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村医改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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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农村医改工作调研报告 一、主要成效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年9月,我县启动实施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两年来,我县围绕医改工作“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成效明显。 公益性管理体制有效回归。20*年9月,我县21所乡镇卫生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政府管理和财政保障,明确规定23个基层医改单位属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界定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是为辖区内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公益管理体制有效回归。全县将23个基层医改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培训费由县财政参照政府确定的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相关标准安排,纳入财政

2、预算。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原则,实行以收定支、超收分成,保证其正常运转。另外,每年还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星医疗设备更新和基础设施专项补助100万元、医疗风险基金60万元、综合考核奖励经费30万元。 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根据省编办核定的23个基层医改单位编制数1043人,我县科学设置岗位1020个。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整体稳定、平稳过渡的原则,对全县基层医改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竞聘上岗人数908名,妥善清理清退人员39名、分流安置人员174名;选聘23名院长(主任)和44名副院长(副主任),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全部实

3、行公开招聘,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初步建立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人员素质得到优化。 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建立了两级考核、两级挂钩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一方面县卫生局、财政局对23个基层医改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医疗卫生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另一方面各医改单位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绩效考核。我县规定23个基层医改单位职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其比例为6:4,基本工资根据考勤情况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与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挂钩,各医改单位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分配每位职工的绩效工资。235个村卫生

4、室的绩效考核由当地卫生院承担,村医的补助与考核结果挂钩。同时,县政府每年拿出30万元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前列的基层医改单位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并规定对业务收支结余资金实行超收分成,提取超收部分的80%返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从中提取院长(主任)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在考核期间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奖励,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基本药物制度运行良好。20XX年9月、11月起,全县23个基层医改单位和235个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先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配备和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

5、“省补充药品”以及中心卫生院使用的“增配药品”,全部从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据统计,我县20XX年第一季度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前同期比较,23个基层医改单位住院人次增加8.71%,次均药费下降17.57%,次均住院费下降14.36%,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门诊人次增加675.26%、次均药品费用下降11.34%、次均门诊费用下降11.11%,广大群众实实在在的享受到医改带来的成果。 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部建成。经过20XX、20XX、20XX三年建设,我县建成23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并实行以“五统一、两独立”为主的一体化管理,根据省统一安排20XX年11月纳入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

6、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县235个村卫生室被确定为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开通新农合即时即报。医疗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一体化管理以前,村卫生室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医疗质量不能保证,收费行为不规范。实施村一体化管理后,阻止了游医现象,净化了医疗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居民就医安全,村民就医费用也明显减少。对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补助,主要通过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对村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进行补偿(按6元/人次标准,其中新农合补偿5元、患者自付1元);二是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的补助,省财政按照“每1000个农村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的标准进行;三是对村医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补助额为新农合补助每人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总额的35%(20XX年8.75元/人次),由当地乡镇卫生院据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算。 农村医改工作调研报告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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