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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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项目编号:0724-1901S20N28700724-1901S20N2870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中国中国四川(四川(成都成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二二 O O 一九年七月一九年七月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S20N2870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4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3 第七章 评标办法.44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53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S20N2870 3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四 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编号:一、项目编号:0724-1901S20N2870。 二、招标项二、招标项目:目: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30 万元;最

3、高限价:30 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四、招标项目简介: 招标采购清单: 包号标的名称数量 01 监护仪2 台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采购本国货物采购本国货物。本项目采购需求见本招标文件其余部分。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清单中所参与的单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项投标。投标人对招标货 物按单台及对应的配置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产品如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备 案凭证);(已办理新证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 (三)如果本次采购的设备国家实行生产或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或 经营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 (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 9:00- 12:00,14:00-16: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

5、路东方广场 A 座 509 室(地址)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售 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鲜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 7 月 31 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 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 A 座 509 室二号开标室。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1

6、901S20N2870 4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5 5 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采购人: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 18 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5503771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分支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 A

7、座 509 室 邮 编:610015 联 系 人:余先生 江先生 郑女士 曾女士 联系电话:028-65556961;65556962(传真) 电子邮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9 日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S20N2870 5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U 盘

8、1 份(正本的 PDF 版本) ,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 份。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详见本招标文 件最后一页要求)。 3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详见投标人须知“二、总则:第 19 点” 4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 标注 详见投标人须知“二、总则:第 20 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41 条之规定:开标时, 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 确认。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

10、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 国”网站()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 开标当日的信用信息记录。证据将以截图形式留存,信用信息的使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S20N2870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 7 中标结果公告 按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8 供应商咨询、询问、质 疑及中标通知书领取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 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余先生、江先生、郑女士、曾女士 联系电话:028-65556961;65556962(传真) 注:1、采购文件及开标、评标工作、保证金退还及中标通知书领 取等事宜咨询联系方式同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9 进口产品 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件第三条,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

12、关 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参加投标见投标邀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 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 产品。详见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 10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人民币6000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元(大写:陆仟元整);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 账形式;4、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保函复印件交到我公司前台换取投标保函收据,此收据作为投前将保函复印件交到我公司前台换取投标保函收据,此收据作为投 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

13、未提供,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未提供,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接受 以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 户 行:招行成都玉双路支行 银行账号:128905008610201 交款截止时间:为避免财务系统关闭导致未收到保证金信息,本 项目保证金的交款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采购代理 机构保证金收款银行的收到确认为准。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S20N2870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温馨提示:为确保投标人的保证金能顺利进入本项目的保证金账 户,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投标保

14、证金的交纳以 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11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提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12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单列: 一、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二、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等相关规 定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 20收 取。 三、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a.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开标一 览表” 附件 2)。 b.中标人须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全额支付中标服务费。 c.中标服务费应以中标人名义用汇款方式支付。 四、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汇款凭据领 取中标通知书。 13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性 采购范围 优先采购: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文件、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复印件。具体按招标文件评审部分执行。 强制采购: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S20N2870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财库20199 号文件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 目清单”范围的产品强制采购的(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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