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权出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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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权出让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5第一章 总则5第二章 出让地块情况及规划使用条件5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7第四章 招标原则7第五章 招标程序8第六章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第七章 书写要求9第八章 现场踏勘及答疑9第九章 投标保证金10第十章 投标文件11第十一章 投标文件有效期14第十二章 投标纪律15第十三章 投标16第十四章 开标17第十五章 无效投标文件18第十六章 评标19第十七章 投标文件的补充和澄清21第十八章 中标21第十九章 中标结果公布22第二十章 违约责任22第二十一章 其他事项23第二十二章 附则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4第一章 总 则26第二章

2、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26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29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32第四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33第六章 不可抗力36第七章 违约责任36第八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39第九章 附 则40附件141XX县国有建设用地使权出让招标公告新国土告字201203号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XX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让编号为2012-02号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投标保证会5万元。竞买保证

3、金缴纳至XX县国土资源局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二、出让价款不含向相关部门应缴的规费及评估费、测绘费等,未含地面附着物拆迁安置等费用,需中标人自行承担。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在伊犁州直、各县、市存在土地利用非诚信记录的企业、单位、个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人资格需通过XX县土地招拍挂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别确定中标人。五、本次公告日期为2012年3月28日至4月9日。申请人可于2012年

4、3月28 日至4月9日(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解放路121号,XX大厦六楼604室获取招标出让文件。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28日至4月9日(节假只除外),到郑州市解放路1 21号,XX大厦六楼604_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0同_18时(京时,下同)。(以实际到账时问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2年4月14日10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活动定于2012年4月25 日16时在XX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交

5、易大厅进行。八、土地出让成交后,中标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及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招标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投标。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XX县国土资源局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投标须知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

6、XX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12-0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条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出让人为XX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XX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第二条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由XX县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领导小组开展评标。第三条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为广义的意思表示,包括投标保证金和竞买保证金两项。第二章 出让地块情况及规划使用条件第四条 宗地位置及范围该地块位置:XX县南环路以东();第五条 规划条件本次出让宗地已由XX县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地块规

7、划技术指标如下:1规划用地情况(1) 规划总用地面积:10310.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2) 规划用地性质:商住用地;(3) 用地位置:XX县南环路以东();2规划实际控制性指标(1) 容积率:1.5以内;(2) 建筑密度:不大于30%,具体以审定的方案确定;(3) 绿化率:不小于35%;3规划设计引导性指标:(1) 主色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具体以审定的方案为准;(2) 建筑形式及体量: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XJJ013-2004的有关要求;(3) 建筑节能: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相关要求,规划设计方案中的总平面布局、建筑朝向、建筑问距、绿化、建筑体型和外观等

8、都必须达到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第六条 土地开发程度地块条件(道路、地面附着物、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第七条 动工及竣工时问以双方签订的出让合同约定为准;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第九条 本次出让宗地未设定任何土地他项权利,最终土地面积以XX县国土资源局确定的实际勘测面积为准;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第十条 投标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第十一条 凡投标人在本次公告发布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XX县土地招拍挂资格审查小组确认其不得报名后,均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9、活动:1未按约定或规定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改变批准土地用途或容积率未依法补缴出让金的;3存在土地违法行为未纠正的。第四章 招标原则第十二条 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本次招标为暗标形式,即在开标前不公开底价,开标当场公布底价。第十三条 投标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指标,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通过后确定一名中标人。本次招标不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第十四条 本次招标出让设定有底价,低于招标底价的投标价为无效报价,如果所有投标价均低于招标底价,招标人将终止本次招标。标底、底

10、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第五章 招标程序第十五条 本次招标的程序如下:1发布招标公告;2确认投标资格;3发售招标文件;4投标;5开标,唱标;6评标,定标,确定中标人;7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发布招标结果公告;8中标人与XX县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六章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接受投标人在本须知规定投标截止至日前7日提出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5日,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11、。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1如果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普遍性,招标人可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并不指出问题来源。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招标补充文件,招标人在不迟于规定的授标截止日前五日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因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招标补充文件。第七章 书写要求第十九条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关于招标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为准。第八章 现场踏勘及答疑第二十条现场踏勘及答疑安排1本次招标出让宗地不

12、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投标人均可对场地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进行现场考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和任何其他损害、费用、损失或债务责任。2在投标人对宗地进行现场踏勘时,XX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有义务对土地情况进行解答。第九章 投标保证金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须在2012年4月10日l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资金。竞买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营业部竞买保证金账号:XXXXXXXXXXXX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解放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XX

13、XXXXXXXXXX竞买、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汇票)形式交纳,投标人应在上述日期前将支票(或汇票)汇到XX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投标人未按规定日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制定账户的,取消投标资格。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无义务承担投标人或第三方就提供投标保证金而发生的包括利息在内的费用。第二十三条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优先冲抵成交价款中的土地出让金;2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利息不计:3如果招标人终止招标活动,将在宣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

14、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3投标人违反投标规定,被招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且应没收投标保证金的;4被选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2) 拒绝与XX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 在任何重要方面未遵守其投标文件的条款;(4) 未按照已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履行,但纯系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协议的除外。第十章 投标文件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书;2公司企业组织章程及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关于投标的决议;3财务方案;投标人递交的财务方案必须包括投资估算总额及其细目、融资计划(包括自由资金、预售款和贷款比例,自有资金和贷款的来源,其中对于拟以贷款形式筹集的资金,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同时提供银行就本项目的贷款意向函或其它融资意向协议)、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过去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6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诞复印件:7公司股东出资比例证明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原件);8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材料:9拟建项目说明书:拟建项目说明须包括项目定位、开发内容、规划方案、建设标准、开发理念、开发进度、开发周期、经营方式以及项目综合效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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