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5544674 上传时间:2019-08-2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doc(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协议书(范本)(征求意见稿)协议双方: 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农户)为了有效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增加经济收入,提高整体生活水平,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相关政策和相关国家法律规定,结合实际,特就新民居建设中农民安置补偿问题定立协议如下:1、 甲方为 村集体土地所有者,乙方为该村集体土地使用者。2、 经实地测量,乙方现有宅基地 平方米,其中国家法定宅基地标准范围内 平方米,国家法定宅基地标准范围外 平方米,正房 平方米,厢房 平方米,倒座房 平方米,围墙(地上墙体面积) 平方米,围墙结构为 。 三、甲方按照县、乡镇要求负责组织开发企业进行全村新民居建设,乙方配

2、合甲方进行新民居建设。四、甲方进行新民居建设整理村集体土地时,需对乙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回收,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拆迁。甲方对乙方进行合理的安置补偿。具体包括:(一)提供 小区新民居安置房 平方米;(二)给予补偿金 万元。(三)乙方迁入新民居后享受以下专项补贴10年:(1)按人均35平方米标准享受全额物业管理费补贴;(2)按人均35平方米标准享受每平方米10元取暖费补贴;(3)每年人均补贴12吨水;(4)每年人均补贴12立方米燃气。(5)负责组织开发企业所有安置居民折换的房产,由开发单位办理产权手续、缴纳维修基金等费用。五、甲方按照县、乡镇要求,组织开发企业提供的新民居社区及安置房达到以下标准(一)

3、新民居社区入住标准实现基础设施与城市功能对接,入住时达到“九通六有”标准:“九通”,即路、水、电、讯、暖、燃气、宽带、有线、公交车。“六有”,即有集体组织办公场所、有居民文体活动场所、有安全防范和物业管理、有卫生室、有幼儿园、有居民会所。(二)新民居社区配套设施 1、社区内规划建设自行车棚和机动车停车场,供居民免费使用,满足居民停车要求。2、每栋安置楼配有地下室,居民可按低于该楼综合成本价标准购买,具体价格与开发企业协商确定。 3、社区绿化、景观等工程按规划设计标准同期配套。(三)新民居安置楼建设标准新民居社区安置楼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5-2.0范围,绿化覆盖率控制在35%以上,室内大寒日日照

4、时间控制在三小时以上;安置楼主体全部为框架结构,楼层高控制在2.8米以上,7层以上(含7层)安置楼每单元安装电梯;入户交房标准:入户防盗门和水电暖汽等基本设施齐全,室内简单装修,包括:墙壁粉刷、房间门、地板砖、供暖设施、卫生间洁具和厨卫墙砖,确保基本入住条件。居民要求自己装修的,由开发企业提供毛坯并按安置面积给予简单装修补助(每平方米150元),并另行签定装修协议。六、协议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 年 月 日前,将安置房及产权证交付乙方。2、 年 月 日前,将补偿资金交付乙方。3、向乙方提供生活专项补贴书面证明(二)乙方责任1、在获取甲方提供的安置房权属和相关补偿及补贴证明之后,于三日内将农

5、村原有宅基地使用证上交村委会。2、将地上物自行处理完毕(已获补偿地上物除外)。3、维持已获补偿的宅基地及地上设施现状完好,不得挖坑取土、私自建设、破坏已补偿设施。七、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视为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追偿。 八、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镇政府存档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二O一一年 月 日附:新民居农民安置补偿办法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新民居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全县新民居建设中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主要包括

6、以下内容:一、基本原则一是民生优先原则。优先保证群众利益,保证搬迁农民资产增值、生活改善。二是依法办事原则。按规定依法界定宅基地标准,依法进行补偿安置,依法进行拆迁和建设。三是政策统一原则。坚持全县一体化、一盘棋,实行统一政策、统一补偿标准。二、新民居社区建设标准(一)新民居社区建设规模采取集中规划建设新社区模式。即:按照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要求,以多个村庄集中连片安置为主,选新址规划建设新民居社区,每个社区居民规模控制在500010000人。(二)新民居社区入住标准实现基础设施与城市功能对接,入住时达到“九通六有”标准:“九通”,即路、水、电、讯、暖、燃气、宽带、有线、公交车。“六有”,即有集

7、体组织办公场所、有居民文体活动场所、有安全防范和物业管理、有卫生室、有幼儿园、有居民会所。(三)新民居社区配套设施 1、社区内规划建设自行车棚和机动车停车场,供居民免费使用,满足居民停车要求。2、每栋安置楼配有地下室,居民可按低于该楼综合成本价标准购买,具体价格与开发企业协商确定。 3、社区绿化、景观等工程按规划设计标准同期配套。三、新民居安置楼建设标准新民居社区安置楼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5-2.0范围,绿化覆盖率控制在35%以上,室内大寒日日照时间控制在三小时以上;安置楼主体全部为框架结构,楼层高控制在2.8米以上,7层以上(含7层)安置楼每单元安装电梯;入户交房标准:入户防盗门和水电暖汽等

8、基本设施齐全,室内简单装修,包括:墙壁粉刷、房间门、地板砖、供暖设施、卫生间洁具和厨卫墙砖,确保基本入住条件。居民要求自己装修的,由开发企业按安置面积给予简单装修补助(每平方米150元),并另行签定装修协议。四、宅基地和房屋补偿方式及标准以宅基地证或经村民代表会认定的农民宅基地为标准按处折换安置房和获取补偿。(一)宅基地置换安置房及补偿1、每处宅基地中,面积在0.35亩宅基地法律规定标准范围以内部分(含0.35亩),按照宅基地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1:0.9比例置换安置用房。2、每处宅基地中,面积在0.35亩以外部分,按照每平方米600元标准予以现金补偿。3、以下情况均按综合成本价给予现金补偿或

9、购买(1)放弃安置房要求现金补偿的户;(2)村内仅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足0.35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安置房置换面积不足210平方米部分;(3)安置房置换面积因户型因素超出210平方米(10平方米以内)部分,均按照综合成本给予现金补偿或购买。4、每个社区根据建设实际,安置房分楼层设定不同的价格标准,即楼层不同,价格不等。每户按比例置换的安置房为开发企业所提供的整栋安置楼的平均价格标准。先行完成拆迁的户,有优先选择楼层的权利,可根据需要补齐楼层差价选取高标准楼层,也可选取低标准楼层,由开发企业补偿其差价资金。(二)房屋补偿标准农户于2010年4月6日前在宅基地范围内所建正房、厢房等符合居住生

10、活条件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和围墙(以平方米墙面计算)单位补偿价格。宅基地内其它设施和宅基地外所有设施均不予补偿。具体标准见下表。表1: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价格表项目建设年代价格元/m2备注正房1976年底前260根据实际,上下浮动10%(下同) 1977-1985年底3501986-1990年底4501991-1995年底5501996-2000年底6502001-2005年底7502006-2010年4月6日9002010年4月6日以后720注:农户宅基地内厢房、倒座房等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1995年以前建设的,按表内价格标准乘以0.7计算;1995年以后(包括1995年)建设的,按表内价格标准乘以0.8计算;表2集体土地围墙补偿价格表项目规格建设年代价格元备注围墙二四砖墙1976年以前201976-1985年底351986-1995年底501996-2005年底652006-2010年4月6日852010年4月以后68三七砖墙1976年以前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