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病案借阅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病案管理-病案借阅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题 目:病案借阅制度 文件号:医务科-11生效日期:2011.1 版本号:1.0修改日期: 页 码:1/1 一、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 二、借阅病案限于本院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不得借阅病案,外单位调阅病案凭介绍信经医务科同意才能借阅。 三、借阅病案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科研病史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四、借阅需实行借阅登记。 五、科研病史必须经医务科审核同意方可借阅。 六、借阅人在借阅期间,应对所借病案,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拆散、涂改、污损及擅自复印或转借他人使用,违者将追究借阅人责任。 七、根据工作需要,借调少量病案,随时办理,一次限借3份。 八、借阅病案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逾期病案室有权随时收回。 九、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在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 十、借阅病案限在院内使用。 十一、再入院病人需参考老病史,由入院室统一借阅,急诊入院病员需借老病史由该经管医师向病案室借用,并负责归还。 十二、病案不准交给病人、病人家属或院外人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