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5687787 上传时间:2019-08-21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1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腹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腹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腹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腹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腹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腹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腹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doc(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腹(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按会议纪要修改)一、 前言腹(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为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制造商进行腹(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的研发及注册申报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系对腹(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制造商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应详细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本指导原则系对申请人/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

2、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二、 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腹(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三、 基本要求(一) 技术报告1. 基本要求(1)基本物理性质,例如性状(薄膜、凝胶或溶液等)。(2)规格尺寸(说明所有尺寸大小,如适用)。(3)材料和组成成分。2. 化学性质(1)应说明产品的全部组成成分和材料。应指出每种材料的来

3、源和纯度,并提供分析证明和/或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2)若产品的成分中含有胶原或其他动物源性材料,申请材料中应明确动物源性材料的种属和组织,以及胶原或其他材料的特定类型。含动物来源材料产品的材料要求应符合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3)应提供产品每种材料/组成成分的以下信息: 化学名称(国际通用化学品名称),化学文摘号(CAS) 商品名 结构式和分子量 如果材料为某种聚合物,应提供分子式、平均分子量以及分子量分布的测定值(如果能够测定),推荐使用凝胶渗透色谱法测定。 如果产品为固体,应提供单位重量和尺寸信息。 如果产品是液体,应提供装量、粘度、颜色和pH值等信

4、息。(4)应对每种材料(组分)进行检测,以评价其性质。应控制材料(组分)的质量如:外观、粘度(如适用)、平均分子量、pH值、有机挥发性杂质含量,以及微粒物质等。应明确所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要求(标准)、检测方法。应提供选材和质控标准(质量控制要求)确定的依据。(5)提供从原材料至成品的全部制备过程(包括生产过程)。说明产品的化学配方和生产工艺。说明制备产品所使用的非参与化学反应成分、反应成分(包括催化剂、固化剂和反应中间体)。应当对共聚体(如适用)进行分析,以确定(评价)产品的均一性。(6)说明对产品的单一组分、复合组分(如适用)以及终产品的灭菌方式,应提交灭菌验证资料。(7)无论是原材料中残

5、留物、产品制备(生产)过程产生的化学残留物、或者是产品制备(生产)过程中引入的化学物质(不期望物质),都是审评关注的重要问题。应对已灭菌终产品通过极性和非极性溶液进行浸提萃取,采用具有足够灵敏度的方法如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潜在的毒性污染物。此外,还应检测挥发性和非挥发性残留物质。(8)应使用客观(定量)的测定方法详细并充分的表征产品的独有(显著)特性,以便使审评人员能对这些独有特性有一个清楚的认识。3. 物理和机械性质检测应描述产品的关键物理性质。根据产品性质制定检测项目。固体、凝胶和液体防粘连产品可分别检测其撕裂强度、粘性和粘度。4. 生产过程(1)确证产品的组成成分和结构信息是产品能否进行临

6、床前和临床试验的关键。因此需对产品进行全面研究确认,包括产品的物理尺寸、材料和性能。类似于前述化学性质部分(即,试剂来源、纯度、分析鉴定和/或MSDS)中所给出的信息可能有助于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应对生产、加工和包装步骤进行确认。应给出每个过程或步骤的目的、每个过程或步骤中所使用的成分和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所使用的设备。(2)应提供产品加工过程中以及终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检测方法、手段)。确证终产品的放行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方法、抽样原则及可接收的标准。应提供终产品放行质量控制要求的确定依据或合理论证。终产品放行的质量控制要求应能够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通常终产品的放行质量控制要求包括:

7、 尺寸 产品的重要组成成分 机械性能 加工过程所使用助剂的残留 重金属含量 热原 无菌(3)产品有效期应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资料。在稳定性研究中应监测整个有效期内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参数,如在成品技术要求中所描述的参数,并提交所选择测试方法的验证资料。还应通过无菌检测或包装完整性检测证明产品在有效期内保持无菌状态。在有效期验证试验中,应至少包括三个连续批号的产品,每一批号的产品应平均分配到各试验组。在验证资料中,将所选参数具有至少95可信区间位于有效期可接受限度内的时间作为最终有效期。若选择加速老化有效期验证试验,应说明所用加速条件的合理性。例如,在标准温度和升高温度情况下的降解机制应

8、该是等效的,即温度改变而Arrhenius曲线的斜率保持不变。在不能证实等效性时,即不同温度下可由不同机制引起产品失效。应提交额外的合理性说明。应将加速老化研究结果和实时研究结果进行对比验证。”(4)输送装置如果使用输送装置,应提供包括其设计、功能和性能的说明。如果该输送装置已经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需提供该装置的注册证。如果输送装置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而是为该防粘连产品专门设计的,则对输送装置的要求应写入标准。(5)灭菌应提供以下有关产品灭菌的信息: 灭菌方法(例如,环氧乙烷、辐射灭菌、过滤灭菌) 灭菌周期的验证方法 无菌保障水平(SAL)(通常,对所有无菌产品均要求达到10-6

9、的SAL水平,除非有不需要达到该水平的充分理由) 监测每个批次无菌保障水平的方法 完整的包装说明,包括密封方法。如果灭菌方法是辐射,应该确定剂量。如果用环氧乙烷(EtO)灭菌,应制定环氧乙烷残留量的指标并进行检测(参考GB/T 16886.7)。应详细说明用于验证一次性给药装置和防粘连产品灭菌周期的分析方法。应包括方案和支持灭菌周期验证结果的原始数据,及与无菌保障水平相关的计算步骤。应确认产品的生物负荷,并提供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控制生物负荷的数据。应明确灭菌常规再验证的时间,及有必要对灭菌周期进行再验证的条件(超过生物负荷的限定范围,或对产品及包装的变动等)。5. 动物来源材料若产品含有动物源性

10、材料,企业应证明其加工方法和灭菌工艺能够达到10-6的SAL水平。有关含动物源性材料产品的其他要求,请参考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中的适用条款。6. 热原热原物质引起的人体发热反应可能增加粘连发生率。用兔法或鲎法进行热原测试(应提供选择依据)有助于测定产品中致热原物质的含量水平,从而确保产品植入体内后避免患者产生发热反应。由于医学界针对防粘连产品尚无公认的内毒素水平上限要求 “金标准”,因此生产企业应研究并建立热原检测方法,确定限度要求,确保生产操作控制要求,这些对保证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至关重要。7. 生物相容性/毒理学(1)生物相容性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产品是植入人体的,产品

11、材料对人体应安全,不能对人体组织、血液、免疫等系统产生不良反应。产品所使用材料的生物相容性优劣是防粘连产品研究设计中首先考虑的重要问题,制造商应提供有关研究评价技术资料,以便于审评人员全面掌握其对产品安全性进行研究及评价的情况。生物相容性研究应遵循GB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相关要求,与组织接触24小时30天的植入产品建议进行以下试验: 细胞毒性 致敏性 刺激或皮内反应 全身毒性 遗传毒性 植入 亚慢性毒性应根据材料的预期用途制定植入、亚慢性毒性试验方案,材料的植入部位、植入时间应模拟临床使用的实际情况。应根据产品特性设计试验方案,试验剂量应高于在

12、体内可检测水平。试验材料应植入到预期使用部位或其附近,评价时间应截止材料被动物体完全吸收为止,须监测动物的全身毒性和植入部位的局部反应以及宏观病理学和组织病理学结果。若接触时间多于30天,建议进行慢性毒性和致癌性研究(如大鼠2年植入试验)。对于某些材料,如存在不必要进行测试的生物相容性项目,需提供足够的理由或证据说明。但对另外一些材料,根据材料性质,可能需要增加一些测试项目。在进行临床研究之前,应完成所有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致癌性、生殖系统和发育毒性试验可能除外。这些除外的项目取决于遗传毒性试验的结果、是否有可能发生生殖和发育毒性以及产品的预期用途。知情同意书应披露任何一项悬而未决的安全性研究

13、(结果)。如果预期用途是提高生育能力,那么应进行生殖毒性试验。(2)安全剂量范围在所有生物相容性和毒性测试中,试验中的产品剂量都应反映用于人体预期使用剂量合理的安全范围。通常,应选择一系列剂量进行动物试验,直至剂量达到人体最高用量的10倍。如达不到上述安全剂量范围,应证明人体暴露量大于十分之一的动物试验观察中无不良反应剂量的合理性。(3)阻碍或延迟愈合试验减少粘连形成可能延迟和阻碍期望的愈合过程,动物试验研究时应评价这种情况。在缝线拆除后,位于缝合或吻合部位的防粘连产品不应降低组织支持强度。本试验可以在有效性研究中经设计并增加专门观察指标。(4)感染试验应测试防粘连材料接种细菌后对败血症的发生

14、是否有促进作用,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防粘连材料刺激细菌生长、抑制抗生素扩散到感染部位、与产品相关的感染性微生物由手术部位进入血液循环途径增多或其他未知机理导致的败血症。因此应在防粘连材料存在和不存在的情况下分别给动物接种多种消化道微生物的混合物,针对死亡率和脓肿形成进行评分,这一试验需达到一定的样本量,并采用恰当的试验方案,以确保试验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5)生殖/发育毒性研究生殖/毒理学试验当需进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试验时,应使用两个种属的动物进行生殖/发育毒理学(畸型学)研究,评价防粘连材料对排卵/精子形成、受孕、胚胎-胎儿毒性和致畸的潜在影响。应对该类实验进行实验设计,以便保证产品在

15、预期时点(排卵/受孕、妊娠早期和晚期)下能达到最大接触量,该最大接触量是按照ADME(吸收、分布、代谢和清除)得出的(见下文的代谢动力学)。(6)致癌作用/转移效应产品材料可能对恶性肿瘤的生长和/或转移有局部和全身影响。如果产品的组成成分之前未在腹腔或盆腔中植入过,或者有理由怀疑其中一种材料可能影响恶性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或转移,则应进行适当的试验。如果产品预期可用于癌症病人,则在临床前研究中应进行肿瘤学试验。否则,产品应禁用于已知或疑似恶性肿瘤病人。(7)代谢动力学研究应进行代谢动力学研究以确定产品的吸收、分布、代谢、清除的途径和机理及清除时间。如果产品能被代谢,或者转化成可引起毒性的分子实体,代谢动力学研究应明确每一种毒性成分随时间变化和清除情况。研究应一直进行到不再能检测到任何毒性成分为止。研究应清楚地表明毒性成分的最终去向。在进行临床试验前,代谢动力学或其它数据应证实任何潜在毒性物质都不会引起安全性担忧。申请者应根据产品特性考虑是否进行体外降解试验,降解研究报告应说明所用材料、材料来源、研究设备、试验方案、试验步骤、支持文献等。(8)有效性研究应在适当的动物模型上进行有效性研究,通过这些研究能合理的推论出对人体的有效性。动物研究也可以作为参考以更好地设计临床研究方案。动物研究应尽可能的体现手术方法(开放性手术和腔镜下手术)、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