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阅读相关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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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伏尔泰:“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捍卫你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国王推行民主选举制度,今日大选,人民竟然不知所措。 有“喜马拉雅山香格里拉”之称的不丹,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王国。 1907年建立了旺楚克王朝,当传至第四代。2001年,国王宣布不要江山要民主,在他苦心铺排下,不丹今日-2008年3月24日举行大选,告别帝制,走向民主,成为地球村最年轻的民主国家。 面对不熟悉、不确定的民主未来,纯朴的不丹人,有人眷恋不舍帝制、有人对喧闹的竞选活动厌烦不已,有人甚至选那一个政党而与家人失和,但是,他们都开始体验到民主真谛: 可以以行动来表示当家作主 “今天你们有个好国王,但是,如果明

2、天有一个坏国王,那怎么办?”不丹第四代国王辛格.旺楚克凭这个意念,向国民推行民主制度就是这个道理, 对苏格拉底死因的三种解释 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他是西方历史上(或许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因为思想和言论而被处死的哲学家。在当时,哲学家这个称呼意味着今天的思想家、科学家、知识分子之类的角色,所以,也可以说苏格拉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为真理而殉道的科学家,或因执着于真理而被处死的知识分子。更为重要的是,苏格拉底不是死于人们公认是残暴的专制政体下,而是在古希腊号称最珍视人类言论自由、最民主的城邦雅典,由人民按合法的程序,经过民主的投票审判处死的,这让近代以来将民主政体奉为神圣的价值与

3、制度体系的知识分子们深为尴尬。如果民主政体是最好的政体,它又为何将这位人类罕见的优秀思想家杀之而后快?处死苏格拉底是民主政体的一个偶然失误,还是其先天固有的局限性?这些问题使得对苏格拉底之死的追问,自然而然地走向对西方近代以来奉为圭臬的基本政治制度的追问。就苏格拉底本人来讲,这种死法是成就他不朽声名的一个重要的实际原因,因为单就思想来讲,他固然有原创的东西,但也有不少承袭他之前的哲学家的内容,况且他本人是述而不做,未留下只字片墨,这么一个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资料的人却能获得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的从容赴死给他带来了广泛关注。和一切真正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思想家一样,苏格拉底

4、的生活经历本身是更有力的因素。通俗些说,他因被不公正地处死而引人关注,人们在关注他被处死这一事件的同时,不能不关注他为何被处死,不能不涉及到他的思想,于是,了解与思考他的思想也成为必要的内容,他的思想也就随着故事传播下来。 关于苏格拉底的死因,目前看到的解释主要有三种: 一、因为他反民主的思想与言论引起了民主派的恐慌,他们担心苏格拉底的言行会导致新的寡头政变,所以才起诉他。本来是想将他驱逐出境,但由于苏格拉底的傲慢与固执,最终只能杀之了事。这种解释以英国学者AE泰勒为代表,国内外不少哲学史教材和专著也以此为然。我将其概括为“反对民主说”或“政治迫害说”,即苏格拉底由于反对民主,所以死于民主派的

5、“政治迫害”。 二、因对民主政治持反对看法,苏格拉底要用自己的生命实践证明民主政体的荒谬。他故意向民主派与民主制度挑衅,目的就是逼民主派杀了他,证明“以言论自由著称的一个城市竟对一个除了运用言论自由以外没有任何罪行的哲学家起诉、判罪、处死,这给雅典的民主烙上永远说不清的污点”。这种观点以美国报人斯东为代表,可以概括为“主动找死说”,即苏格拉底自己主动寻找被处死的结果,以身死证明自己思想观点的正确。 三、苏格拉底死于民众对精英的恐惧与敌视。苏格拉底代表着一种在平庸的日常生活之外追求真理的卓越思想,而真正的思想乃是一种威胁,“不仅权力者本身可能把思想当作威胁,而且怯懦的民众,也把思想家当作破坏其安

6、宁生活的罪魁祸首。因此,苏格拉底的死,同时也是民众对真实的畏惧心理的一种过激反应”。这种解释引自复旦大学学者们编写的教材,据他们转引,来自法国人让布伦的苏格拉底,我将此说称之为“民众迫害说”。是民众的愚鲁与怯懦,又有民主政体这种可以让民众的愚鲁和怯懦真正发挥作用的条件,所以,才杀了以精英自居、也确是精英的苏格拉底。就好像追溯中华文明要回到孔夫子一样,追溯西方文明也要回到古希腊。古希腊与古罗马,再加上基督教传统,是西方文明的源流。尤其是在社会科学领域,现今比较流行的“民主”“共和”“自由”“代议制”等等问题,无一不从三者传来,并且改头换面之后尚有些许本色残存。 做学问当然可以无视三者,但是也要自

7、食成果成为无根之树无源之水的恶果。 并且如果有人站出来声称居然没有阅读“古希腊罗马的必要”,认为“联邦论已经解决了问题”,那肯定是要贻笑大方的了。 谈到古希腊。则不能不谈到苏格拉底,不能不谈到苏格拉底之死。 甚至有人说,苏格拉底之死才是开启西方文明的那把钥匙。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的哲学家,他有一个很出名的弟子还有一个很出名的徒孙。 但是他的运气没有后辈们好,他在雅典很不受人待见。 归根结底,就是出于他的“辩证法”了。他的“辩证法”与我们今天的可不同,分为“讥讽”和“助产术”,是一种很牛叉的辩论技术。 他的爱好与今天很多老湿都不一样,老湿们喜欢以装x为乐,苏格拉底喜欢以装无知为乐。当然,他装无知也

8、是有目的的,往往就是这个无知的苏格拉底狠狠地调戏了这些老湿,让老湿们装x装得浑身不自在。 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想办法控告苏格拉底毒害青年不敬神,然后苏格拉底就被判了死刑。 关于苏格拉底不敬神的桥段,有兴趣地同学可以看一看阿里斯托芬的喜剧云。剧中苏格拉底的朋友阿里斯托芬(在雅典民主的谐剧一书中,斯托引用柏拉图会饮篇中的描写,认为阿里斯托芬与苏格拉底是要好的朋友,而同一本书中希尔克的文章却认为从云看来,阿里斯托芬不太喜欢苏格拉底。本文采取前说。)很不厚道地把苏格拉底塑造成了一个“诡辩者”,据说后来苏格拉底被判死刑就有可能是阿里斯托芬的戏剧太流行了,云里的形象深入人心,大家都恨为了钱颠倒是非的诡

9、辩家们,于是也就顺便恨了苏格拉底。其实苏格拉底真不是诡辩家。 按常理这里应该谈一谈“民主”的问题,不过我记得关于民主这个组里已经有很好的帖子,似乎老王也说过他有时间会写一下古希腊民主与美国现代民主的区别,我这里就不赘述了。 幸好还有下一个问题供我发挥,在狱里的苏格拉底也不是没有机会逃出生天。不知道当时的雅典是怎么搞的,居然轻易就让一帮闲人苏格拉底的朋友弟子们进狱中探监这根本是不合理的嘛,我们都知道一个如此危害社会的罪犯,想见律师都基本上不可能,更不要说那些闲人了。 可是在古希腊,不仅见了,而且这帮闲人还带来一个重大消息他们已经安排好了苏格拉底逃走!苏格拉底可以带着钱先去外边逍遥一阵子。 这个时

10、候,二愣子苏格拉底却大义凛然地说了一声:“不!” 要是摆中国,我想古装剧里的人肯定要说:“我这一走,不是坐实了我是罪犯吗?我怎么伸冤?”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二愣子苏格拉底却说:“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认为指控不公正,逃避法律制裁难道就正当了?有没有一种服从法律的义务?因为这种法律是集体制订的尽管它不公正。” 可是苏格拉底不愧是开启文明的二愣子,他一本正经地跟克里同讨论了一番,还是喝毒酒死了。 为什么选这个案例呢?因为这个案例“大致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一个方面的深层意识”。 一般中国人可能抱着“君无道臣去之”之心逃走,或者抱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心去死。但是在他们脑海中,大

11、抵会直接跳过法律这个东西。 但是西方人呢?不仅是苏格拉底,还有霍布斯奥斯丁等等政治法学派那些主张“恶法亦法”的学者们,却认为对待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一点。 因为人们需要法律,有法律社会才能有秩序。 有些法律当然不好,甚至可恶。 但是如果因此便随意戏弄不当回事,社会秩序靠什么来维系?我逃避法律的行为,无形中不也是给别人逃避法律的行为以合理性吗? 并且,如果某些人认为这个法律公正,有些人认为不公正呢?谁是对的?谁来判断? 价值判断总是不能统一的。 因此,有些西方人就是这么二愣子,对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也认真地不行,甚至不惜搭上命。他们只是简单地觉得,如果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很容易导致这个社会失

12、去理性、失去秩序而只剩下暴力罢了。多数人的暴政近日,两位四川农民工在返乡途中,因为身患感冒被同车人怀疑为患了甲流感。后来,全车近30个乘客都在激烈讨论,迫于乘客压力的司机听取大多数乘客意见后,打开车门将他们撵下车于是,这两位农民工不得不摸黑顺高速公路往家赶。后来,这两位农民工到医院一检查,他们得的不过是普通感冒。那么,如果他俩患的真是甲流感,其余乘客就有权通过投票的方式把他俩赶下车呢?非也。这事儿让我想起了两年前在论坛上做的一个实验。我在帖子里讲了一个故事:一只载满乘客的木船在海上遇到风暴,即将倾覆。如果推一个人下海,木船就会转危为安。那么,你是赞同放弃某一个人的生命,保住整船人的生命;还是一

13、个也不推,大伙儿一起完蛋呢?这个帖子引起了激烈的反响,参与者众。经过统计发现,大部分的跟帖都赞成“推一个人下海”。我想,如果这些网友在大巴车上,是会很容易做出让这两位农民工撵下车的选择。民主当然是一个好东西,而且在我们的印象中,民主就是投票,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在农民工被驱赶下车的案例里,有民主投票(我相信他们的投票也出于他们真实无碍的想法),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巴里绝大部分乘客都同意驱赶),甚至还有独立的仲裁机构(司机),简直就像一场完美的民主实验唯一的瑕疵是这两位农民工的个人权利遭到了侵犯。对于这种用多数人权利侵犯少数人权利的行为,我们通常称为“多数人暴政”。在我们的教科书和传统意识里面

14、,总是强调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集体权利优先于个人权利。这种观念的理论前提就是:多数人总是对的。其实不然。法国著名群体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说道,“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他据此得出一个完全相反的观点,“群体的道德在大部分情况下比个人要低。”在集体主义滥觞的土地上,我们很容易看到如下情景:当一个小偷被当场捉拿到的时候,许多路人都会冲上去施以暴力。当有人为了讨要工程欠款,不得不爬上高桥上演“跳桥秀”时,下面围观的民众会异口同声叫他跳下来。当唐福珍的笑容永远从这个世界消逝之后,还有不少网友认

15、为,她损害了其他拆迁户的利益比感冒更恐怖的是甲流感,比甲流感更恐怖的是“多数人暴政”。甲流感危害的只是人的生理功能,而“多数人暴政”危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多数人暴政”与专制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一个群体的利益,牺牲另外一个群体的权利。有时候,前者比后者的危害性更大,因为他可以假借“民意”这个金字招牌,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那么,如何防范多数人暴政呢?首先要确保个人的权利大于群体权利,使之不受来自“众议”的侵犯和剥夺。其次,要在多数人和个体之间建立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像防护堤一样,屏障来自多数人的冲撞。最重要一点,一定要建立起一个公正、权威、独立的司法制度众所周知,司法才是一个社会良心最后的救济,是正义的底线。没有这个,一切都免谈。西方的民主直接搬到东方似乎就没有成功的案例,从东南亚算起,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至今是一党专政,菲律宾国内应该是军方发言权更大,泰国好不容易整出个他信又让政变给推翻了,再看东亚,韩国从87年民主化后好象就没有哪个总统就当好过,香港从结束殖民统治后亲中派与泛民派就没有消停过,就连最西方化的日本也是实行了事实上的一党制达50多年,而且全是前首相与大臣的直系子女,至今没有改变。如果按西方的标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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