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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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

3、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

4、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

5、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可能出现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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