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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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第一章 环境状况20166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城市空气质量整体好转;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江河水质基本符合相应功能区阶段目标;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状况正常;生态环境状况良好。一、大气环境质量(一)城市空气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2203,达标天数为319天,同比增加1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7.2%,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2016年,我市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年评价浓度与2015年相比均有明显下降;SO2、NO2、PM10、PM2.5和CO达到国家二

2、级标准,但O3仍存在超标现象。具体情况如下:SO2年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14微克/立方米)下降21.4%,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全年无超标天数。近5年(2012-2016年)监测数据表明,SO2年平均浓度全部达标,呈明显下降趋势。NO2年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34微克/立方米)持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5%,比2015年(1.4%)下降0.9个百分点。近5年(2012-2016年)监测数据表明,NO2年平均浓度稳中有降。PM10年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51微克/立方米)下降

3、3.9%,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3%,比2015年(0.5%)下降0.2个百分点。近5年(2012-2016年)监测数据表明,PM10年平均浓度呈明显下降趋势。PM2.5年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36微克/立方米)下降2.8%,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2.7%,比2015年(4.1%)下降1.4个百分点。近5年(2012-2016年)监测数据表明,PM2.5年平均浓度稳中有降。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3毫克/立方米,比2015年(1.2毫克/立方米)上升8.3%,达到国家日均值

4、二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全年无超标天数;近5年(2012-2016年)监测数据表明,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基本保持稳定。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为166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172微克/立方米)下降3.5%,超出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全年超标率11.2%,比2015年(12.9%)下降1.7个百分点。近5年(2012-2016年)监测数据表明,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稳中有降。(二)降尘2016年,降尘年均值为6.30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比2015年(6.57吨平方公里月)下降了4.1%。(三

5、)降水2016年,降水pH范围在5.617.09之间,降水pH年均值为5.88,比2015年(5.91)下降0.03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为12.6%,比2015年(8.2%)上升4.4个百分点。总体上降水质量保持稳定。二、水环境质量(一)饮用水源地2016年,全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二)主要江河根据 “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环监测201630号),我市共有10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其中东江北干流-大墩、珠江广州段-莲花山、观澜河-企坪、茅洲河-共和村、东江北干流-石龙北河、东江干流-东岸这6个断面为跨市河流边界

6、断面,东莞运河-樟村、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东江南支流-第六水厂和石马河-旗岭为市境内河流断面。2016年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优良水质比例(达到或者优于类)为40.0%,类水体比例为20.0%,劣类水体比例为40.0%。其中大墩、石龙北河、东岸和第六水厂断面水质为类,属良好;莲花山和沙田泗盛断面水质为类,属轻度污染;企坪、共和村、樟村和旗岭断面水质为劣类,属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三)主要水库2016年,全市纳入监测的13个主要水库中黄牛埔、契爷石、簕竹排和水濂山水库水质为类,官井头、莲花山、白坑、松山湖水库水质为类,马尾、五点梅和同沙水库水质为类,芦花坑和横岗水库水质为

7、劣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等。与2015年相比,水濂山、白坑、松山湖、马尾和同沙水库水质有所好转,莲花山、五点梅和芦花坑水库水质平稳,横岗水库水质有所变差。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TLI)评价,部分水库呈富营养化状态。其中,水濂山、莲花山、五点梅、白坑和松山湖水库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同沙、横岗、马尾和芦花坑水库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状态。三、声环境质量2016年,全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7.4分贝,比2015年(57.2分贝)上升0.3%,区域噪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处于一般水平。影响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构成为生活源和交通源,分别占55.9%

8、和40.5%。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9.1分贝,比2015年(68.8分贝)上升0.4%,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除一类功能区年均值超标外,其余三类功能区年均值均达标;夜间除二、三类功能区年均值达标外,其余类别的功能区年均值均超标。四、辐射环境2016年,东莞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与2015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全年零辐射事故。(一)环境电离辐射2016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开展监测的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应用单位对工作场所周围环境产生年累积辐射剂量在0.0017-3.09mSv/a之间,均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

9、8871-2002)对工作人员年受照剂量及公众年受照剂量的限值要求。(二)环境电磁辐射2016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开展监测的输变电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电场强度在0.2370.00679.92.21V/m之间,磁感应强度在0.02200.0016 43.90.39T之间,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五、生态环境2016年,利用遥感技术进行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解译2015年生态质量状况结果表明:2015年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1.55,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 192-2015)评价,我市生态环

10、境质量属于良好级别,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注: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全省统一的卫星影像资料开展,目前最新数据为2015年数据。)六、排污状况(一)废水2016年,全市废污水排放总量11.92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71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0.21亿吨。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削减5.4%、5.2%。(二)废气2016年,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3634.75亿标立方米,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3577.17吨。通过工程减排措施,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削减7.4%、3.7%。(三)工业固体废物2016年,全市工业固体

11、废弃物产生量456.69万吨,处置量46.45万吨,综合利用量410.46万吨,处置率为10.17%,综合利用率为89.82%。与上年相比,全市的工业固废废物产生量下降6%,综合利用率提高1.17个百分点。(注:以上数据为2016年环境统计初步数据,该数据已上报国家环保部审核,尚未最终确定。)第二章 措施与行动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先后召开3次大规模、高规格全市性环保工作会议,推动落实环保党政同责,部署推动“十三五”环保工作,全面打响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市环保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履行环保统筹监管职责,

12、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1、 推进深化污染治理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全面推进新一轮治污行动。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出台“1+N”治水工作体系,创新水污染治理领导统筹、行政审批、市场化运作、责任清单、督查考核、绩效奖惩等体制机制,明确了治水工作目标,全市治水工作在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投入上具备了良好条件。全年新建成260公里截污管网,完成4家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日处理能力17万吨,试点推动麻涌、清溪等2个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持续督导推进石马河、茅洲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全市启动35条内河涌整治,并完成6条。重新修订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全市清理

13、生猪近10万头,其他畜禽4.6万羽。积极开展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整治管控、工业排污监管执法等行动。印发实施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同沙、松木山、黄牛埔等水库区划调整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工作核心,完成市自定的重点行业VOCs治理任务、禁燃区外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淘汰整治、餐饮业油烟整治、扬尘污染治理、黄标车淘汰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460项。完成47台6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脱硫、脱硝提标改造。环保限行区域拓展至全市域,建成327套电子抓拍系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75万辆,顺利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积极持续开展实施夏季臭氧防控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控等一系列大气污

14、染防治专项行动,及时启动大气污染应急措施和措施。构建“21+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系统。水污染防治方面:统筹制定“1+N”治水工作体系,创新水污染治理领导统筹、行政审批、市场化运作、责任清单、督查考核、绩效奖惩等体制机制,全市治水工作在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投入上具备了良好条件。全年新建成260公里截污管网,完成4家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日处理能力17万吨,试点推动麻涌、清溪等2个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持续督导推进石马河、茅洲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全市启动35条内河涌整治,并完成6条。重新修订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全市清理生猪近10万头,其他畜禽4.6万羽。积极开展垃圾填埋场渗滤

15、液整治管控、工业排污监管执法等行动。印发实施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同沙、松木山、黄牛埔等水库区划调整扎实推进。重金属及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对116家涉重金属企业全面实施台账管理。全市10家铅蓄电池企业全部关闭(停产、搬迁)。印发实施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获得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共1.3亿元支持,启动石碣、麻涌、洪梅3个土壤修复试点项目,2016年已完成基础调查、风险评估和场地中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印发了实施全市危险(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1244家危废产生单位和9家经营单位通过规范化管理验收。完成危废转移审批2771份,处置医疗废物9125.969吨。推动桥头大东洲、

16、凤岗中心区、常平笑金坑等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二、推进绿色发展完成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任务,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积极推进环保管理改革,在4家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迈出排污权市场化改革第一步;建立执行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总量管控制度,加强项目源头准入把关;改革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将专家技术评估环节纳入项目行政审批许可流程,进一步强化环评把关审查;东莞市环境功能区划通过专家评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全市共审批项目12006项、拒批688项。完成环保专业基地74家重点污染企业评估验收,推进环保专业基地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并完成水乡地区81家“两高一低”企业退出整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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