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融资计划

上传人:n**** 文档编号:96118034 上传时间:2019-08-24 格式:PDF 页数:30 大小:1.3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定向融资计划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定向融资计划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定向融资计划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定向融资计划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定向融资计划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定向融资计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向融资计划(3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司户名: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账号:2512 0264 1920 0050 06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坪支行 东金所债备字:2017P8AA号 受托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坪支行。投资者认购本期定向融资计划,视为同意聘请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坪支行作为本次产品受托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坪支行 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坪支行作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保障债券 持有人的利益。 认购协议 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定向融资计划 第 1 页共 28 页 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

2、司 20172017 定向融资计划定向融资计划 (固定收益类)(固定收益类) 认购协议认购协议 承销机构:承销机构:钜亿(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受托管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坪支行 审计机构:审计机构:深圳三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募集专户:募集专户: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机构:备案机构: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投资人投资人:_:_ 认购类别:认购类别:_ _ 二一八年版二一八年版 第 2 页共 28 页 【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融资计划】【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融资计划】 投资风险揭示书投资风险揭示书 市场有

3、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会员: 本【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融资计划】(下称“本 产品”)项下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风险。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 心(下称“本中心”)会员(“投资者”)参与本产品的相关交易,即 视为其自愿投资本产品并充分了解与接受相关投资风险,本中心仅是提 供投融资信息服务的平台,不对本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进行任何明示或 暗示的承诺或担保。在您选择投资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在投资本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投资风险揭示书及产品 说明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 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本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情况, 在慎

4、重考虑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投资,并应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产品进行投资。 二、本中心对本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任何保证承诺,本中心亦 并非本产品的合同相对方,故不受来自转让方或受让方在任何情况下因 交易事件引起的权利追索。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可能但不一定发生) 时,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预期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第 3 页共 28 页 1、信用风险:本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本项目的融资主体或 提供保证的自然人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投资者将面临投资本 金和收益损失的

5、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本产品融资期限内,投资本产品的投资者不能提 前终止或赎回,在投资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投资者不能 够使用本产品的投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产品或金 融市场产品的机会。 3、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 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产品的 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投资本金和收益发生损失。 4、早偿风险: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 要求等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募集不成立或者产品 提前终止等), 或发生任何本产品转让方或本中心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 品的情况,本产品转

6、让方或本中心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投 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本中心按照转让方的授权委托,发布本产品投 资相关的信息。投资者应主动、及时通过本中心或本中心认可的其他渠 道获取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投资信息,由 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 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本中心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 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 第 4 页共 28 页 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

7、力风险: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 冰雹等)、重大政治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产生的征收、征用等)、 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以及其他不可 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本产品投资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三、根据转让方评估,本产品适合具备中、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本中 心会员投资,请您在完成风险测评后作出投资选择。 风险揭示方: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第 5 页共 28 页 投资者确认栏 投资者需抄录的内容: 本人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投资风险揭示书的内 容,自愿认购本期产品,东金中心未对本人的认购行为进行诱导,并 对本产品风险进行了完整的披露。东金中心未向

8、本人承诺收益率,也 未向本人保证本金不受损失。 本人认可并同意由自己承担本产品的风 险,享受本产品的预期收益。 请投资者在此抄录 _ _ _ 投资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 页共 28 页 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入会申请及承诺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入会申请及承诺 申请人/单位(客户):_ 联系方式:_ 证件类型:_ 证件号码:_ 本人/单位现向贵中心提出申请成为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 中心(以下简称“东金中心”)会员 本人/单位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单位自愿申请加入并成为东金中心会员; 2、本人/单位已认真阅读并接受吉林东北亚

9、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 心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及会员管理相关规定;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 进行金融资产交易及相关业务; 3、本人/单位承诺自觉履行会员义务,配合支持贵中心相关工作; 4、本人/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5、本人/单位承诺对贵中心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6、本人/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风险揭示书,自愿参与并 承担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7、本人/单位知晓在其进行交易时,即表示已接受因国家有关法律、 第 7 页共 28 页 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本中心会员承担的风险, 因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

10、的交易中断、延误或网络系统崩溃 等风险,因本中心会员错误操作导致的无效交易而产生的损失,因交易 产品停牌导致无法交易而产生的损失,如遇本中心交易系统升级、测试 或清算等业务需要,交易时间可能延迟或暂停服务而产生的损失,贵中 心不承担责任。 8、维护贵中心声誉,接受贵中心所的监督与管理;如违反以上承诺 之一或有违规、违法行为,给贵中心或相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 会影响,本人/单位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客户(签字或盖章)客户(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8 页共 28 页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NF2017NF201712P8AA12P8AA- -RGXRGX】 认购协议认购

11、协议 本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订。 发行方发行方: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迎宾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颜进贵 认购方:认购方: (自然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认购方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认购产品的投资风险和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的前提下,自愿认购本产品。 为了明确本产品发行方与认购方的权利义务,规范本产品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保护本产品认购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第 9 页共 28 页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方 与认购方本着

12、诚实守信、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就本产品认 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定义定义 在本产品认购协议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本产品:指受本协议条款约束的,由发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发行的、在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金中心”)挂牌发行并备案的产品。本产品的具体细节详见对应的产品 说明书。 1.2.产品说明书:指通过东金中心或东金中心指定或授权的其他第 三方平台发布的,旨在详实说明产品内容的产品说明书。 1.3.本协议:指本产品认购协议、产品说明书及其他附属文件以及 其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及补充等。 1.4.发行方:指【华坪县城市建设开发

13、有限责任公司】。 1.5.认购方:指购买本产品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根据 东金中心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以上认购方认购本产品时需符合东金中 心合格投资人标准并同时成为东金中心会员。 1.6.受托管理人:指经认购方授权委托与发行方签订受托管理协 议,并代认购方办理担保手续包括代持发行方应收账款的质押权,监 管本产品募集资金用途、产品执行情况,产品发生逾期时代认购方追诉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诉讼等)等事宜的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双方确认 第 10 页共 28 页 本产品【已】聘请受托管理人,则本协议中关于受托管理人的约定【适 用】。 1.7.交易结算账户:指用于归集认购方的认购资金并在产品到期

14、日 接收发行方的兑付资金并完成兑付资金划转的银行【监管】账户。 1.8.产品成立日:指产品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产品规模等成立条件且 未出现产品不成立的情形,认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9.本金:是指认购方认购的初始认购金额。 1.10.收益:是指因认购方认购本金产生的孳息。 1.11.起息日: 指认购方认购本产品后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益率开始 计算本产品收益之日。 1.12.确权日: 指认购方认购本产品后有权获得本产品偿付收益的时 间。 1.13.兑付日: 是指产品本金及剩余收益支付的日期, 具体日期以 产 品说明书为准。 1.14.认购资金: 是指认购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发行方支付的用于 认购本产品的资金。 1.15.兑付资金: 指发行方向认购方支付的本产品的初始本金及按照 预期收益率计算的收益总额(预期收益率不等于产品实际收益率,以产 品到期的实际收益为准)。 第二条本产品的第二条本产品的基本概况基本概况 本 产 品 基 本 概 况 以 本 产 品 产 品 说 明 书 ( 编 号 为 : 第 11 页共 28 页 【NF201712P8AA-CPSM】)说明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成立第三条产品的成立 3.1 认购本产品的条件 3.1.1 认购方资格 认购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 的其他组织。认购方仅限于东金中心会员,应具备相应的风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