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产品培训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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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祥安康产品培训,目录,一:职团销售模式,二:产品培训,职场营销是一种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雇主许可并提供协助;雇工自行出资购买,中间地带,团险的展业模式,个险跟踪管理的销售模式,职团销售模式,职团销售模式,起源,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员工提供可以选择的产品,保险公司为非本公司的客户提供可自由选择的产品,优势,对于雇主 满足部分企业既想为员工提供保险保障,又要控制福利成本的需求 让员工个人有机会购买团体产品 有效配合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吸引人才,提高员工忠诚度 对于延税保险可享税惠政策(等待政策支持) 提高企业美誉度,体现企业对员工福利的关心和重视 形成更好的员工满意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提升市场竞

2、争力,对于雇员 可以购买通过个人途径无法买到的保险产品 享受优惠的团体费率,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其所需保障 缴费方便,保费可以通过代扣代缴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次投保全家共享,保障范围覆盖配偶、子女 投保便捷,核保手续简单 具有个人产品可携带性,职团销售模式,主要针对员工个人,同时兼顾企业对员工福利的补充,主要关注员工个人及家庭的需求 功能上更加趋向于个险产品,而形态上却类似团险产品,团险直销的投保人是企业,实际缴费人也是企业 职团销售中,企业仅是参与者或支持者,而真正的客户是企业员工 传统的团险销售模式因缺乏与员工充分的销售沟通,难以达成职团销售业务,团险直销大多数情况销售不会延伸到具体的员工。

3、职团销售既需要打通企业环节, 又需要开展“一对多”和“一对一”相结合的保险咨询服务,并最终完成后续的个人承保工作。,职团销售与团险直销的差异,职团销售模式,建立一支从事职团开拓的销售队伍,按照职团开拓队伍规模配备后援小组(后援小组成员包括讲师、企划等人员,绩效与负责支持的团队业绩挂钩),以企业产说会作为主要销售方式,按照功能小组的方式开展业务。,1,2,3,4,5,企业沟通,产品宣传,个人沟通,签单缴费,跟踪服务,累积生息,深度开发团体客户价值完善职团开拓产品体系,团体年金,个人业务,健康险,意外险,企业年金,产品利润,产品线,低,高,1,2,3,吉祥安康重疾保障产品,吉祥年年两全保险产品,吉

4、祥人生定期寿险产品,职团销售的产品体系,保费 豁免,身故 保险金,红利 分配,重疾 保障金,满期 保险金,祝福金,祝寿金,红利金,目录,一:职团销售模式,二:产品培训,目录,推 出 背 景,1,产 品 知 识,2,投 保 示 例,3,承 保 规 则,4,开发背景,开发背景,人一生中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5%,疾病不再是“意外”, 而是每个生命必须准备的成本,开发背景,开发背景,允许闲置和富余的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发挥地方政府的行政组织优势和商业保险的专业管理优势,在保障惠泽于民的前提下,做实医保个人账户,有效实现个人账户积累和医疗风险抵御功能,这是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地方

5、政府共同实践和探索的惠民利民之路。,开发背景,政府合作医保卡项目,吉祥安康,吉祥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目录,推 出 背 景,1,产 品 知 识,2,投 保 示 例,3,承 保 规 则,4,一、投保条件:谁能保?,二、保险期间:保多久?,三、保险责任:保什么?,四、基本保额:保多少?,五、保险费:怎么交?,一、投保条件:谁能保?,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18 周岁至65 周岁,合同生效日起至 被保人60周岁/70周岁/80周岁,二、保险期间:保多久?,满期保险金 若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约定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

6、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主险合同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10%。,三、保险责任:保什么?-主险,三、保险责任:保什么?-主险,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主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主险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

7、,主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主险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10%;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投保人根据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但是,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同时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本公司按主险合同给付全

8、残保险金的,不再退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若已发生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本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将扣除已提前给付的金额。,三、保险责任:保什么?-附险,三、保险责任:保什么?-附险,附加险终止,三、保险责任:保什么?-附险,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 “特定疾病”是依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可以提前给付的疾病,特指附加险条款“8.特定疾

9、病的定义”约定的疾病或手术。 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本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若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提前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除

10、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每种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仅限一次,提前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在任何情况下,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以三次为限,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三、保险责任:保什么?-附险,35种重大疾病,8种特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

11、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原发性心肌病,持续植物人状态,全身性重症肌无力,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肌营养不良症,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克隆病,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视力严重受损,主动脉内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三、保险责任:保什么?-附险,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对分期支

12、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本公司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仅符合特定疾病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无论一次或多次),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费豁免的责任。,三、保险责任:保什么?,四、基本保额:保多少?,趸交:一次性交清 限期年交:5年、10年、20年交清,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500元,五、保险费:怎么交?,三金一免加分红 保重疾 能还本 还付息 再分红,产品特点,折标系数,目录,推 出 背 景,1,产 品 知 识,2,投 保 示 例,3

13、,承 保 规 则,4,王女士,35 周岁,为自己投保3.2 份吉祥安康还本分红重疾保障计划,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 周岁,首年及以后各年交费1600 元,分10 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投保示例:,相当于每天缴费4.38元,1、满期保险金:70岁领取17600元 2、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期间内享受29661元重大疾病保障金 3、特别关爱金:提前给付保险金单次最高为8898 元,最多可提前给付3 次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在身故或全残时给付17600元 5、保费豁免: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将按约定豁免主险合同保险费。 6、红利分配:参与公司

14、红利分配并累积生息,可以在合同终止时领取,保险利益:,身价保障:17600元,保险利益:,缴费16000元,红利累积生息:11445元(中),金额,年龄,35岁,44岁,70岁,满期生存金 41106元,目录,推 出 背 景,1,产 品 知 识,2,投 保 示 例,3,承 保 规 则,4,在新保时按1:1的份数关系与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搭配销售,不得单独承保。主附险交费方式、交费期限、保险期间必须相同。 期交最低承保份数为1份,趸交最低承保份数为3份,均按0.2份为单位投保。,基本承保规则,职团专用保障计划投保单仅在团险业务员渠道(渠道代码20)使用,且仅能为投保人本人投保。不符合以上情况

15、的客户,必须填写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并按照核保规程相关要求执行。投保单的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必填项。 重大疾病险累计保额1,000,000元。在此最高保额范围内按照年龄段分别制定重大疾病保额上限。对于按特殊核保支持政策操作的重疾业务保额限定在20万元以下。,基本承保规则,对于同一团体中参保的被保险人不少于5人,并且参保率达到75以上的业务,适用以下特殊核保支持政策。不符合以上情况的客户,必须填写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并按照核保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1、本险种不与其他险种累计保额。 2、职团专用保障计划投保单。 3、免抽检。 4、投保年龄在56岁以上客户,重疾保额在1万元以下免体检。,特殊核保政策,谢谢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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