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新盛店镇重彩相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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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不应超过 30 个字 (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

2、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2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夏津县新盛店镇重彩相框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夏津县新盛店镇重彩相框加工部 法人代表刘敬国联系人刘敬国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新盛店镇雷庄村夏武路东 联系电话13953185088传真邮政编码253200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新盛店镇雷庄村夏武路东 立项审批部门夏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19-371427-20-03-004550 建设性质新

3、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03 木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00 总投资 (万元) 25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2019 年 5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编制依据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夏 津县新盛店镇重彩相框加工部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修改单,即生态环境部令部 令第 1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

4、草制品业” 中“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 单位受委托后,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 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二、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夏津县新盛店镇重彩相框加工部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新盛店镇雷庄村夏武 路东,该公司拟投资 25 万元建设夏津县新盛店镇重彩相框加工项目。该项目租赁夏 津县东方恒昌纸制品加工厂闲置厂房及办公室,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购置生产设 备 15 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 4000 套大韩工艺板、2000 套框条相框、8000 套 包覆膜相框的能力。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

5、,符合用地规划,详见附件。 1、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情况见下表。 - 3 -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名称具体内容备注 主体 工程 1#车间建筑面积 760m2 集生产仓储为一体, 主要包括 激光机、 激光刻花机、 真空覆 膜机等。 2#车间建筑面积 200m2 集生产仓储为一体, 主要包括 框条锯、 钉角机、 木工雕刻机 等 公辅 工程 供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总 用水量为 163m3/a 由夏津县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用电量 3.5 万 kwh/a由夏津县供电管网提供 供热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 办公室建筑面积 40m2两间,位于厂区西南侧 环保 工程 废气 普通切割、雕刻、打

6、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 处理后废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激光切割、 刻花产生的烟尘收集 后通过“喷淋塔”处理后通过同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车 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固废 废胶桶、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外售;除尘器集尘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 处理。 噪声低噪声设备、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 2、公用及辅助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生活用水量为 150m3/a,按 50L/人d 计 (劳动定员 10 人)。生产用水主要为雕刻机雕刻时抽真空的真空泵用循环水,用水 量为

7、 3m3/a;喷淋塔补充添加水,用水量为 10m3/a;总用水量为 163m3/a。由夏津县供 水管网提供。 (2)排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120m3/a(按生活用水的 80%排放),生活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3)供电 该项目用电量为 3.5 万 kwh/a,由夏津县供电管网提供。 (4)供热 本项目办公室采用空调供热。 3、主要设备情况主要设备情况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下表。 - 4 - 主要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 1激光机台3 2激光刻花机台2 3木工雕刻机(含打磨机)套5 4真空覆膜机台2 5框条锯台2 6钉角机台1 7小计台/套15

8、 4、产品方案、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情况见下表。 产品情况一览表产品情况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生产量(套/a) 1大韩工艺板4000 2框条相框2000 3包覆膜相框8000 5、原辅材料、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 项目原辅材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一览表料使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 1密度板张/a7500外购 2框条米/a10000外购 3淀粉胶桶/a60外购,20kg/桶 4角钉箱/a10外购 5包覆膜米/a8000外购 6玻璃板m2/a200外购 淀粉胶:以天然淀粉(如玉米淀粉、小麦淀粉、土豆淀粉、大米淀粉、木薯淀粉 和甜薯淀粉等)为主剂,水为溶剂,经糊化、

9、氧化、络合以及其他改性技术制备的天 然环境友好型粘结物。 6、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该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 三三、工程规模:、工程规模: 年产 4000 套大韩工艺板、2000 套框条相框、8000 套包覆膜相框。 - 5 - 政策符合性及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置分析:置分析: 一、产业政策一、产业政策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

10、淘汰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代码为 2019-371427-20-03-004550。 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符合性 与生态红线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 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的批复(鲁政字2016173 号),夏津县共有 2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 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生态保护对象范围 夏津县 生态保 护红线 区 德州市夏津武城水源涵养、防风固沙、 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武城四女寺和夏津九龙口湿地公园的保育区 德州市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水

11、源涵养生 态保护红线区 上起夏津县白马湖镇白庄,经夏津、武城、德 城区,至第三店出德州境入河北省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新盛店镇雷庄村夏武路东,根据山东省生态保 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 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 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夏津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拟 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符合要求。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工艺简单,生活用水取自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

12、水。拟建项目满足资源 利用上线要求。 与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 分析见下表。 - 6 - 德州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发布了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本项目 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下表。 项目与德政字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 序号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 通知具体要求 工程情况符合性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内新建、 改建、

13、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 保护区 符合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 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 能保护区、 生态敏感与脆 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符合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专业园区、园区未开展 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 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 化工石化项目;2 纺织印染 项目; 3 制浆造纸项目;4 制药项目;5 有色金属 冶炼项目;6 铅蓄电池制造项目;7 皮革鞣制项目; 8 电镀项目

14、;9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本项目为木制品加工项 目,项目不属于以上 9 类项目 符合 4禽畜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养殖项目符合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 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 限制 类,符合产业政策 符合 6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 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符合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 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 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 鼓励发展的除外) 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 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符合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

15、燃料(II 类) 的新建锅炉、 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 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 9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不 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 素类项目;再生铅项目;污染物不能集中 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石棉制品项目;新 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符 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排放高盐 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 置的项目;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 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新建生产危险 化学品的项目;未进

16、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 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 新建增加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其他不符合环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符合 - 7 - 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木制品加工,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所列行业内容,因 此该项目符合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相 关要求。 二、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二、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见下表。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一览表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分析条件结论 规划用地该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夏津县用地规划要求。有利 环境敏感点 最近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北侧 70 米的雷庄村, 该项目污染物产生 较少,该项目对其影响较小。 有利 该项目对外环 境的影响 该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且该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外 环境影响较小。 有利 交通运输项目西临夏武路,交通便利。有利 供水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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