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浮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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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磁浮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为核心,在组织机构、施工措施、安全生产上进行了组织落实,本技术文件将作为今后指导施工生产的依据。该工程将列为我公司昆山地区的重点工程,实行以合同工期为目标的项目法施工,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保竣工、保质量、保后期服务。93目 录1.项目概况11.1.项目背景11.2.项目选址和建设边界11.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21.4.项目进展22.项目主要内容32.1.社会资本合作方的确定32.2.政府与社会资本分工协作内容72.3.PPP项目运作方式选择72.4.项目授权、合作期限和经营范围82.5.项目公司设立102.6.资产权属安

2、排103.项目结构与边界条件113.1.风险分配机制113.2.项目交易结构133.3.项目合同结构203.4.项目监管体系213.5.项目边界条件224.项目可行性分析284.1.各方参与意愿294.2.物有所值定性分析304.3.技术可行性分析424.4.经济可行性分析504.5.政府补贴多方案分析564.6.项目相关评估论证605.项目实施及操作745.1.总体实施进度安排745.2.融资管理755.3.履约管理与项目监管765.4.中期评估775.5.合同执行管理775.6.政府介入786.项目前景展望及政策需求786.1.项目预期效益786.2.政策需求及建议791. 项目概况1.1

3、. 项目背景为完善长沙市综合交通体系,提升黄花国际机场和长沙南站整体功能,有必要建设一条快速轨道线连接两大重要交通枢纽。而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具有成本较低、安全可靠、环境友好、适应性强等优势,国内外的研发和商业运行实践表明该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具有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下称“中车株机”)自主研发了我国首台可投入商业运营的中低速磁浮列车,其寻求利用先进技术与地理优势对中低速磁浮技术进行实践运用与战略推广。长沙磁浮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上述背景下应运而生。本项目的建成将首次实质性实现国内高铁与航空两大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无缝对接,全方位构建“空铁联

4、运”一体化网络,有利于推动长沙率先建成国内集高铁、航空、城际铁路、中低速磁浮交通、地铁、高速公路等综合交通于一体的现代化枢纽城市,强化长沙综合交通枢纽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力。同时,本项目将建成国内第一条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管理的中低速磁浮轨道线路,新型交通方式的成功运用有利于实现磁浮轨道交通科技创新快速产业化,这既是湖南省领先国内磁浮交通技术的重要机遇,也是我国立足国际磁浮技术前沿的战略机遇。1.2. 项目选址和建设边界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和长沙县境内,线路自长沙南站东广场北侧引出,沿劳动路跨浏阳河至黄兴大道,再行至机场高速南侧,最后向东上跨机场大道后垂直接入T1、T2航站楼间连廊,线路全

5、长约18.55公里,前期设长沙南站、榔梨站、黄花机场站,在长沙南站附近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处,控制中心设置车辆段/综合基地内。1.3.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线路全长约18.55公里,项目投资概算总额46.04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44.11亿元、建设期利息1.93亿元),技术经济指标为2.48亿元/公里。本项目采用常导磁吸式(EMC)磁浮系统、异步短定子直线电机技术。项目车辆采用中低速磁浮列车,最高运营时速100公里。列车拟采用3辆编组,全线采用1个交路。初期需运用车5列,配属车5列,中期需运用车6列,配属车7列,远期需运用车12列,配属车14列。1.4. 项目进展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较为顺

6、利,已完成的重要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初步规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列车鉴定及其他前期评估论证、项目公司设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同时,项目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达成30年期项目融资合作意向,最终贷款期限等以项目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其中,项目重要节点的具体时间如下:2013年5月,中车株机提出中低速磁浮建设项目方案;2013年7月24日,杜家毫省长主持召开专项会议,议定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的项目实施原则,确定成立项目筹建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3月31日,长沙市磁浮工程项目投资合作伙伴谈判会议召开,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建”)为本项目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商;

7、2014年6月,中铁建、中车株机与三家政府方股东注册成立湖南磁浮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项目公司。本项目计划2015年底建设完工,2016年进入商业试运营,项目公司2017年形成对外提供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的能力。2. 项目主要内容2.1. 社会资本合作方的确定2.1.1. 采购方式确定本项目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可采用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采购。中车株机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特殊性为社会资本主动发起创造了可能。中车株机作为掌握磁浮列车生产技术与试运营经

8、验的供应商,根据长沙市公共交通发展需求提出中低速磁浮建设项目方案,并按湖南省政府的要求完善后,向湖南省发改委提交了项目初步方案。由于项目行业特殊,磁浮列车供应商非常有限,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车株机作为社会资本合作方。中车株机自发起项目后一直参与项目前期工作。中铁建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由于磁浮行业技术性质和建设要求特殊,不能确定详细技术规格和具体要求,且项目工期紧迫,拥有相关建设经验和能力的企业有限,因此,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引入中铁建作为承担设计施工职责的社会资本合作方。2.1.2. 竞争性谈判邀请与澄清经市场测试,有四家社会资本有意参加合作,由于只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9、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与磁浮项目相关建设和试运营经验,且项目时间紧迫,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从上述两家社会资本处采购。2014年3月21日,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邀请函中明确了项目要求、资格条件、谈判保证金、谈判流程、谈判文件要求及评审办法。其中谈判文件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组成。2014年3月27日,对两家单位就本次谈判所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统一书面澄清和答复。2.1.3. 竞争性谈判2014年3月31日,长沙市磁浮工程项目投资合作伙伴谈判会议召开,谈判评审小组由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沙轨道集团”)、湖南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

10、南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改名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股东更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方案仍使用原名称(即湖南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简称“省铁投公司”)(下称“省铁投公司”)、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机场公司”)代表及两名外聘技术专家共7人组成。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及长沙轨道集团共4人组成的谈判监审小组对谈判全程进行了监督。竞争性谈判主要流程包括:递交谈判文件和谈判承诺函;资格审查;谈判评审小组评议对谈判文件的技术方案进行第一轮评议;谈判评审小组与意向单位进行第二轮洽谈并由后者签署最终承诺函;谈判评审小组作出最终推荐意见。其中,资格审查环节的资格要求主要包括:常规

11、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铁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同时具有以下类似业绩: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管理经验并承担过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008年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5亿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的总体总包设计项目;承担过磁悬浮铁路试验线工程项目建设或已投入运营的磁悬浮铁路专线工程项目建设。同时,须在磁悬浮轨道交通领域具有设计、研究、工程施工等经验和技术储备。其他条件独立

12、法人参与的,在项目公司参股比例不少于10%不高于3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在项目公司参股比例不少于10%不高于38%。2.1.4. 竞争性谈判结果谈判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办法、结合对两家单位最终承诺函内容及其在谈判过程中的综合表现进行集体评议后,一致推荐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作伙伴。同时,鉴于磁浮工程的特殊性,且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中铁二院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为使两家单位在设计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设计质量,谈判评审小组一致推荐其作为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单位。上述竞争性谈判结果后报市政府和省政府批准同意。谈判会议形成最终承诺事项表及谈判结论书,经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签

13、字确认后,最终承诺的主要条件包括:力争2015年12月底实现试运营;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确保本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参股比例28%;概算优惠率10%及支付条件等。2.1.5. 社会资本合作方基本情况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是中国中车旗下核心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机车、城轨车辆、新技术轨道车辆销售及维保服务,其掌握磁悬浮交通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中车株机自主研发生产的中低速磁浮列车“追风者”于2012年1月诞生,目前已在“运营仿真考核验证试验线”上行驶了1.3万公里。其多项成果被鉴定为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国也因此跻身世界上掌握磁悬浮技术4个国家之一。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具实力、最具

14、规模的特大型综合建设集团之一,2014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80位、“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6位,2013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工程承包商”排名第1位。其在高原铁路、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及建设领域确立了行业领导地位,同时具备磁浮线路设计、建造、运营经验。2.2. 政府与社会资本分工协作内容政府方主要负责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项目监管、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以及按照PPP项目协议履行其他职责;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约定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投资、建设职责,并在合同期限内需严格按法律及PPP项目协议规定进行运营,确保项目达到PPP项目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社会资本将为项

15、目公司提供股权投资,以及项目设计、工程施工、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磁浮技术提供、机车供应及运营维护等一系列有关项目资产形成和后续可能的外包服务。2.3. PPP项目运作方式选择结合决策树分析工具和项目特点,基于以下分析,本项目拟通过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进行运作。本项目作为新建项目,适用的PPP运作方式主要包括BOT、BOO、LOT及区域特许经营。一方面,项目投资大、时间紧、技术高尖,从缓解财政压力、保证项目质量、加快建设进度等方面出发,政府投资建设再交由社会资本运营的LOT方式并不适宜。另一方面,本项目提供的磁浮交通运输服务对其他交通方式而言并不具有不可替代性,不适宜采用区域特许经营方式。BOT及BOO模式下社会资本承担的公共职责和投资运营回报机制基本一致,区别在于是否涉及期满移交。BOO方式下,无提前终止情形时,PPP项目协议双方可直接续约持续经营。BOT项目期满政府则有三种选择:合同展期;政府收回并指定公共部门继续运营;政府收回并交由原项目公司或新社会资本以TOT或ROT方式建设、运营项目。可见,BOT方式下政府权利和后续安排更加灵活,项目期满后政府可根据届时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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