全领导小组。,2、线上线下竞争的公平性的问题: 一个使用了新技术手段的人和一个使用传统手段的人竞争,前者一定是可以用更少的付出达到更大的效果,这其实是法律和政策应该鼓励的,不是不正当的和偷懒的行为。 打车软件在机场为什么不可以用? 公正认识的症结可能在于把体育比赛中绝对的公平和不允许使用不对等的手段简单移植到商业竞争中。在这一点上其实恰恰相反,商业竞争其实就是要鼓励不断采用新手段去竞争,这样生产力才能发展进步。 国际电商立法:技术中立和鼓励使用新技术原则。,监管的底线是什么?是法律规定?眼下关于互联网金融的争论。 如果是这样,那就不用讲治理创新。创新来自自上而下

14、的推动当然好,但恐怕更多的还是自下而上的倒逼。这种业界的创新往往伴随着对现有规则和规定的突破。其实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突破规定底线的案例笔笔皆是。 开头提到的,快递三轮车没有一量是合法的,是法律规定顺应变化,使其合法化,还是把这些三轮车都取消掉? 法律条文和法律原则、政策取向、社会利益冲突时执法者是否应该积极选择后者,也是有这个权利的。扰乱秩序? 实质是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生产力谁适应谁的问题。 周其仁:法外行为一分为三、非法帽子漫天飞 对于庞大的法外活动。建议一分为三:对他人以及公益无甚损害的,不妨听之任之、眼开眼闭;对明显又严重损害他人以及公益的,立法禁止、违法必究;对损害有相互性的,选个

15、程序来“两害相权取其轻”。 “法外世界很精彩。从上层建筑着眼,文本法律越来越完备,部门管制越来越细致,法制国家也越来越有模样。可走进底部的真实世界,还是不难看到法外活动层出不穷。规划出错催生的灰色交易花样翻新,不当管制刺激出来的黑市,既顽强又旺盛。”,3、监管的“底线”是什么?,4、治理创新的必要性(VIE ?),1、建立企业负面清单制度 2、重点鼓励制度创新 3、要求创新经验可复制 4、实现基于信用的动态监管 5、缩短审批周期 6、变审批为备案 7、风险可控 让改革有法可依, 让创新有法可依,上海自贸区的政策创新,5、结构化治理,网络治理结构: 莱斯格的网络行为规制四要素理论,6、大数据时代

16、的政府治理,在电子商务企业层面,我们看到了我国各类电子商务与互联网企业在十余年的起起伏伏中磨练和沉淀下来的一系列有效的治理措施,它们是来自第一线的实战经验,是企业在既无法律指引支持,又没有国家执法措施保障的情况下一步步摸索出的宝贵经验,是治理创新的典型,非常值得我们进一步总结和政府部门在治理电子商务时借鉴。 以淘宝规则为例,淘宝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则,2012年5月29日修改后一共有六章七十五条,基本上涵盖了在淘宝上从注册到交易完成会遇到的所有问题。 淘宝网规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重契约, 轻干预; 重个性, 轻共性; 重激励, 轻强制。,7、网规对于立法的借鉴意义,规 则,规范,标 准,四部,分别是淘宝规则、大淘宝宣言、聚划算生活团规则、聚划算商品团规则,十七部,分别是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淘宝游戏平台管理规范等,两部,分别是淘宝交互信息管理标准、淘宝网运动户外行业标准,公告,实施 细则,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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