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510100T 202-2016-成都市占用道路施工标志及围栏设置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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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510100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 510100/T 2022016成都市占用道路施工标志及围挡设置技术指引 2016 - 04- 20发布2016 - 05 - 01实施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0100/T 2022016目次前言II1范围12占道作业类型及占道标志类型13占道标志14占道围挡3附录A(资料性附录)占道标志公示牌样式5附录B(资料性附录)占道围挡样式9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新代、谢进、貊洪昌、张黎青、邓红波、李丽、黄磊、陈扬。1

2、1成都市占用道路施工标志及围拦设置技术指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占用道路施工标志及围挡设置的占道作业类型及占道标志类型、占道标志、占道围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区域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含地下通道)、城市防洪通道及城市公共开敞空间的所有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工程施工。2 占道作业类型及占道标志类型2.1 占道作业类型2.1.1 按占道作业类型分为:应急性占道作业、维护性占道作业、施工性占道作业。2.1.2 应急性占道作业是指市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或者突发事故需要应急抢修的,确需先行临时占用道路的。2.1.3 维护性占道作业是指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自身因在道路范围内进行路面、排

3、水、绿化、照明、交通信号、天网、电子警察等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作业(不含新增、改建、扩建设施),确需临时占用道路的。2.1.4 施工性占道作业指除应急性、维护性占用道路以外的,新、改、扩建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超出其用地红线范围、临街建设、建筑外立面整治、房屋拆迁及临街店面装饰装修等所有需要占用道路的工程。2.2 占道标志类型2.2.1 占道作业公示牌是指向社会提供工程主要信息、准予占用或挖掘道路行政许可信息、投诉信息的标识。占道作业公示牌分为占道施工公示牌、应急抢险公示牌、维护作业公示牌。2.2.2 交通疏解告示牌是指向社会发布交通绕行线

4、路、提示前方通行条件等信息的标识。2.2.3 文明施工用语牌是指向社会发布公告、安全文明施工用语的标识。 3 占道标志3.1 总体要求3.1.1 施工标志作用为占用道路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之一,纳入占用道路监督管理范围。3.1.2 施工标志应当按照本要求设置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且不得妨碍交通秩序、妨碍景观。3.1.3 施工标志设置应当结构安全可靠、基础牢固,避免存在安全隐患。3.1.4 施工标志在施工期间应当经常保养,如有遗失、破损或者剥落、文本模糊,应当立即修复整理,保持清晰完整。3.1.5 占道作业公示牌上应当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3.1.6 占道作业公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上

5、的信息应当根据工程情况、行政许可变更情况及时更新。3.1.7 交通疏解告示牌为1200mm800mm的矩形,其中交通疏解图规格为594mm420mm(A2)。3.1.8 交通疏解告示牌包含以下内容:道路施工绕行提示、前方施工通行条件。3.1.9 交通疏解告示牌在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3.1.10 文明施工用语牌为1200mm800mm的矩形。3.1.11 文明施工用语牌包含以下内容:公告、安全文明施工用语或企业文化用语。3.1.12 受条件所限时,可将占道标识信息按上述规格和样式喷绘于围挡上。3.1.13 占道标志公示牌样式参见附录A。3.2 应急性占道标志3.2.1

6、应急性占道作业应在现场设置应急抢险公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可设置于围栏上或流动作业车尾部上。3.2.2 应急抢险公示牌应含以下内容:应急抢修提示、抢险单位名称、监督举报电话等,具体样式参照附录A。3.2.3 应急抢险公示牌中文字字体为标准黑体,颜色为黄底黑字,黑边框,牌面应贴二级反光膜,信息应清楚并可辨识。牌面底板应采用3mm厚铝塑板或合金板。3.2.4 应急抢险公示牌为800mm400mm的矩形。3.2.5 应急抢险公示牌支撑结构应保持稳定、牢固。3.2.6 应急抢险公示牌应设置在便于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查阅的显眼位置,但不得阻碍交通运行及干扰其他交通标志或信号灯。 3.2.7 应急抢险工地应

7、至少设置一块应急抢险公示牌,若施工长度大于50米的,应在工地两端各设置一块应急抢险公示牌。3.3 维护性占道标志3.3.1 维护占道作业应在现场设置维护作业公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可设置于围栏上或流动作业车尾部上。3.3.2 维护作业公示牌应含以下内容:维护施工提示、维护工程施工单位名称、投诉电话。3.3.3 维护作业公示牌中文字字体为标准黑体,颜色为黄底黑字,黑边框,牌面应贴二级反光膜,信息应清楚并可辨识。牌面底板应采用3mm厚铝塑板或合金板。3.3.4 维护作业公示牌为1200mm800mm的矩形。3.3.5 维护作业公示牌支撑结构应保持稳定、牢固。3.3.6 维护作业公示牌应设置在便于机

8、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查阅的显眼位置,但不得阻碍交通运行及干扰其他交通标志或信号灯。3.3.7 施工长度小于或等于50米的工地应设置至少一块维护作业公示牌;施工长度大于50米的工地应保证每50米设置一块维护作业公示牌。3.4 施工性占道标志3.4.1 施工性占道作业应在现场设置占道施工公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文明施工用语牌。3.4.2 占道施工公示牌应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占用道路的起止时间、占用道路行政许可影印件、监督部门及举报电话。3.4.3 占道施工公示牌中文字字体为标准黑体,颜色为黄底黑字,黑边框,尺寸大小详见附件。牌面应贴二级反光膜,信息应清楚并可辨识

9、。牌面地板应采用3mm厚铝塑板或合金板或环保型树脂板。3.4.4 占道施工公示牌规格为1200mm800mm的矩形,许可证影印件规格为250mm150mm。3.4.5 占道施工公示牌支撑结构应保持稳定、牢固。3.4.6 附着设置在围挡上时,占道施工公示牌下缘至地面高度为1.2米。3.4.7 施工长度小于或等于50米的工地应设置至少一块占道施工公示牌:施工长度大于50米的工地每50米应设置一块占道施工公示牌。分段施工的工地应按段分别设置占道施工公示牌。3.4.8 占道施工公示牌应设置在便于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查阅的显眼位置,且不得阻碍交通运行及干扰其他交通标志或信号灯。4 占道围挡4.1 总体要求

10、4.1.1 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挡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围挡设施。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施工作业。4.1.2 当天作业并撤场或者夜间施工、白天开放交通的应急性、维护性占道作业,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及符合交通组织的前提下,作业期间可不设置施工围挡,采用锥形桶、水马、移动围板等临时隔离措施,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场。4.2 占道围挡类型及适用范围 4.2.1 占道围挡分为硬质围挡、水马、移动围栏、锥形桶等,占道围挡样式参见附录B。4.2.2 硬质围挡一般

11、适用于占道位置固定、占道时间在30天(含)以上的、占道范围大的占道施工项目。4.2.3 水马一般适用于占道位置较为固定或需要小范围移动、占道时间在7天(含)以上,30天以下的、占道范围较大的占道施工项目。4.2.4 移动围栏一般适用于占道位置不固定、占道时间在1天(含)以上,7天以内的维护性、施工性、应急性占道施工项目。4.2.5 锥形桶一般适用于占道位置不固定、占道时间在1天以内的维护性占道施工项目。4.3 占道围挡设置要求4.3.1 硬质围挡4.3.1.1 占道作业施工硬质围挡高度应不低于1.8米。4.3.1.2 施工硬质围挡色调原则上采用灰色调,其主色系应采用成都市统一标准灰色(CD-0

12、02,浅灰) ;施工围挡的立柱采用统一标准灰色(CD-001,深灰);施工围挡一般应采用250球形灯照明,灯罩为白色,光源为暖光源;施工围挡至少每10米应设置一处警示灯;施工围挡应采用PVC或金属材质。4.3.1.3 施工硬质围挡上不应设置广告或相关性质的内容,在立柱或围挡右上角位置可设置建设业主标识或项目标识,每幅围挡原则上在规定位置仅允许设置一处。4.3.1.4 施工硬质围挡应保证稳固、安全、可靠,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相邻围挡之间衔接平顺,线性平直、坚实牢固,不得有缺口、裂缝、倾斜等问题。4.3.1.5 施工硬质围挡应保持清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4.3.2 水马 4.3.2.

13、1 占道作业施工水马高度应不低于0.7米,宽度不小于1.4米。4.3.2.2 水马主材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结构厚度不低于6mm,可采用吹塑或滚塑生产工艺,应保证不褪色、不变形、不开裂,性能满足使用要求。4.3.2.3 水马外表面颜色为红色,贴白色类高强级反光膜。4.3.2.4 水马应连接紧固,外观协调一致。水马的组合拼接方式可根据需要采用竖向和水平连接方式,拼装方式参见图1。图1 拼装排列示意图4.3.3 移动围挡 4.3.3.1 占道作业移动围挡分为移动围栏及移动围板。4.3.3.2 移动围栏高度应不低于1.2米,宽度应不小于2.2米;移动围板高度不低于1.2米,宽度应不低于3.5米

14、。4.3.3.3 移动围栏表面颜色为黑色,贴黄色类高强级反光膜;移动围板原则上采用灰色调,其主色系应采用成都市统一标准灰色(CD-002,浅灰)。4.3.3.4 移动围栏应连接紧固,外观协调一致,不得有缺口、倾覆等问题; 移动围板底座上应根据占道实际需要,选择安装滚轮或固定支架。4.3.4 锥形桶 4.3.4.1 占道作业锥形桶高度应不低于0.7米,底座直径不小于0.45米,最小质量应不低于3kg。4.3.4.2 锥形桶宜采用橡胶制作而成。锥形桶所使用的橡胶、反光材料等应符合有关的材料性能要求。4.3.4.3 锥形桶反光部分为白色,底座以上的内部外部均为红色。4.3.4.4 锥形桶设置时应保证线性顺直,不倾覆,不移位。 4.3.4.5 在车行道设置锥形桶时,其相邻间隔应不低于2米;在人行道设置锥形桶,其相邻间隔应不低于1.5米。AA附录A (资料性附录)占道标志公示牌样式A.1 占道标志公示牌样式见图A.1A.7。单位为毫米图A.1 应急抢险公示牌(以燃气为例)单位为毫米图A.2 应急抢险公示牌(以电力为例)B 单位为毫米单位为毫米图A.3 维护作业告示牌(以道路维护为例) 单位为毫米图A.4 维护作业告示牌(以绿化维护为例)单位为毫米图A.5 占道施工信息公示牌样式单位为毫米图A.6 交通疏解告示牌样式单位为毫米图A.7 文明施工用语牌样式C附录B (资料性附录)占道围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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