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代表培训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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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代表培训 学习内容,讲授人 茆曾耀 全国工会学研究会理事 湖北省工会学学会副秘书长 电话 62665247 88738266,学习内容要点,一、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论述 二、胡锦涛同志关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三、 企业民主管理与职工代表的基本知识 四、 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五、 职代会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关于 全民所有 制工业企业职代会职权的规定 六、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关于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内容 七、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 八、 公司法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关于职代会职权的规定 九、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十、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

2、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 效途径”的论述 十一、公司制企业的领导体制 十二、公司法关于公司民主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具备的条件 十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和义务,党的十七大报告 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论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

3、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对于干部进

4、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 、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组织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胡锦涛同志关于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的重要论述(一),2006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了讲话。 胡锦涛同志指出,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同时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等形式的直接民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有利于坚持和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有利于反映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

6、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胡锦涛同志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依法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要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重点围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依靠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丰富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与愿望

7、增强的要求,从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胡锦涛同志关于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二),胡锦涛同志强调,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参与决定着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要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尤其是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工作,通过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共同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使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中发

8、挥重要作用。 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党委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负责、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适应城乡基层形势的深刻变化,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实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同本地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在基层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规律和特点,尊重人民群众

9、的首创精神,善于把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企业民主管理与职工代表的基本知识,1、职工民主管理的定义。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参加企(事)业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活动。职工民主管理的主体是全体职工群众;各项活动都要依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其本质是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2、 职工民主管理具有权利性、制约性、疏导性的特点。 3、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职工代表大会是其基本形式,同时又是厂务公开的载体;其他的形式还有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协商、民主对话、民主议事

10、会等。 (1)职工代表的定义:所谓“代表”是受委托或选举出来替别人或大家办事,或者是表达大家意见的人。职工代表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由职工选举产生的,接受职工群众的委托,表达职工群众的意见和替职工办事的人。 (2)关于职代会的职工代表的条件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在政治上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游行、示威等自由。 “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其他方面的职工代表。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除了企业职代大会要选

11、举职工代表以外,依法设立的“企业管理委员会”和各个“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也要选举职工代表参加。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参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代表要由职代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也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的权利,什么是权利。法律上讲的“权利”与“权力”是有严格区别的,权利是指权利主体具有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是“义务”的对称,是以享有和维护合法权益为特征的。权力是指强制性的影响力,是以他人服从和执行为前提的。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的权利是: 第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

12、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第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总的看,职工代表享有十二项权利: 会议参加权、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知情权、讨论权、 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提案权、质询权、 参加检查权、民主管理活动参加权、 享受应得待遇的保障权。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所以,职工代表在整个任期内都享有权利和应当履行义务,而不单是“会议代表”,关于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和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权利的说明,职工代表享有职工代表大会各种会议(预备会议、正式会议

13、和临时会议)的参加权、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关于正式会议的规定职代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目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关于临时会议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每个职工代表享有提议权,但只有当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职工代表达到三分之一的比例时才能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关于职代会换届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应按职代会条例规定或者由职代会通过的关于职代会换届时间的决定的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及新一届职代会的筹备工作。(过去规定每二年要改

14、选职工代表换届,现在可以改为三至五年为宜)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区别。主要应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多少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一般应实行职代会制度。职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单位可以实行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关于职工代表知情权的说明,职工代表享有听取厂长报告的权利,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权利(知情权) 。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企业建立厂务公开制度后,职工代表有权了解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 知情权,是指知道或了解情况的权利。职工代表不仅有权知道厂长(经理)所作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而且还有权了解企业财务报告中公布的内容。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2000年6

15、月21日 国务院令第287号公布施行)其中规定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报告,并重点说明下列事项:(1)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的发放、使用和节余情况,公益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其他与职工相关的信息;(2)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4)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5)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6)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16、量表及相关附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文件)中规,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关于职工代表讨论权的说明,讨论权,是指就某一问题交换意见,提出各自的看法或建议,或进行辩论的权利。职工代表行使讨论权,是针对职职工代表大会五项职权的第一项所涉及的范围和集体合同草案的内容。职工代表开展讨论,应当主要围绕每一次大会的议题进行。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是列入大会议程,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问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确定每一届每一次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 (一)会议举行前,基层工会应当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了解当前本单位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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