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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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验收程序1.目的确保工程如期验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验收。3.引用文件3.1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3.2GFI-GC-16变配电工程施工验收程序3.3GFI-GC-17消防工程施工验收程序3.4GFI-GC-18室外给水工程施工验收程序3.5GFI-GC-15燃气工程验收点火程序3.6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3.7竣工图编制规定3.8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3.9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4.定义4.1 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指工程部施工阶段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理。5.职责5.1工程部施工副

2、经理负责审定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竣工验收申请表(见GFP10-2-F5),并出席核验、竣工验收、代表公司发言。5.2工程部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初验、核验、竣工验收,主持初验,审核竣工资料;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初验、竣工验收。5.3工程部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参加验收,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质量问题处理。5.4项目开发部负责组织建筑工程规划验收。6.资格和培训施工监理人员必须是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7.程序7.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7.2单位工程(不含*工程)验收分三次:初验、核验、竣工验收。7.2.1工程临近

3、完工,项目施工负责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确定计划初验日期。7.2.2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初验日期十天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并按照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竣工图编制规定和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整理好竣工资料。7.2.3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初验五天前填报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见GFP10-2-F1)。7.2.4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收到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二天内组织工程部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

4、理,检查竣工资料按照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竣工图编制规定和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进行。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检查结果在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上签字,发送施工单位。7.2.5项目施工负责人在计划初验三天前联系质监站确定初验时期,并联系设计院、物业公司、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初验。7.2.6项目施工负责人主持初验,会上汇报监理情况,并代表公司方面发言。7.2.7初验检查完后,各与会单位有关人员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工程部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负责记录,上报项目施工负责人。7.2.8项目施工负责人一天内汇总记录,问题处理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进行。7

5、.2.9各专业监理人员逐个整改、落实初验发现的问题。7.2.10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初验情况、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见GFP9-5-F6)、竣工资料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见GFP10-2-F3)、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见GFP10-2-F2)、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见GFP10-2-F4)。7.3核验7.3.1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初验后三天内上报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组织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根据初验结果填写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相应栏目,并经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签字、盖工程部公章后,发送施工单位并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给质监站负责人批准。7.3.2项目施工负责人与施工

6、单位负责人商定核验日期,并提前三天联系质监站、设计院、施工单位,组织核验。7.3.3质监站负责人主持核验,根据核 验情况,征求与会单位意见,进行核验评定,质监站有关人员填写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给施工单位。7.3.4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核验总结会上汇报项目有关监理情况。7.3.5工程部施工副经理负责人参加核验,并代表公司方面发言。7.3.6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与施工单位协商整改期限,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等级核验书。7.3.7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按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监督施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逐个整改、落实。7.4竣工验收7.4.1项目施工负责人根据核验发现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

7、上报竣工验收申请表,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相应栏目,并经工程部施工副经理签字,盖章后发送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上报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批准。7.4.2项目施工负责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确定竣工验收日期,并提前三天联系建设局、质监站、设计院、物业公司,组织竣工验收。7.4.3项目负责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书面的监理总结,主要内容应有工程概况、监理措施、质量、进度情况,有无重大问题出现及处理过程等。7.4.4建设局负责人主持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征求与会单位的意见,进行最终评定。7.4.5项目施工负责人会上作监理总结发言,并上报书面监理总结给建设局负责人。7.4.6工程部施工副经理参加会议并代表公

8、司方面发言。7.4.7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送整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到市档案馆审查存档,并办理竣工验收证明书,施工单位拿到竣工验收证明书后,交项目施工负责人一份原件,原件由项目施工负责人交公司资料室存档,并留一份复印件。7.4.8项目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上交叁份竣工图和竣工资料。7.4.9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接到施工单位交来的竣工图和结算资料后,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对竣工图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并须在每张竣工图上签字认可,45天内将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完毕。7.4.10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填写工程结算通知单(见GFP10-2-F6)和工程预、结算资料交接清单(见GFP9-

9、15-F1)。经施工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连同竣工结算资料一起送预决算室,由预决算室进行结算工作。7.5建筑工程规划验收7.5.1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在接到工程部发来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通知单后,准备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等到市规划国土局或分局办公室登记,提出申请建筑工程规划验收。7.5.2项目开发部报建员负责带领规划国土局有关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工作。7.5.3验收合格后,报建员按通知到登记办公室领取规划验收许可证,若不合格,如能在限期内整改,由报建员组织分局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报建员领取颁发的规划验收许可证。不能整改的等候接受地政监察处处理,处理完毕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后补领规划验收

10、许可证。7.6土建专业*工程(不含室外安装工程)验收7.6.1工程临近完工,*工程施工负责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确定计划验收日期。7.6.2零量工程施工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验收日期五天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并按照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竣工图编制规定和城建档案组卷整装移交规定整理好竣工资料。7.6.3施工单位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报*工程施工负责人批准。7.6.4*工程施工负责人提前一天联系、物业公司、工程部有关人员,组织验收。7.6.5*工程施工负责人主持验收,并汇总与会单位发现的问题,发现问题按

11、照GFI-GC-6施工问题处理工作细则处理,验收不合格按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7.6.6各专业施工监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在整改期限内逐个整改、落实,整改完后,应进行现场检查。7.6.7*工程施工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并检查竣工资料,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竣工验收证明书。7.6.8*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半个月内上交三整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7.7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工程验收7.7.1与土建专业相配套的*工程,验收日期由土建专业施工监理人员负责确定。7.7.2本专业独立立项以及与单位工程相配套不需立项的*工程、验收日期由施工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实际进

12、度情况,确定验收日期。7.7.3施工监理人员提前一天通知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加验收。7.7.4施工监理人员主持本专业的竣工验收工作:7.7.4.1检查施工单位制作的竣工资料; 7.7.4.2组织检查工程质量,并汇总各单位人员提出的问题,拟定施工问题处理通知书(见GFP9-10-F5)发送施工单位,限期整改。7.7.4.3根据各单位人员评议结果,如验收合格,填写竣工验收证明书,如验收不合格,按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7.7.5验收中发现的施工问题整改完毕,施工监理人员要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填写施工问题处理通知单“处理结果”栏。7.7.6施工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提

13、供的竣工资料后,要进行认真审查,如施工问题已处理完毕,竣工资料审查无误后,在竣工资料上签字,作为工程决算依据。7.7.7由政府部门或专业公司进行验收的*工程,其验收工作由施工监理人员按以下工作文件操作: GFI-GC-16 变配电工程报建及验收程序 GFI-GC-17 消防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GFI-GC-18 室外给水工程施工验收程序 GFI-GC-15 燃气工程验收点火程序7.8单位工程(单独立项的*工程除外)的竣工验收(包括消防、室外给水、燃气等配套设施)完成后两周内,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部、物业公司、项目开发部、销售部、建材供应部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人员进行总结性的讨论大会,就本项目的规

14、划设计、投资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建材的供应等方面进行讨论。讨论结果由工程部经理安排人员整理成工程竣工总结会议纪要,并发给与会人员。8.记录8.1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监理总结、竣工验收证明书由项目施工负责人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整理成竣工监理资料交公司档案室永久保存。8.2工程竣工总结会议纪要由工程部资料员永久保存。9.附件9.1 GFP10-2-F1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表9.2 GFP10-2-F2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9.3 GFP10-2-F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9.4 GFP10-2-F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9.5 GFP10-2-F5竣工验收申请表9.6 GFP10-2-F6工程结算通知单GFP10-2-F1.2工程名称:序号项目名称份数核查情况1建筑工程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2焊接试(检)验报告3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4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5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6构件合格证7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8砂浆试块试验报告9土壤试验、打(试)桩记录10地基验槽记录11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12建 与筑 煤采 气暖 工卫 程生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3管道、设备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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