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安消防支队通讯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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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通讯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通讯器材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2-246 招 标 人: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8A 说 明9B 招标文件10C 投标文件11D 投标文件的递交14E 开标及评标15F 定 标17第四章 技术部分19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21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26第七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38第一章 招标公告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通讯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焦作市公安消防

2、支队通讯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通讯器材采购项目2、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2-246 3、项目地点: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招标货物名称:便携式面罩无线通讯装置(防爆型)、防爆手持电台(350M)、手持电台(350M)、手持电台耳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等级:合格7、供货期:30日历天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符合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条件及要求1、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原件查看后退回,留存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注: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承办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2、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8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厅3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丰收路 地 址: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9-c-09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人:王文真 电 话: 电 话:0391- 邮 箱: 八、监督单位: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391-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6、,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内 容说 明招标人名称: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焦作市丰收路招标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通讯器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2-24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9-c-09电话:0391-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投标报价:固定总价,包含技术部分中的货物内容及凡属于技术部分载明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等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货币:人民币伴随服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资格标准:1、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符合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评委审查。投标保证金金额:29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帐 号:000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必须保证开标前能到达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在开标前未能到达招

8、标公司指定账户的,均视为无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2年9月27日(含)17时前。若未按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银行交款凭证原件。投标有效期: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版一份。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8日下午15:30 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0月8日下午15: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厅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厅评 标评

9、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签订合同1招标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增减变更限制:不超过投标报价的10%。21)中标服务费:中标方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2)交纳中标服务费的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A 说 明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货物及其采购项目。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安装工程及其保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2.2“招标代理公司”系指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法

10、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制造商或供货商或系统集成施工企业。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合格的投标人4.1 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 具有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款规定的资质;4.3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4.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4.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4.

11、6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4.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4.8其他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5资格条件要求5.1 为履行本项目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5.1.1 满足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款规定的资格要求;5.1.2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5.1.4 具有履行合同条款或技术规格中所述的承包方的安装、测试、保修及其它技术服务;5.1.5 具有与拟承担的信息化系统及设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能力;5.2 参加投标的投标

12、人必须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5.2.1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2.2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完成的项目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5.2.3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情况,包括最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5.2.4设备生产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6.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合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供货、设备和服务7.1按照第4条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提供的主要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7.2主要设备、材料应满足

13、或优于招标要求,且需详细说明其技术性能的详细技术及特殊条件;8投标委托8.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B 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9.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9.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按评标办法中对投标文件的澄清的规定,经澄清后仍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3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机构,招标人应用书面做出答复,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

14、技术交流,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予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 招标文件的修改1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1.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1.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C 投标文件1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2.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13.1商务文件(统一格式),包括:(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3)工程设备、材料报价汇总表;(4)供货内容(必要的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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