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端煤业普法教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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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端煤业普法教育,工业品买卖合同签订司法注解,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合计金额(大写),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第二条 质量标准: ;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第十条

2、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_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工业品买卖合同范本,出 卖 人 买 受 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

3、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签订“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 1.关于标的名称 标的名称是识别工业品的标志。工业品的名称繁多,尤其是同类产品,名称区别不明显。所以,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标的物

4、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合同法第137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2.关于牌号商标 工业品的牌号或商标是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种类商品相互区别的标志,代表了一个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在签

5、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示范文本牌号、商标位置内。,“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3.关于规格型号 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是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是区分同一类型、同一名称的工业品的标志。由于各种工业品的性质、结构、作用、成分等不同,规格和型号也不同。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在订立工业品的规格型号时,应根据实际可能,有一定的灵活性。凡能采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4.关于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代表着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水平,是确定产品质

6、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一种型号的产品,可能有数个生产厂家生产,生产厂家的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不同,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也有所差别,有些产品如不注明生产厂家,会引起很多争议。,“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数量 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和数量。关于数量条款的签约,应把握以下几点: 1.关于计量单位条款。应根据产品选用,同时还应遵守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的,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常用以下几种计量单位计算产品的数量: 重量单位。重量单位有:千克、克、公斤、吨等

7、,多用于天然产品及其制品,如矿砂、钢铁、盐、羊毛、油类等方面。 个数单位。个数单位有:件或只、双、台或套、打、箱、桶、包、捆、盒、听、卷等,主要用于一般工业制品、杂货、机器、仪表及零件等商品。,“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长度单位。长度单位有:米、厘米、毫米,多用于绳索及纺织品等方面。 面积单位。面积单位有:平方米、平方厘米、平方公里,多用于纺织品、玻璃、塑料及其他一些板材方面。 体积单位。体积单位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主要用于木材及化学气体之类的商品。,“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容积单位。容积单位有:毫升、升。多用谷类及某些

8、液体商品。,“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关于数量条款。工业品的数量是出卖人应当转让给买受人产品的总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订立产品数量条款,应在选定计量单位后,根据计量单位,协商确定合同产品的总量,并用数字准确地写在数量条款位置内。,“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工业品买卖合同中列明了的价款条款包括单价和金额。 关于单价条款。单价,由二个部分组成,即计量单位和单位价格金额,例如,每千克1000元。在确定合同单价时,计量单位应与数量条款所用的计量单位一致。,“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单位价格应遵守国

9、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由双方协商定价。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困难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并在合同条款中注明:“按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结算”或“按国家物价部门批准价格结算”。,“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的约定有以下几种方法: 1.规定某月发货。在工业品买卖中,交(提)货时间一般不是确定某一个具体日期如某月某日,而是确定一段时间。使用最广是规定在某月交(提)货。 2.规定跨月交货。可从某月到下月,甚至更后的月份。例如,“2/3月交货”、“2/3/4月交货”。,“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

10、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3.规定按旬、月交货。有条件的和有季节性的产品,要规定具体的交货期限。 4.规定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内交货。如有些商品,为了防止生产、包装后对方不如期付款,使自己遭受损失,因此采用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交货的规定方法。,“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的注意事项,5.规定分批交货。对于分批交货,在合同中必须规定每批交货的时间,同时明确规定分期数量,如“3月份交100米,4月份交200米,5月份交300米”。,“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

11、的ISO840286标准,将质量的含义规定为:“产品质量或者服务满足规定或者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需要”包括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诸方面的因素。 (1)适用性。适用性是指产品适合社会和人们需要的程度。产品的用途不同,对适用性的要求也不一样,往往因人、因用途、因时间而异。产品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和人们的需要,是评价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2)安全性。安全性是指产品在使用或操作过程中保证安全的程度,或是国家标准GB/T10300.188所指的“发生故障的风险和后果”。对产品安全性一般要求不

12、给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周围环境带来危险。 (3)可用性。可用性是指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实现预定目的或者规定用途的能力。任何产品都具有其特定的使用目的。,“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4)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程度或者能力。一般可用功能、效率、平均寿命;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等参量进行评定。 (5)维修性。维修性是指产品在发生故障以后,能迅速维修,恢复功能的能力。通常采用平均修复时间等参量表示。,“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6)经济性。经济性是指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等各方面所付出或所消耗成本的程度。同时亦包含其可获得经济利益的程度,即投入与产出

13、的效益能力。,“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根据质量标准, 出卖人安排产品的生产,买受人在接受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在发生纠纷时判定产品责任的归属。产品的质量标准,是指国家对工矿产品的性能、规格、质量、检验方法、包装以及储运条件所作的统一规定,是设计、生产、检验、供应、使用该产品的共同技术依据。,“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根据全国统一的需要,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发布的标准。专业标准是根据某专业范围统一的需要,由该专业标准机构发布的标准。企业标准是指经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以及企业自行制订的适用于某个或某些企业的

14、标准。,“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产品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第二条 质量标准”的注意事项,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如果合同标的物有特别用途,由于用途不一,质量标准和要求也不同。为避免发生纠纷,应写明用途,如食用、饮用、药用等; (2)对成套产品合同中应明确附件的质量要求;,“第二条 质量

15、标准”的注意事项,(3)按样品订货时,合同中应对样品的质量标准要做出明确的说明,也可以封存样品; (4)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和比例。,“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的注意事项,出卖人应对交付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但并非有关该产品的所有质量问题都由出卖人负责。约定本条款时,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出卖人的产品质量责任的条件和期限相抵触、对于某些特殊产品,由于其特性及检测条件等限制,不可能当时检验产品内在质量,而必须安装运转后才有可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出卖人对产品在安装运行后出现的产品内在质量缺陷负责任的条件和期限。,“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的注意事项,包装标准,是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由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以统一材料,统一规格,统一容量,统一标记和统一封装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标准,是根据产品的理、化、生物性能,形状,体积,重量,从有利于生产、流通、安全和节约的原则出发制定的。,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的,可按合同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写明的标准进行包装。合同中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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