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组织架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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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党支部组织架构标准一、党组织机构设置 (一)合理设置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工作相关、楼层相近和有利于加强党建的原则,合理设置、划分党支部。原则上,每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超过50人。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X组织架构机构、人员变动时,院党委根据实际,及时同步改设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规范班子构成。X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党委委员5名。10个党支部分别设支部书记1名,党员人数较多设副书记1名,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

2、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党委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3-5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二、党支部班子建设基本要求 (一)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

3、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学习制度,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党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贯彻并注重成效。 (三)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支部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润滑剂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凝聚力、向心力强。 (五)支部班子成员调整应及时,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一)选举准备阶段 1.向上级党委请示。选举前向上级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2.起草工

4、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3.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4.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候选人经党小

5、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5.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二)正式选举阶段 1.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负责作出说明和解答。 2.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6、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三)选举报批阶段 1.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及简要情况、

7、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四、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 (一)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核心,是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从严治党责任担当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同X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 (六)正确行使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群众批评和监督。 (七)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八)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党支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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