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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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青岛青岛出版集团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12015 5 年度第一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一一、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 1青岛青岛出版集团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 2青岛青岛出版集团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发行本期发行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易商协会注册, 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 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

2、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 判断。判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为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的主承销商。 3 3本期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 4 4本期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银行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

3、5 本公告仅对发行本公告仅对发行青岛青岛出版集团出版集团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2012015 5 年度第一年度第一期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 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期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的投资建的投资建 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青岛青岛出版集出版集 团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12015 5 年度第一年度第一期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 该募集说明书已募集说明书 , 该募集说明书已 刊登于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上海清算所网站站 (http:/ 和中国货币和中国货币 网(网(ht

4、tp:/ 。) 。 二、释义二、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2 我国、中国:我国、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行人、公司、发行人、公司、 出版出版集团集团: 指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 指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指公司本次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公开发 售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人民币5亿元 人民银行: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5、 银行间市场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无 承销团: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 内的承销团 簿记簿记建档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 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 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 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 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 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 式,通过

6、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 流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三、本次次发行基本情况发行基本情况 3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 发行人全称:发行人全称: 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无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5MTN370号 注册注册金额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500,000,000.00元) 本本期期发行金额:发行金额: 人民

7、币伍亿元(500,000,000.00元) 本期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期限:期限: 三年 票据面值: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100元)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一致确定,在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托管方式:托管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上海 清算所登记托管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 公开发行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余额包销 簿

8、记建档时间:簿记建档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2日 起息日:起息日: 2015年10月23日 缴款日:缴款日: 2015年10月23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债权债务登记日: 2015年10月23日 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日: 2015年10月26日 付息日:付息日: 2016年-2018年每年的10月23日(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本金本金兑付日:兑付日: 2018年10月2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 4 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兑付价格:兑付价格: 到期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9、: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兑付日前5个工作 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 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 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 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相关事宜将在 “兑付公告” 中详细披露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信用评级机构及信 用评级结果:用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的中 期票据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 级别为AA- 信用增进信用增进情况: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信用增进 登记和托管机构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技术支持机构: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税务提示: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

10、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 本期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 计息年度天数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四、本次发行安排四、本次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15年【10】月【21】日9时至2015 年【10】月【22】日16时整,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 交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 (以 5 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

11、系统中将申 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 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 (含1000万元) , 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二)分销安排分销安排 1、 认购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投资 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 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 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

12、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15年【10】月【23】日12点前。 2、 簿记管理人将在2015年10月23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 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 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 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 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115500733 6 户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10290000013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

13、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 “承销协议” 和 “承销团协议” 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 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 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 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 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 (2015年 【10】 月 【26】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

14、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六)其他 无。 五五、有关机构有关机构 发行人发行人 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海尔路 182 号 266061 7 法定代表人:孟鸣飞 联系人:尹伦柱 联系电话:0532-68068696 传真:0532-68068690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200001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王成新、王晟、尹哲、王颖、张嘉怡 联 系 电 话 : 021-61616485 、 021-61616408 、 021-61616067 、 021-61616492、021-61616281 传真:021-636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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