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病文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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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辩状,一、概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三、答辩状的制作,范文欣赏,实战演习,病文剖析,一、概念,答辩状,是指民事或行政诉讼的被告(或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起诉(或上诉、申诉)作出回答和辩驳时所使用的书状。,二、相关法律知识,1.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三、答辩状的制作,(一)首部 1.标题。“民事答辩状”、“行政答辩状”根据案件性质而定,但不能只写作“答辩状”。 2.答辩人情况。公民提出答辩的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凡有代理人的,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且标明是法定代理人、

2、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接着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所。是法定代理人的,还要写明其与答辩人的关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只须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三、答辩状的制作,(二)正文 主要写明对原告(或上诉人)为何案件起诉进行答辩;对于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或上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如:“答辩人因原告(或上诉人)提起(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年 月回收到你院转来原告(或上诉人)提起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或上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答辩状在写作方法上相当于一篇驳论文,故多运用反驳论证的手段,极具针对性地抓住诉状或上诉状中

3、的要害,集中反驳,深入分析。 针对对方所控事实错误之处,陈述事实真相。,例如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中,被告针对原告所谓“被告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并且婆媳关系长期不和”,首先指出该说法与事实不符,进而列举相关事实进行论证:“自从年丈夫、公公相继逝世后,婆婆年老体弱,小姑王(原告)尚未成年,我不忍弃老小而去,一直未再婚。此后我尽心尽力照顾这个家,三人关系一直很融洽。王年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十多年来,我对婆婆照顾周到,二人从未发生过争执。这些,街坊四邻有目共睹,张、林可以作证。”,针对举证错误进行反驳。,事实是否真实可靠,要让证据来说话,证据与案件事实密切相关。证据虚假,必然反映事实的虚假或论证的荒

4、谬。因此,用确凿的证据,指出对方诉状举证的虚假,是反驳其诉讼请求最有力、最简捷的方法之一。,例如一起借款纠纷案,答辩人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针对上诉人(原审原告)所称,“借款人张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向上诉人借款万元”“有加盖了被上诉人印章的介绍信为证”进行答辩说:“上诉人在二审中提供了被上诉人出具的介绍信,但该介绍信上的印章是伪造的,被上诉人未委托任何人向上诉人借款。”法院鉴定后,认定印章系“非法刻制”,结果二审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适用法律条文错误进行反驳。,如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中,原告说自己是李(被继承人)的儿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他才是法定继承人,而被告却只是

5、其学生而已,根本无权继承遗产。,针对此说法,被告在答辩状中首先肯定了原告前半句的说法,但随后指出,法定继承人并非一定就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非法定继承人也并非一定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并援引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得出“李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我,是合法的”。并进一步列举该法第五条:“继承开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指出“此条法规明确说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我按照李的遗嘱,继承她的财产,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是真正的依法办事。显然,原告所诉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是站不住脚的。”

6、。,三、答辩状的制作,(三)尾部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 (签名和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应写明: (1)本答辩状副本 份 (2)物证或书证 (名称) 件; (3)证人 (姓名)(住址),答辩状撰写时的五个重要提醒,1.是否属于法院“主管” 有的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因当事人片面陈述事实或法院失误而立案后,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说明不属于法院“主管”,即可以令对方“败诉”,常见的有四种情况:,(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

7、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2)需“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在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后,需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2.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应向“彼”法院起诉,而错误向“此法院起诉” 级别管辖错误 答辩人可向法院提出“

8、管辖权异议”,3.诉讼主体是否有误,是否遗漏主体,(1)原告主体有误 (2)被告主体有误 (3)是否遗漏共同被告或第三人,4.起诉期限及诉讼期限,(1)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 婚姻法第34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 (3)诉讼时效,5.要敢于或善于承认有关事实,切忌全盘否认,如果对方说法有误,要求不合理,要据理辩驳;而对对方所述属实、要求合理的部分,则应予以认可,不可强词夺理。,6.语言要准确朴实、有的放矢,避免空发议论,诉讼实践中,语言不规范的答辩状也有不少。如:“明明是他打人在前,现在反而恶人先告状,捏造事实,诬陷好人

9、,说我故意伤害他,简直是颠倒黑白,血口喷人。请法院明察秋毫,依法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此答辩状说原告所述违背事实,却不能列举事实、证据进行证明,只是堆砌一些过激的言词进行批驳,发泄了心中愤怒,辩驳效果却是苍白无力的。,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周,男,1944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机床厂工人,住天津市路18号。 因孙诉我支付抚养费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我于今年9月3号接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孙诉我支付抚养费的起诉状副本1份。阅后,甚感原告孙在起诉状中所言事实不全面,诉讼请求无理。 原告孙自四年前与我的独生子周结婚后,他们二人即要求与我分居,经我再三劝阻无效,任其自立户口,独立生活。不料我

10、儿周因汽车肇事于今年3月15日死亡。我念媳妇一人带着三岁的孙子周晓有碍工作学习,便同她商量,欲将孙子接来由我抚养,但她拒绝了。今年六月,原告孙与同单位的赵结婚后,我又去与原告孙商量将孙子接回抚养之事,原告再次拒绝,但她提出要我每月支付30元作为孙子的抚养费,我没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5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原告孙作为周晓的母亲,对周晓是有抚养义务的,她每月工资265元,完全有能力负担一个孩子的生活费用。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要求我每月支付30元抚养费,是对这条法规的断章取义。婚姻法第22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有

11、抚养的义务。周晓的父亲虽已死亡,但其母亲即原告孙尚在,且孙有负担能力,依法应由她承担抚养义务。何况原告已与赵结婚,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继父也有抚养继子的义务。因此原告孙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毫无道理的。 我一生只有一个儿子,又不幸早丧,现在仅存孙子周晓一个嫡亲后代,疼爱之心勿需表白,所以不顾年老力弱,我愿将周晓领回抚养,以慰晚年。只有在原告孙将周晓交与我共同生活的前提下,我才能承担对周晓的抚养义务,请求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 此致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 周 19年9月5号,范文欣赏,实战演习,杨兵认为刘翠夸大其词,自己其实很爱家,列举了种种事实表明自己不想离婚

12、. 1、根据上述事实与刘翠的起诉书,帮扬兵写一份答辩状。,不是她说的那样!我还是很爱家的,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杨兵 男 1978年1月4日出生 汉族 务农 住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坝村二组 因原告刘翠诉我离婚一案,现作出答辩如下: 一、我与原告是1990年认识,当时她流落街头,饥寒交迫,在我的全力帮助下她有了工作,在慢慢的相处中,我和她便有了感情,按照我们村的习俗,结婚时要找个媒人图个吉利,所以在我们谈婚论嫁时,找了当地一名妇女作为我们的媒人,也就是说我与原告是自愿结婚,是有感情为基础才建立起来的婚姻关系,并非经人介绍。 二、原告说我两年音讯全无,也没有寄钱回家,是没有道理的,那是因为我在打工期

13、间开始几个月每月都有工钱,我每月省吃俭用寄钱用以家用,但后来由于所在的工地出了事故,连回家的钱也没有。我曾想回去,但想到回家也没用,就在外碰碰运气,所以两年后才回老家。 三、原告说我和林某有爱眉关系,我更是生气。就在她回贵州老家后的两个月里,白天要为这个家的基本开支劳碌,没时间照顾母亲,后来就由母亲的养女林某搬到家中照顾母亲,她本应感谢人家,反而诬灭我们,这事村里很多人都知道,林某是母亲的养女。 四、原告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之事与我争吵,之后便一声不响的跑回娘家,就在回娘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当时我还不知道,后来娘家人打电话通知我,我便赶到娘家时,他们责骂我,说我苛责他们女儿,我情急之下才与他们发生了冲突。但当时我就随便说了几句,并没有像他们说的那样“破口大骂”,更谈不上什么出手打她。 综上所述,原告所提出的诉讼是歪曲的,浮夸的,原告所谓的离婚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此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请求。 此致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杨兵 2002年8月26日 附:1、答辩副本1份 2、相关复印件3份,语言表述应逻辑清楚,说明林某与其母及其的关系并作出相应的证明,表述不正确, 应说明是何种 形式的证据材料,本章内容结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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