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曹建明第一编 国际经济法总论 第二章 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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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国际经济组织 与国际经济法,本章重点 第一节 国际经济组织概述 第二节 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规范 第三节 世界性的国际经济组织 第四节 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与国际经济组织 本章小结,【本章重点】 理解和掌握国际经济组织的定义和特征;了解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法之间的关系;了解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规范;理解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掌握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表决机制;掌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欧洲联盟、经合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南亚国家联盟等重要国际经济组织的基本知识。,返回,第一节 国际经济组织概述,一、国际经济组织的含义及特征 国际经济组织一般指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通过国际条约

2、建立的具有常设组织机构和经济职能的国家政府之间(或单独关税区与国家之间)或者民间团体之间的联合。,国际经济组织具有如下特征: 1.有明确的成立目的或宗旨,有其各自奉行的原则、方针、政策和措施,而且有些组织已形成本身独特的法律规范体系。 2.有各自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一般是国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非主权实体也可取得一些国际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或准成员资格。,二、国际经济组织的分类 由于国际经济组织的宗旨、职能、程序、范围各不相同,一般可分为下列几种: 1.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 2.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3.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法,返回,第二节 国

3、际经济组织的法律规范,一、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 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是指一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主权的政治实体)在特定国际经济组织中享有和承担一定权利与义务的一种法律地位。既包括它的创始成员方,又包括后来加入成员方。 对于加入成员方要注意其加入条件和加入程序。,二、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 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基础是建立这些组织的基本文件,而这些基本法律文件又是确立国际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重要依据。多数国际经济组织都在其基本文件中明确规定,该组织具有国际法律人格或法律人格,具有一定范围的缔约权;取得与处置财产权;提起诉讼权;一些组织及其官员还享有为执行其职务所必须的特权与豁免。 三、国

4、际经济组织的机构 (一)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是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制定本组织的方针政策,接纳新成员,制定、修改或者解释相关规定等。,(二)执行机构 国际经济组织通常都在权力机构之下设立执行机构,一般称之为理事会。执行机构的职责在于执行大会的决议,提出建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许多组织的执行机构在权力机构闭会期间行使权力机构大部分职权。 (三)办事机构 通常称为秘书处,有的称执行局。秘书处的法定行政首长是秘书长或总干事。,四、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与表决机制 一般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种决策与表决机制: 1.一致表决制。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对于被认为属于重大问题的决议,要求一致通过。 2

5、.多数表决制。主要有:简单多数表决制,即赞成票需超过所投票的半数;特定多数表决制,即赞成票需至少为全部票数的2/3或3/4。 3.加权投票制。指按照特殊比例分配给各成员国以不等量的投票权。,返回,第三节 世界性的国际经济组织,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 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由45国代表参加的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签订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简称基金协定)。根据该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组织”)于1945年12月成立,1947年3月1日开业,同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一)成员资

6、格 参加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并于1945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签署基金协定的30个国家为基金组织创始成员国。其他国家根据基金组织理事会规定的日期和条件,可申请参加基金组织。中国是基金组织的创始成员国之一。 (二)组织机构 基金组织的主要组织机构是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 1.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方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理事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重大事务,如修改章程、接受新成员等,必须经理事会85%以上的投票权决定。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2.执行董事会。执行董事会是基金组织常设决策机构,行使理事会授予的一切权力。执行董事会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执

7、行董事任期2年。执行董事会选举总裁一人,任期5年,总裁既是执行董事会主席,又是最高行政领导,在执行董事会指导下负责基金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投票权 基金组织采用加权投票制度,各成员国的投票权与其所缴份额成正比。,(四)基金组织的新发展 基金组织立足于全球化的调整重点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建立适应全球化的金融监管合作新体系。 2.稳步推进全球资本项目的可兑换。 3.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基金组织中的不公平地位,二、世界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在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上除决定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外,还

8、决定成立另一个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姐妹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即后来人们所称的“世界银行”。世界银行正式成立于1945年12月27日。 1.成员资格。任何一个国家取得世界银行会员资格的前提条件是该国必须首先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现有184个成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0年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席位。,2.组织机构。根据世界银行协定的规定,其组织机构分为理事会、执行理事会、总裁及其他必要的职员。 3.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主要包括: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返回,第四节 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 与国际经济组织,一、欧洲联盟

9、(European UnionEU) (一)欧共体(欧洲联盟)的产生与发展 欧洲联盟的前身为欧洲共同体。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该条约于1952年7月23日生效,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上述六国在罗马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两者统称为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罗马条约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成立,连同先期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三者合称为欧洲共同体(以下简称“欧共体”)。欧洲共同体既是欧洲的区域性组织,又是区域性的经济组织。 1985年12月,欧共体

10、卢森堡首脑会议通过欧洲一体化文件,作为罗马条约的附件。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12国在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上正式通过政治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其主要内容是,建立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实行单一货币;将欧共体建成一个政治合作组织,采取共同外交及安全政策,建立一个强大的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以下简称“欧盟”)。1993年10月29日,在布鲁塞尔欧共体特别首脑会议上,发表了马约自1993年11月1日起开始正式生效的声明,欧盟正式建立。,(二)欧洲联盟的主要组织机构 1.理事会。理事会分为两个层次: 欧洲理事会(the European Council);

11、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 2.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是欧盟的执行机构,委员会具有如下几项主要职权: 提案权。 立法权。 监督权。,3.欧洲议会。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由欧盟全体成员国的公民代表组成,直接普选产生。欧洲议会的主要任务是起咨询和监督作用,并在其他机构的立法程序中合作参与立法。此外,欧洲议会一项重要职能是可以对欧盟委员会进行不信任投票。 4.欧洲法院。欧盟有两个法院,即欧共体法院和初审法院,二、亚太经合组织(APEC) 亚太经合组织(Asia Pacific Ec

12、onomic CorporationAPEC)是在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的倡议下,于1989年11月正式成立。1991年我国作为主权国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参加APEC,台湾与香港分别以地区经济实体形式同时加入。,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1992年8月12日,美加墨三国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正式签署协定。其主要内容是: 取消三国间的贸易壁垒,促进商品与服务的跨国流通; 创造更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增加投资机会; 为知识产权提供适当的和有效的保护; 为共同解决争端、实施协定提供有效的程序; 为进一步扩大三边乃至多边合作创造条件。,四、经合组织(OECD

13、) 经济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OECD)于1961年9月30日在巴黎正式成立。经合组织成员国总数达到29个。OECD最大的功能是协调各会员国的经济政策决策过程,并通过沟通发现彼此间的共同利益。OECD自成立近30多年来为OECD成员国的投资、税收、贸易等经贸领域提供了不少有影响的建议或范本。,五、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 (一)非洲经济共同体 1991年6月3日,51国非洲统一组织领导人在阿布雷举行的首脑会议上签署建立非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规定非洲经济组织共同体在5年内建立一个区域内经济集团,在今后34年内分6个阶段逐步建成共同市场,并要求现有的数十个地区性、政府间组织共同朝这个目标

14、努力。 (二)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1975年5月,西非15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拉各斯讨论和签署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拉各斯条约”),正式成立了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West African Economic CommunityWAEC)。现有成员国16个。,(三)南锥体共同市场 1991年3月,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四国首脑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签署建立南锥体共同市场(South American Common MarketMERCOSUR)的条约(亚松森条约),其目标是到1995年实现四国间商品贸易自由化。 (四)海湾合作委员会 海湾合作委员会是由地处波斯湾西南沿岸的阿拉伯6国即沙特阿

15、拉伯、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巴林和阿曼所组成的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经济组织,其于1981年5月成立。,(五)东南亚国家联盟 1967年8月8日,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5国在曼谷签署东南亚国家联盟宣言,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以下简称东盟)。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东盟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在东亚合作发展进程中,东盟和中国发展很快,其标志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4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定。,返回,【本章小结】 本章重点介绍了国际经济组织的定义及特征,指出了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规范,并详细的介绍了世界上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的成立与发展、组织机构、宗旨与职能。这些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合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东盟。,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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