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95243852 上传时间:2019-08-16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240.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江苏江苏沙钢集团沙钢集团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2015 年度第年度第四四期期超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 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 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 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 风险。 2、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

2、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 律责任。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 人。 4、本次共发行面值1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70天。 5、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7、本公告仅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 告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任何投资

3、建议。 投资者欲了解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站 ()和中国货币网()上的江苏沙 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二、释义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本公司/公司公司/发行人发行人/沙钢沙钢 集团集团 指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超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

4、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的,期限在 270 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 具 本期本期超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指发行额度为人民币 10 亿元、 期限为 270 天的江苏 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 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指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发行公告指公司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发行文件发行文件指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须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 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 说

5、明书记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承销商指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 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簿记建档的机构 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 操作的机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 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 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 (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 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

6、)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 化处理 承销团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 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 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 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指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 将未售出的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 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北金所北金所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

7、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元元指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三、本期三、本期超超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本期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名称名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发行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 债务融

8、资工具余额为 135 亿元,其中中期票据 85 亿元, 短期融资券 2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30 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5SCP1 号 注册注册金金额:额:壹佰贰拾伍亿元(¥12,500,000,000) 本期本期发行发行金金额:额:壹拾亿元(¥1000,000,000) 期限期限:270 天 计息天数:计息天数:闰年为 366 天,平年为 365 天 面值面值:壹佰元(¥100)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面值发行,发行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投资 者除外)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

9、销 发行发行方式方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 行 发行日:发行日:2015 年 10 月 12 日 集中簿记建档日:集中簿记建档日:2015 年 10 月 12 日 起息日起息日(缴款日缴款日) :2015 年 10 月 14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 年 10 月 14 日 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日:2015 年 10 月 15 日 还本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本息本息兑付日兑付日:2016 年 7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兑付方式兑付方式: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 5 个工

10、作日, 由发行人按有关 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本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 由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 中详细披露。 兑付价格: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 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 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担保情况担保情况:无担保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托管托管人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 机构: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

11、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四、发行时间安排四、发行时间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 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发行日上午9:00至11:00整,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 记管理人提交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 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 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 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

12、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 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 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15】年【10】月【14】日。 2、 簿记管理人将在发行日下午17:00前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 江苏沙 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 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

13、缴纳 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1: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 中 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10400382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清算行行号:102100099996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汇款用途: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 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

14、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 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 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 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5年【10】月【15】日) , 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 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

15、商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发行人 江苏江苏沙钢集团沙钢集团有限有限公公司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 法定代表人:沈文荣 联系人:吴勇 电话:0512-58953390 传真:0512-58953010 邮政编码:215625 2、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张剑 电话:010-81011847 传真:010-66107567,010-66108848 邮政编码:100140 (以下无正文)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中长线技巧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