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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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二、投标须知正文二、投标须知正文10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19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19 二、评审要求二、评审要求21 三、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三、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1 四、评审方法四、评审方法21 五、评标内容全过程保密五、评标内容全过程保密23 第四章第四章 年度入围协议供应商采购协议年度入围协议供应商采购协议24 第五章第五章 供货范围及商务要求供货范围及商务要求28 第六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

2、式投标文件格式3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 二、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35 三、投标函投及标函附录三、投标函投及标函附录36 四、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38 五、报价一览表五、报价一览表39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0 七、无违法记录声明七、无违法记录声明41 八、投标人近三年业绩八、投标人近三年业绩 42 九、进货渠道和供货计划九、进货渠道和供货计划43 十、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十、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44 十一、商务要求响应表十一、商务要求响应表45 十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46 中国人

3、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51-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中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正 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XZDF 3、标段划分:标段一:办公营具采购;标段二:水暖电物资采购;标段三:消防器材 采购;标段四:塑钢门窗定点维

4、修;标段五:空调定点维保;标段六:门帘定点维修;标段 七:热水器定点维修;标段八:监控设施定点维保;标段九:环卫工程设备定点采购;标 段十:零星定点维修;标段十一:文体用品;标段十二:办公用品;标段十三:电子设备、 耗材;标段十四:日杂;标段十五:印刷;标段十六:食品。 4、招标范围:入围供应商负责本入围标段的货物的供应、运输、交付使用以及售后服 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 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供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

5、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所供资物的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 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三、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太榆路 39

6、号君怡大厦 4 层 401 室)报名。 3.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 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以上证件和文件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二份,且必须是被授权人本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 ,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 ,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太榆路 39 号君怡大厦 4 层 401 室)购买招

7、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03 日上午 09:00,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坞城路师范街 36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1- 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

8、小店区太榆路 39 号君怡大厦 3 层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话:0351- 邮箱: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51-5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理大方工程项目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 1.1 交货地点太原市坞城路师范街 36 号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1.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9、年。 1.3 供货期/付款方式 供货期:按业主需求供货 付款方式:按实际供货量每季度付款。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所供资物的生产或 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9.3 招标人书面澄清

10、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2 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地点: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 39 号君怡大厦 401 室)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在

11、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开户行许可证、业 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以上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复印件,开标时 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3.3.1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帐号,投标文件中需装订汇票 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复印件,并现场提供原件以备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二、十、十二、十三、十五标段:伍仟元整; 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四、十六标段:贰仟元整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同时需在投标文

12、件中提 供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 1、户 名: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账 号: 3、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太原体育路支行 4、行 号:3 5、联系电话:0351- 6、联 系 人:张女士 注:1、以上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采用支票或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 招标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及时退还 您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一并交予代 理公司。 3.5.2 近年销售合同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 2012 年 12 月起至 2015 年 1

13、2 月止。 3.6.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和(或)盖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纸质标书一正四副; 电子标书 U 盘一份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装订为一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胶装成册。应 采用标准 A4 纸双面打印、软皮胶装成册,编制目录,不得有活页, 否则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 任何责任。 4.1.1 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并包装,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提交。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太原市坞城路师范街 36 号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

14、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 标 段投标文件 在 2015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 39 号君怡大厦 425 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 39 号君怡大厦 425 室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由各投标人派代表检查; (5)开标顺序为投标人签到顺序;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51-7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5、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从评标专家库直接抽取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4 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入 围单位 是 入围家数: 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十六标段: 1 家 三、十五标段: 2 家;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 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版 要求 10.2 评标公示 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入围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 公告,公告期不少于 3 日。 10.3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

16、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 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入围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 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入围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 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 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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