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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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多方车辆发生互碰交通事故(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事故各方司机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损失部位立即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当事人报警的,交警到场后,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填写协议书基本资料和事故事实栏,根据协议书背面指引,自行认定事故责任,共同签名如发现对方驾驶员不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报警处理不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当事人可当场自行处理,并在协议书的赔偿调解栏内做好记录,签名确认需要保险理赔的,请向各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告知报案号保险公司需要现场查

2、勘的,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候按保险公司指引,各方立即共同前往就近事故现场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确实无法立刻前往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各方驾驶员或车主请到前台递交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由工作人员登记及安排相关的查勘定损事项事故车辆各方投保公司理赔人员一起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核价各方当事人对定损、核价无争议的,在定损意见书上签名确认,各持一份定损单保险公司对事故真实性有争议的可报警,由交警到场处理对定损、核价有争议的,与保险公司协商由公共评估部门进行定损核价1、自愿选择车辆修理厂维修2、选择保险快速服务点维修1、持保险凭证、定损资料、维修发票等相

3、关单证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经审核无误,十个工作日内划款结案。2、委托已与保险公司有代理索赔资格的维修机构办理代理索赔手续保险快速理赔流程的说明:一、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应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立即共同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下简称“服务点”);确实无法立即到服务点的,应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如无责一方当事人因故不愿到服务点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段对事故进行查勘。如只有有责一方当事人前往服务点,且不能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将依法不予办理保险理赔。二、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如能够

4、移动的,请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保险公司指引处理;如事故车辆不能移动且影响交通的,请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自行联系拯救车将事故车辆拖移到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待保险公司人员前来查勘。三、交通事故中有一方以上车辆为非本地级市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到服务点后,请报警;交警到后,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书,便于车主回投保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四、交通事故有一方以上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按照商业保险条款规定办理索赔的,由交警前往服务点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再进行商业赔偿部分的保险索赔。五、对进入服务点的保险事故车辆,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事故真实性等有疑问的,将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故意发生交通事故或编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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