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新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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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质量管理手册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手册Xxx有限公司20XX年X月X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序号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1DSL-SP-ZD-001食品质量管理制度2DSL-SP-ZD-002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3DSL-SP-ZD-003食品采购管理制度4DSL-SP-ZD-004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5DSL-SP-ZD-00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6DSL-SP-ZD-006食品销售管理制度7DSL-SP-ZD-007食品出库复核与运输管理制度8DSL-SP-ZD-008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9DSL-SP-ZD-009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0DSL-SP-ZD-010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2、1DSL-SP-ZD-011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12DSL-SP-ZD-012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13DSL-SP-ZD-01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14DSL-SP-ZD-014食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15DSL-SP-ZD-015近效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和退货食品的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16DSL-SP-ZD-016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7DSL-SP-ZD-017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8DSL-SP-ZD-01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9DSL-SP-ZD-019废弃物处置制度20DSL-SP-ZD-020食品采购操作规程21DSL-SP-ZD-021食品贮存操作规程22DS

3、L-SP-ZD-022食品运输操作规程食品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食品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保证其质量和群众服用安全。2、依据:食品安全法。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4、职责: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员负责制度的执行。5、内容:5.1质量管理部或管理员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5.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5.3、各部门负责人是其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5.4、质量管理员每季度根据各部

4、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5.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1、目的: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把好业务经营第一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本公司。2、依据:食品安全法。3、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供应商遴选的工作。4、职责:业务部、质管部、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度的执行。5、内容:5.1 定义: 5.1.1供应商:系指与本公司发生食品业务关系的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5.2.供应商遴选:5.2.1.首营供应商审批必备的资料: 首营供应商必须提供其合法证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

5、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其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供货单位企业红章,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发生业务关系的首营供应商必须为具有合法资质的食品生产许可或经营企业。业务人员须提供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销售人员应当出示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5.2.1.2 对首营供应商资料审定还不能确保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在2年内曾因质量问题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与我公司发生大量业务关系的外地企业。5.2.1.3考察部门:质量管理部与业务部。

6、5.2.1.4考察内容:详细了解企业职工素质、生产经营状况,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食品质量的要求。5.2.1.5实地考察结束后,由质量管理部根据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5.2.1.6对首营供应商审定的有关资料应按企业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5.3 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如连续三次违反审定规定者,经查实,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食品采购操作规程,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食品。2、依据:食品安全法。3、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购进过程的管理。4、职责:业务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5、内容:5.1.采购活动应符合以下要求:5.

7、1.1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供货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5.1.2确定所购入食品的合法性: 所购进的食品是否在供货单位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 所购进的食品是否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 所购进的食品是否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停止或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食品。5.1.3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5.1.4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5.2首营企业审核5.2.1定义:采购食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食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5.2.2涉及首营企业时,采购部门应索取并审核以下资料: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

8、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及其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注:以上资料应加盖首营企业公章原印章,确认真实、有效。5.2.3供应商销售人员审核:应索取、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 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如经营企业,可以写明为“我司经营品种”。5.2.4以上资料,经质量管理部审核,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往来。5.3首营品种审核:5.3.1首营品定义:本公司首次采购的食品。 生产

9、企业直接购进的首营品种,必须要求厂家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红章的食品批准生产的批件、食品质量标准、同一批次的食品检验报告单、价格批文等资料。除需提供首营品种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5.2.2所需资料。 从经营企业购进的首营品种,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食品生产证明文件、质量标准。注:以上资料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5.3.2以上资料,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方可购进。5.3.3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交质量管理部归档保存。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食品质量符合食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食品

10、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食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5.3.4供货单位经审核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从其购进食品。5.4采购记录5.4.1、采购员根据各连锁门店销售和市场需求预测,结合库存情况,以食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供货单位,并在计算机系统中录入采购计划,生成采购记录。5.4.2、采购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5.5票据5.5.1购进食品,供应商应附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包括品的名称、规

11、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食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且随货同行单须与公司的采购记录一致。5.5.2采购食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食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凡不能提供发票的,一律不准购进。5.5.3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5.5.4发票交财务部按有关规定保存。5.6如供货方委托运输食品的,采购部门应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运输方式

12、、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收货人员;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目的:为保证入库食品数量准确,质量良好,防止假冒伪劣食品的流入,特制定本制度。2、依据:食品安全法。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的质量验收控制管理。4、职责:验收人员对本制度负责5、内容:5.1定义5.1.1验收:指验收人员依据国家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验收标准对采购食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的过程。包括查验检验报告、抽样、查验食品质量状况、记录等。(即对到货食品实物质量状况检查的过程)5.2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食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食品入库。5.2.1“逐批”指

13、对到货食品的批号逐一进行收货与验收,每个批号均应有完整的验收记录;5.2.2“到货食品”包括采购入库和销后退回食品。5.3食品验收的相关规定5.3.1验收食品应当按照批号逐批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食品不符的,不得入库,并交质量管理人员处理。5.3.1.1应当按照食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食品检验报告书原件;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5.3.2按照验收规定,对每次到货食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

14、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入库,并交质量卫生管理人员处理。5.3.2.1应当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食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到货的非整件食品应当逐箱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5.3.2.2对抽取的整件食品应当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每整件食品中至少抽取3个最小包装;对发现被抽取样品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应当加倍抽样检查。5.3.2.3对整件食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5.4.2.4销后退回食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检检查;整件包装完好的应当照5.3.2.1及5.3.2.2规定的抽样原则加倍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应当抽检检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应当送食品检验机构检验。5.3.3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出现问题的,交质量卫生管理人员处理。5.3.3.1检查运输储存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最小包装应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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