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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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发发 行行 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联 席席 主主 承承 销销 商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发行总额: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注册发行总额:人民币壹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 元)元) 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RMB500,000,000 元)元) 担保方式:无担保担保方式:无担保

2、 期期 限:限:3 年期年期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级,本期中期票据的 信用级别为 级,本期中期票据的 信用级别为 AA 级级 1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苏豪控 股”)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 和连带法律责任。 2、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

3、会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 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 判断。 3、本期发行金额共计面值 5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期限为 3 年。 4、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 5、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6、 本公告仅对发行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 不构成对本期中期票据 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江 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

4、说明书 , 该 募 集 说 明 书 已 刊 登 于 银 行 间 市 场 清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ttp:/)和中国货币网(http:/) 。 2 一、名词释义一、名词释义 本方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苏豪 控股 指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母公司 指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中期票据 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 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的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5、指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 指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簿记建档 指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该程 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中期票 据发行期间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文本(2010 版) 承销团协议 指承销商为承销本期中期票据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

6、具承销团协议文本(2010 版) 主承销商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负责承销本期中期票据的一家、多家或所有机构(根据上下 文确定)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 销团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 的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上海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节假日 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指

7、人民币元 3 二、本期中期票据基本要素二、本期中期票据基本要素 名称: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13MTN249号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 额: 截至本发行公告之日,发行人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18亿元、中 期票据待偿还余额10亿元、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 3亿元。 注册发行总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本期发行期限: 3年期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票面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的票面年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 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固定不

8、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 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中期票据形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统一托管。 发行日期: 2013年10月17日(T日) 起息日期: 2013年10月18日(T+1日) 缴款日: 2013年10月18日(T+1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13年10月18日(T+1日) 上市流通日: 2013年10月21日(T+2日) 利息兑付日: 每年的10月18日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每个付息

9、日的前5个工作日,由本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 ,并在付息 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主 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并由上海清算所代 理完成兑付工作。 到期日: 2016年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到期兑付金额: 按面值与最后一年利息合计兑付 担保方式: 无担保 托管人: 上海清算所 信用等级: 经联合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中期票据的信 用级别为AA级,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为 稳定。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

10、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共5亿元,计划全部用于偿还公 司本部银行贷款。 4 三、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三、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簿记建档安排(一)簿记建档安排 1、2013 年 10 月 11 日(T-5 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以 下发行文件: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 告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 2、2013 年 10 月 17 日(T 日)9:00 至 11:00 为簿记建档时间,承销商将

11、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13 年 10 月 17 日(T 日)15:00 至 16:30 由簿记管理人向中标承销 商传真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认购确认书以 及缴款通知书 。 (二)分销安排(二)分销安排 1、分销期:2013 年 10 月 17 日(T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8 日(T+1 日) 。 2、分销方式:承销商在中期票据分销期内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终端系统将 所承销的中期票据进行分销, 所分销的中期票据按上海清算所的有关规定办理托 管。 3、分销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

12、分销价格:承销商与分销对象协商确定分销价格。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2013 年 10 月 18 日(T+1 日)12:00 时前承销商将本期中期票据认购款 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2、2013 年 10 月 18 日(T+1 日)为本期中期票据债权债务登记日。 3、2013 年 10 月 18 日(T+1 日)下午 17:00 时前发行人向上海清算所提供 本期中期票据的资金到账确认书。 4、2013 年 10 月 21 日(T+2 日)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公布本

13、期中期票据的实际发行规模、实际发行利率及发行期限等情况。 5、2013 年 10 月 21 日(T+2 日)本期中期票据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流通转让。 6、发行人在足额收到本期中期票据承销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承销协议 的约定,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支付手续费。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团协议约定,向 5 承销团成员指定的账户支付手续费。 (四)登记托管安排(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中期票据进 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人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认购中期票据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

14、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A 类或 B 类持有人账 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其 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 立 C 类持有人账户。 本期中期票据认购数额以人民币 1,000 万元为一个认购单位,投资者认购数 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小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五)上市流通安排(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将在银行间市场中交易流通, 交易流通日为中期票 据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 五、风险提示五、风险提示 1、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一旦本期中期

15、票据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沙卫平 联系人:周洪溶 联系电话:025-84785410 传真:025-84785410 (二)主承销商(二)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王宇平、马稳、张浩翔 电话:021-58781234-6763/6761/2362 传真:021-68870216/58408253 (三)联席主承销商(三)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艾昊、王云升 电话:010-66595040、66595025 传真:010-6659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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