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5784058 上传时间:2019-08-22 格式:DOC 页数:56 大小:3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某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某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某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某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doc(5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招标编号:达市公共采(招)201512号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 (第3次) 中国四川(达州)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5年11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为核心,在组织机构、施工措施、安全生产上进行了组织落实,本技术文件将作为今后指导施工生产的依据。该工程将列为我公司昆山地区的重点工程,实行以合同工期为目标的项目法施工,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保竣工、保质量、保后期服务。23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2、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 评标办法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 投标邀请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受达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达市公共采(招)201512号二、招标项目: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三、资金来源及服务期限:财政性资金,服务期限一年。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公寓管理、安保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有关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

3、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六、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

4、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9:00- 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发售;供应商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过CFCA数字证书进入-政府采购平台入口,按网上提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即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

5、交易服务中心开标 2 厅(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永祥街68号)。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 购 人: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联 系 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0818-2 招标人名 称: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永祥街68号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18-3最高限价18140万元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6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6、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0投标保证金交纳1.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政府采购平台入口,以网银支付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未通过以上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2.金额:18,000.00元户 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政专户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荷叶支行账 号:开户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账 号:开户行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海棠

7、湾支行账 号:1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结果公布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4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13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的10%。收款单位:采购人开 户 行: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验收结算书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14合同分包不允许 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 15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16采购文件的解释由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17开评标工作咨询电话:

8、0818-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人”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

9、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招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

10、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

11、日前进行,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

12、,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公告。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13、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

14、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5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可选)。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