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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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1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20201 15 5年年度度第第一一期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1本期中期票据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 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 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 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2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

2、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 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4本次共发行面值6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为5年。 5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投资者除外)。 6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 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7本公告仅对发行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 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

3、明,不构成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 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 上海清算所网站();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2 中国货币网 ()。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3 二、释义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南京传动南京传动/ /本公司本公司/ /公司”公司” 指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

4、间债券市 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 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本期中期票据”期中期票据” 指 金额为 6 亿元的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发 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 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 说明书 。 “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而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制作的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 “发

5、行文件”“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 材料或其他资 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本 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 “主承销商兼“主承销商兼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指 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即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 指 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中 期票据数量和价格水平意愿的程序。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4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 由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和

6、各其他承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承销协议” 指 公司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南京 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按 照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 定的发行日后, 将未售出的本期中票全部自行 购入。 “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

7、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工作日”“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 “元”“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5 三、本期三、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发行基本情况发行基本情况 1 1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名称: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 一期中期票据。 2 2发行人:发行人: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3 3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 待偿

8、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 资余额为 18 亿元,其中中期票据 10 亿元、非公开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8 亿元。 4 4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3】MTN【85】号。 5 5注册金额:注册金额: 人民币 16 亿元。 6 6本期发行金额: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 6 亿元。 7 7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期限期限: 5 年。 8 8中期票据中期票据面值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9 9发行利率:发行利率: 面值发行,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 最终确定。 1010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 1111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 期中期票据。 1 12 2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 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 公开发行。 1313簿记建档日:簿记建档日: 2015 年【3】月【26】日 9:0011:00。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6 1 14 4发行日:发行日: 2015 年【3】月【26】日。 1515缴款日缴款日: : 2015 年【3】月【27】日。 1616起息日:起息日: 2015 年【3】月

10、【27】日。 1717债权债务登记日:债权债务登记日: 2015 年【3】月【27】日。 1818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日: 2015 年【3】月【30】日。 1919利息兑付日:利息兑付日: 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7】日。 2020本金兑付日:本金兑付日: 【2020】年【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 。 2121还本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 期利息。 2222兑付公告:兑付公告: 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 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 告” ;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

11、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 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323兑付价格: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2424信用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机构 及评级结果:及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级别为 AA。 2 25 5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担保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2727本期中期票据的托管本期中期票据的托管 人:人: 2 28 8. .计息年度天数计息年度天数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闰年 366 天,平年 365 天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

12、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7 四、本期四、本期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发行时间安排发行时间安排 (一)(一)簿记建档安排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发行人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 发布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簿记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向承销团成员发 送本次发行的申购及配售说明。 认购人必须在发行日上午9:00 至上午11:00向簿记管 理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申购要约,在规定时间以外所作的任何形式认购承诺均视为无效。 簿记管理人于发行日下午17:00之前向合格承销商发出“缴款

13、通知书” ,通知合 格承销商本期中期票据承销数量及通过簿记建档确定的发行利率。 (二)(二)分销安排分销安排 2015年【3】月【27】日为本期中期票据分销期,承销团成员应在分销期内,通 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终端将各自承销额度内的本期中期票据分销至合格投资者。 (三)(三)缴款和结算安排缴款和结算安排 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机构投资者应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A类 或B类持有人账户, 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市场的结算代理人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 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承销商应于缴款日上午11:00

14、 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 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10400396 汇入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不受理个人业务) 行 号:105100000017 汇款用途: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 要约承销款 簿记管理人按照“承销协议”指定的划款路径,于缴款日将本期中期票据募集 款项足额划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8 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 “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

15、有关条款办理。 发行人于缴款日17:00前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期中期票据 的资金到账确认书。缴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通过上海清算所 网站,中国货币网公布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等情况。 发行人在足额收到本期中期票据承销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承销团成员指定的 账户支付发行手续费。 (四)(四)登记托管安排登记托管安排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投资者认购的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持有人账 户中托管记载。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由簿记管理人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统一办理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工作

16、。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 循中期票据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五)上市流通安排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日为中期票 据债权债务登记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3】月【30】日。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9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侯焦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胡曰明 联系人: 周敬佳、刘大明 电话: 025-85099368、 025-85099316 传真: 025-85099301 邮编: 211122 中国建设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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