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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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材料#市国税系统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考核办法(讨论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绩效管理和深化“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内容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管理,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国税干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目标、执行、监督、平价”四位一体的目标管理体系和以绩效考核为内容的竞争激励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陕西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考核办法,结合#市国税系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

2、精神为主线,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工作标准化促进管理精细化,以责任精细化推进管理的科学化,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实现全市国税事业跨越式发展。二、 组织领导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王安稳(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姚晓成(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存智(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 军(市局党组成员)成 员:市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由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三、考核内容(一)全年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见基础达标考核表)。(

3、二)全年的各项重点目标性工作(见绩效管理考核表)。绩效管理按各县(区)局领导班子分管工作进行考核,分为七个序列:1、 班子建设2、 政务管理3、 组织收入4、 征管信息5、 稽查工作6、 税政管理7、 廉政建设四、考核对象 同市局签定#市国税系统2006年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任务书的各县(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和生物科技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五、考核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基础达标考核与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年终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绩效奖励挂钩的评优制。考核实行动态加减分机制,由市局各相关部门根据考核体系按月(季)进行考核,落实考核目标与责任。各相关部

4、门负责人为考核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考核工作。各考核部门于次季5日前报送本季度基础达标考核和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绩效管理考核表中的领导班子建设、纳税人满意度测评和党委满意度测评项目在年终进行考评),由考核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按季公示,年终汇总,编印成各县(区)国税局工作绩效考核年鉴。六、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总分( 分)总分( 分)=基础达标考核( 分)+绩效管理考核( 分)(一)基础达标考核( 分)基础达标考核主要由市局相关部门对县(区)国税局按月(季)进行日常量化考核。考核的部门为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征管科、计统科、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党办、信息中心、市局稽查局等11个部门,每个部

5、门 分,共 分。 (二)绩效管理考核(140分)绩效管理考核分为七个序列,其分值结构为:总分(140分)班子建设(15分)+政务管理(30分)+组织收入(15分)+征管信息(20分)+稽查工作(10分)+税政管理(30分)+廉政建设(20分)(三)加减分办法基础达标考核项目系各单位的基本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按所属序列给予减分;完成任务的,得该项成绩的满分,不加分。绩效管理考核项目系全局的重点目标工作,未达到规定目标的,按所属序列给予减分;实现规定目标的,按所属序列予以加分。两项考核的加减分均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办法,加减分成绩分别计入考核总成绩。(四)加减分标准基础达标考核减分标准依照基础

6、达标考核表执行。绩效管理考核加减分标准,除按绩效管理考核表执行外,实行下列加减分事项:绩效管理考核加分标准:(1)荣誉表彰获得中央文明委、全国总工会等国家级表彰的;获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团省委等省部级表彰的;获省国税局、市委、市政府、团市委等地市级表彰的,分别加1.0分、0.8分、0.4分;所属税务所(分局)等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0.4分。(以上荣誉表彰加分不含“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各级次荣誉称号取最高项目加分。(2)经验推广各县(区)局的各种经验经上级领导批示以正式文件下发学习推广的,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三个级次分别加0.8分、0.6分、0.4分;机关科(室

7、)和所属税务所(分局)按上述方式推广经验的,每次加0.4分。各级次经验取最高项目加分。(3)业务竞赛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各种竞赛,按积分制团体前5名分别加0.8分、0.6分、0.4分、0.2分和0.1分;参加各种业务竞赛,个人成绩按规定获奖名次,依次加0.50.1分;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各种竞赛,按积分制团体前5名分别加0.5分、0.4分、0.3分、0.2分和0.1分,参加各种业务竞赛,个人成绩按规定获奖名次,依次加0.30.1分(4)新闻宣传刊登在人民日报和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陕西日报上或在中央、省级党政机关其它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国税系统先进事迹的新闻稿件(1000字以上)及报道,每篇(次)分别

8、加0.6分、0.4分。各级次刊登的稿件取最高级次加分。对于应加分项目,被考核单位应注意平时搜集整理原始资料,便于考核办年终审查(加分项目以文件或奖牌为依据)。其它单项工作或新部署的重要工作需要加分的,经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以该项工作确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加分。绩效管理考核减分标准:(1)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一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票达1/5至1/3的,按该序列每人每次扣2分,超过1/3的,按该序列每人每次扣3分。(2)被省、市局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分和0.5分。(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财产损失达5万元至10万元的扣2分;超过10万元的扣4分。交通肇事伤亡人数1人扣4分。(4)被

9、市以上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曝光的每次扣3分。(5)参加省局、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1人次综合考核不及格扣0.1分。其它单项工作需要扣分的,经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以该单项工作文件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减分。(五)一票否决制即当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先进、优秀评选资格:(1)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因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问题受到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受到党纪、政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单位;(2)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因主观疏漏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受到总局、省局、市局通报批评的单位;(3)“金税工程”运转、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受到上级局通报批评的单位;(4)确因服务质量差、执法犯法、诚信缺失、行风不

10、正等行为被省以上党政机关所办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5)确因政策执行不到位,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不力、推卸责任等因素引起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危害队伍和谐稳定的单位;(6)出现其它问题,经考核办认为不应评为先进集体和最佳单位的单位。七、考核评比程序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半年汇报、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日常考核由市局各考核部门按月(季)对根据考核体系采取各种方法对各县(区)局工作进行考核。(二)半年汇报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市局于7月下旬召开全系统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半年汇报会。各参评单位于7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半年工作总结。(

11、三)年终联评各单位于11月上旬前初步对本系统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出本系统的“最佳单位”1个和“相对后进单位”1个(各参评单位上报的“相对后进单位”必须是外设建制单位)、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最佳单位”2个和“相对后进单位”1个。各单位于11月5日之前须将下列材料上报市局:1、各县(区)局最佳单位、各相对后进单位的“创佳评差”总结;2、各各县(区)局绩效管理考核加分统计表及加分凭据资料;3、最佳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加分统计表及加分凭据资料;4、由县(区)局出具的相对后进单位情况分析报告。市局于11月中旬召开“创佳评差”联评会,对各县(区)局上报的最佳单位和相对后进单位采取各各县(区)局联评的方式进行,并

12、依据绩效管理考核中的加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评出上报市文明委的“最佳单位”2个和“相对后进单位”1个;评出上报省局的全省国税系统最佳单位1个。(四)年终检查市局年终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一年来的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情况进行考评。(五)汇总评比年终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组考评的两项考核得分进行排序:1、 基础达标考核96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2、 综合考核分200分(占总分80%)以上的单位,为达标单位3、 综合考核分237.5分(占总分95%)以上的单位为优胜单位。4、 根据综合考核排序,并征求涉及“一票否决制”相关科室意见,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前四名的单位为“创佳评差

13、”竞赛活动先进集体。 八、奖惩措施年终对考核序列相对应的责任人,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公务员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除公务员等次评定外,对各县(区)局在各项工作中具有指导意义的创新工作成果,由各县(区)向市局申报,经市局“创评”领导小组评审后,予以评奖。(一)对集体单位的考核奖惩市局对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先进集体”和“最佳单位”给予表彰,对受市委、市政府表彰及省局评出的“创佳评差”“最佳单位”和“先进集体”,依照上级规定的标准予以奖励。对“相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限期一年改变落后面貌,对当年评为全省“相对后进单位”的领导班子集体诫勉一次;对连续两年评为全市“

14、相对后进单位”的领导班子集体诫勉一次;对连续两年评为全省“相对后进单位”的领导班子给予组织处理。(二)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奖惩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考核成绩与各县(区)局、稽查局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及奖励挂钩。1、奖励办法绩效管理暨“创佳评差”工作考核分占70%,公务员年度测评分占30%。市局根据正、副职的最终得分排序进行公务员年度等次评定。(上述考核结果及奖励评定的基本条件是: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称职以上的比例要达到85%(含)以上)正职的奖励办法:根据前款规定,综合考核成绩前名的各县(区)局,其一把手年度考核为优秀。副职的奖励办法:按绩效管理考核中的单项序列成绩和公务员年度考核

15、个人测评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各序列的前名为优秀(稽查序列第一名为优秀)。对在工作中有创新,有重大突出贡献,成效显著的,经省局评为创新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按序列相对应的个人,分别记功或予以嘉奖。2、惩戒办法市局局对连续两年综合考核或单项考核成绩列全系统末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书面诫勉一次,对连续三年考核成绩列末位的,根据人事部门考核情况,予以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进行工作调整。九、几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一要组织领导落实,做到领导有力、组织到位;二要方案规划落实,做到计划周密、科学合理;三要目标责任落实,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四要考核措施落实,做到客观公正、量化细化。(二)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创评”机制。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立足实际,勇于创新,不断丰富拓展绩效管理暨“创评”活动的内容,通过建立科学严密、运转协调的管理考核机制,促使国税机关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推动全市国税事业实现跨跃式发展。(三)严格纪律约束,防止弄虚作假。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评出的结果必须经得起干部群众和广大纳税人的检验,严禁弄虚作假。在考评中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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