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一农药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95248596 上传时间:2019-08-16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837.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京第一农药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南京第一农药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南京第一农药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南京第一农药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南京第一农药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京第一农药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第一农药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1、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作出任何判断。 3、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共计肆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三年。 4、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2、的除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此次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中期票 据的联席主承销商。 5、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6、 本公告仅对发行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 不构成对本期中期票据的 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南京 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 该募 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 和中国货币网(http:/ 。 2 二、释二、释 义义 在本公

3、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我国、中国我国、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行人、本公司发行人、本公司 指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 指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本期发行本期发行 指本公司本次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公开发 售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人民币4亿元 人民银行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清

4、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内 的承销团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 (价格) 区间后, 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 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 3 (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 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 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 通过集中簿 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5、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 档操作的机构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浦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4 三、发行基本情况三、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名称名称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 发行人发行人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注册通知书 文号文号 中市协注2015MTN【493】号 待偿还债务融资待偿还债务融资 工具余额工具余额 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待偿还债务 融资工具余额为

6、伍亿元人民币 注册金额注册金额 人民币壹拾肆亿元整(RMB 1,4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肆亿元整(RMB 400,000,000.00元)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期限期限 3年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面值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100元/百元面值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 据集中簿记建档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 商一致后确定,并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固定 不变,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托管方式:托管方式: 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

7、投资人认购的本期融资券 5 在托管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含A类、B类和C类账 户)中托管记载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组织承销团,余额包销 发行日发行日 2015年11月18日 起息日起息日 2015年11月20日 缴款日缴款日 2015年11月20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债权债务登记日 2015年11月20日 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日: 2015年11月23日 付息日:付息日: 2015年-2018年每年的11月20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兑付日兑付日 2018年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8、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兑付价格兑付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按面值(1+票面利率)兑付 兑付方式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到期日的前5个工作日, 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 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 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 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机构及 信用评级结果:信用评级结果: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级别为AA,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级别为AA 交易市场: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6 担保情况: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登

9、记托管安排登记托管安排 上海清算所采用实名记账方式登记托管 集中簿记建档系集中簿记建档系 统技术支持机构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税务提示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 计息年度天数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7 四、四、本期本期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一)(一)集中集中簿记建档安排簿记建档安排 1、 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 2015 年【11】月【18】日 9 时至 16 时 整,通

10、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 (以下简称“ 申购要 约 ” ) ,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 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 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 (含1000万元) , 申购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A 类或 B 类托管账户,或通 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 C 类持有人账

11、户; 其 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 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15 年【11】月【20】日 12 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 2015 年【11】月【18】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 系统发送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 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 缴款通知书 ” ) ,通知每个承销 8 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 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12:00 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 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

12、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资金账号:99010131150000016 户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10290000013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 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 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 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 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

13、负责向投资者 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六)其他 9 无。 10 五、有关机构五、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269-275号 法定代表人:杨寿海 联系人:邢操 联系电话:025-87151368 传真:025-87132166 邮政编码:211112 二、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邹学诚 联系电话:021-61614470 传真:021-63604215 邮政编码:200001 三、联席主承销商三、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11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舒畅 联系电话:010-58560971 传真:010-58560609 邮政编码:10003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中长线技巧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