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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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公告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1、发行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 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 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 2、发行人承诺本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 和连带法律责任。 3、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6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5 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4、 本次中

2、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5、本次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6、本公告仅对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有关 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决策前,请仔细阅读 刊登于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 )上的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 书等文件。 二、释义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发行人/本公司本公司/公司公司 指厦门海沧投资集

3、团有限公司 本次注册总额度本次注册总额度 指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中期票据注册总额度 为6亿元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公告 本期中期票据本期中期票据 指发行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 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承销团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 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

4、构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按主承销协议约定 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厦 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 书 人民银行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承销团协议 指承销商为承销本期中期票据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

5、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薄记管理人薄记管理人 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的操作者,本期中期 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 指由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认购价 格的意愿的程序 工作日工作日 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管理办法企业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颁布的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节假日节假日 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本期中期票据基本情况三、本期中期票据

6、基本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发行人: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公告 中期票据品种:中期票据品种: 5 年期中期票据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为 6 亿元,其中发行人企业债券余额为 6 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3】MTN255 号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总额: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总额: 6 亿元(¥600,000,000) 本期发行金额:本期发行金额: 6 亿元(¥

7、600,000,000) 期限:期限: 5 年,自 2013 年【10】月【18】日起至 2018 年【10】月 【18】日止 票面金额:票面金额: 人民币壹佰元(¥100) 发行利率:发行利率: 采用面值发行,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兑付价格: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投 资者除外)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簿记建档时间:簿记建档时间: 2013 年【10】月【17】日 发行日:发行日: 2013 年【10】月【17】日 分销

8、期:分销期: 2013 年【10】月【17】日起至 2013 年【10】月【18】日 起息日:起息日: 2013 年【10】月【18】日 缴款日:缴款日: 2013 年【10】月【18】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债权债务登记日: 2013 年【10】月【18】日 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日: 2013 年【10】月【21】日 付息日:付息日: 2014 年【10】月【18】日、2015 年【10】月【18】日、2016 年【 10】月【18】日、2017 年【10】月【18】日、2018 年【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兑付日:兑付日: 2018 年【

9、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公告 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次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 由发行人按有关规 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 ,并在付息日按票 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方式: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 5 个工作日, 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 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并在到期日按面值加 最后一期利息兑付,由上海清算所完成兑付工作 中期票据形式:中期票据形式: 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信用评级:信用评级: 经联合资信

10、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 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 AA 级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无 担保情况:担保情况: 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登记和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 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发行时间安排四、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期中期票据簿记建档安排(一)本期中期票据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 的厦门海沧

11、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 (以下简称 “申购要约”) ,其他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成员购买本期中期票据。 2、除主承销商外的其它单个承销团成员最大申购额度为【6】亿元。 3、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提出 1 份申 购要约 。 4、2013 年【10】月【11】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 厦 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 厦门海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公告 5、2013 年【10】月【17】日簿记

12、建档,时间为 9:0017:00,接受承销团成 员的申购要约 ,簿记管理人统计有效申购量。 6、2013 年【10】月【17】日 17:00 前,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团成员传真厦 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 (二)分销安排(二)分销安排 1、分销期:2013 年【10】月【17】日起至 2013 年【10】月【18】日 2、分销方式:承销商在本期中期票据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本期中期票据进 行分销,所分销的中期票据按上海清算所的有关规定办理托管。 3、分销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分销价格:承销商与分销对象协商确定分销价格。 (三)缴

13、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2013 年【10】月【18】日 12:00 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中期票据认购款 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缴款账户。 户 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账 号:110400382 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99996 2、2013 年【10】月【18】日(缴款日)下午 17:00 前,发行人通过主承销 商向托管机构提供本期中期票据的资金到账确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 款, 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 办理。 3、2013 年【10】月【18】日为本期中期票据债权债务登记日。 4、

14、2013 年【10】月【21】日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本期中期 票据的实际发行规模、发行价格、期限等情况。 5、2013 年【10】月【21】日本期中期票据开始在银行间市场流通转让。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公告 6、发行人在缴款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主承销商一次性支付承销手续费。主 承销商根据承销团协议的约定,向承销团其他成员支付承销佣金。 (四)登记托管安排(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中期票据进 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

15、投资人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本期中期票据认购数额以人民币 1000 万元为一个认购单位,投资者认购数 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小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五)上市流通安排(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流通。上市流通日为中期票 据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 2013 年【10】月【21】日。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钟林路 8 号海投大厦 12、21-28 层 法定代表人:邱金山 电话:0592-6881056 传真:0592-6892052 联系人:李琼红 (二)主承销商(二)主承销商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公告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联系人:王文荣 姜曼 电话: 010-66104323 010-81011415 传真: 010-66107567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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