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word论文】由公民权责、公民参与到参与性公民【教育理论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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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由公民权责、公民参与到参与性公民摘要 香港回归后,市民的公民身份有所转变却未能适从,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掌握公民权责、公民参与和参与性公民的实际意义,以帮助适切地设计学校公民教育课程,学生通过服务学习,体会公民权责,才能实践参与性公民的价值。 关键词 公民教育;公民参与;公民勇气 香港回归后,社会各界对日后如何推行公民教育尤为关注,一则是身份认同问题,香港市民习惯了过往殖民地去国家化的子民教育,对作为今天的中国公民的权责(citizenship) ,产生疑虑;二则对公民权责的理解不清,也不知晓如何履行公民权责。本文尝试解释公民与公民权责的关系,并指出市民若要履行公民权责,他们必须具有“公民参与

2、” (civic participation)的公民态度与价值观,这样才能达致“参与性公民” (participatory citizenship) 的行动目标情操。要培养“公民参与”的价值取向,那么整个社会能否提供达致“参与性公民”的行动目标的教育机会,尤为重要。这时,学校公民教育课程的设计和实践,负有举足轻重的责任。 一、公民与公民权责 要了解何谓公民权责,就应从公民的定义开始。公民权利与义务,乃基于其个人与国家的一种法律关系。公民是一个国家的成员,并享有国家赋予的全部权利和特权;香港回归中国,当然所有香港公民也是中国公民,但其中也可能受居住地理条件及殖民地熏陶所影响,故香港众多的调查都发

3、现,有一半的青年还不承认自己是中国公民。 保图摩尔(T. Bottomore)指出国家给予公民身份与角色,以方便其行使社会群体中的权利,故公民是社会人,也是政治人。国家在法律上给予公民的地位及界定其资格是“形式的公民权责” (formal citizenship)1;公民因为这种身份的认同而履行其角色内的权利与义务,这便是“实在的公民权责”(substantive citizenship) ,而我们身处的社会既同时具有形式和实在的公民权责。所谓公民权责,英国学者马歇尔(T, H. Marshall)认为应包括三个范畴:集体民权,包括人身自由、集会结社自由、言论自由、思想及信仰自由,私有财产权和

4、公平审讯权;政治权利,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权;社会权利,公民有权分享文化传统与生活的权利,包括社会福利和保障。2 事实上,这三个范畴的公民权责,在宪法上均为世界各国所认同,但在日常政治运作中,若干国家执行略有偏差。其实,马歇尔所提出的公民权责只触及公民权利部分,未有说明公民义务的情况。赞劳域思(M. Janowitz)认为现代公民应履行以下的义务:服兵役;缴交税款;接受义务教育;参与促进社会福祉的活动;参与选举。以上的公民权责,乃建基于完全平等与自由原则上的社会成员资格,且给予公民一个身份与角色行为规范。3 另一方面,除了个人与国家的公民权责关系外,世界已因科技的联系及国与国互相交流的效果,形成

5、一种在公民涵义内的共同价值观;李荣安及古人伏指出2近年西欧国家提出了“超国家公民”(supranational citizenship) 及“全球公民” (global citizenship)的概念,强调民族融和及尊重不同价值与文化为公民教育的主要目标;4 英国乐施会综合了不同学者对“全球公民”的涵义,认为“全球公民”是一个能明了全球运作状况,且尊重多元及愿意改变社会不公的责任承担的人,它的权责包括: 明白自己作为世界一份子的权利与责任 尊重和珍惜多元化 了解全球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及环境的运作 对社会不公感到愤慨 在不同层面参与及贡献社会 为自己的行动负责 4 这样,公民权责便包括

6、了国家社会,以至全球关联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其共通点都朝向国家文化的了解、关心本国及全球的人权及民主参与的发展、讲求人与人及国与国之间的互相尊重与合作、以公平和公义的原则行使自由的权利等。二、以“公民参与”履行公民权责和培育公民勇气 当我们弄清楚以上的公民权责的内涵后,接着值得探讨的是如何能驱使公民由了解以至主动在社会中履行他们的公民权利与责任呢?这便牵涉到如何推行公民教育的问题。公民教育的推行,当然要借着社教化的媒介组织发挥其对组织成员的影响力,包括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它们各自有其社会的角色,让其成员认识公民权责及培养“公民参与”的公民态度和价值观。 戴维逊(C. Dividson)指出

7、全球化下的公民发展,除了选举投票的消极公民(passive citizenship)的行为外,每一个社会应准许市民参与影响他们日常生活的公共事务,政府也须要开放及下放公共政策权力到个人生活的层次,让市民有机会实践积极公民(active citizenship)的“公民参与”态度及体验“参与性民主” (participatory democracy)的制度。5 这种公民参与的态度,在香港课程发展议会的学校公民教育指引中也提出,对于公民的学习者来说,掌握公民的价值观和发展相关的公民态度同等重要;它同时认为学生“需要有一个义务去培养关心民众、关心社会的态度,因为这是一个人成长为具有参与意识的公民所需

8、的一个重要素质。要成为一个有参与意识的公民,学生还要持有积极的态度,能移情共感、尊重和欣赏不同的观点。 ”6 因此,在要让市民履行公民权责,政府和社会的民间团体都有义务去培养市民具有“公民参与”的意识,及让市民拥有参与社会群体间公共事务的机会,包括对周围发生事物的关注,表达对社会及政府政策的意见及以行动去付诸实行。所以“公民参与”是达致保图摩尔所谓的“实在公民权责”的手段,它是一种公民态度和价值观,也是公民教育其中的一个重要目标;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在日后成为知行合一的积极公民(active citizens) 、有效公民(effective citizens)及极尽所能的公民(maximal c

9、itizens) ,对参与、认识、投入和增进自己的公民能力都来得积极和主动,而不是仅尽义务的消极公民。7 既然如此,学校是社会的缩影,也是推行公民教育的重要媒介,学生在学校中体验履行公民权责活动的过程对他们的公民素质形成有莫大的影响。政府可在正规教育中加强公民教育的元素,使学生借着参与课堂中及课堂外的公民活动,3培养出一种韦特(P. Write)所谓的“公民勇气” (civic courage) ,促使学生在民主参与过程中克服害羞与恐惧,包括在众人面前说话、承认无知和表达与人不同的意见。8 在学校,学生可以参与班会及学生会选举,透过时事探讨及群体辩论,以体验民主的参与精神,为成长后政治参与的权

10、责做好准备。9 同时,学校更可以积极倡导“服务学习” (service learning) ,即从做中学习,去贯彻学生的公民参与态度。李荣安强调,服务学习是:“一种经验教育的模式,透过有计划安排的社会服务活动与结构化设计的反思过程,以完成被服务者的目标需求,并促进服务者的学习与发展。 ”要发挥服务学习的功能,必须掌握“反思”与“互惠”两个中心要素,反思是指个人在参与社会服务过程中的体会及其对参与者的人生冲击,而互惠则是双的得着,服务参与者和被服务者在过程中的互利状态;关于社会服务中的“社会” ,可以指学校、小区、社会、国家或全世界。叶氏和杨柳氏(M. Yates & J. Youniss)更认

11、为社会服务是一种“政治社教化”的公民活动,青年人借着服务时对社会问题的探索,会慢慢为自己培育个人身份与角色,这样对日后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责任打下良好基础。10 因此,学校在正规教育的课程中可以加入一些社会服务的公民活动,以强化学生的公民参与意识,例如卖旗筹款、环境保养、清洁沙滩等社会服务行为,也可以为失明、弱能、老人等提供义工社会服务,也可以探访贫穷或弱势家庭,体验穷困的疾苦,配合老师教授的知识,从而反思个人的公民责任与行为。学校也可以在非正规课程中发展服务学习,如成立童军、公益少年团、圣约翰救伤队等,都能使学生在为人民服务过程中,培养与人合作、团队精神、责任感、使命感和群体及小区的归属感等,这

12、些服务参与,必然有利于学生及早养成“公民参与”的态度与价值观。除学校外,政府以外的非官方社会团体也须积极提供公民活动,让市民参与;企业团体更须履行其公民权责,这样,就能共同建构“公民社会” 。例如大企业的捐献与赞助公民教育性质的活动,可催化青年人的公民参与态度;传媒机构对公民活动广泛报导及公民概念加以阐释,可增强市民的公民使命;非政府组织提供多样性的公民参与机会,均能令市民对社会事务多关心、多参与,多体会和多投入。在参与过程中培养“公民参与”的价值观,并在公民生命中不断投入参与和公民权责相关的公民活动,正如前述,这些活动能建构参与者的个人身份认同,也就是政治社教化的结果,而鼓励公民参与的最终目

13、标,就是把市民孕育成为具有公民勇气的“参与性公民” 。 三、公民社会的参与性公民 公民的权责,需要透过参与来贯彻,在学校的参与式服务学习和在公民社会中的公民活动,均能为学生和市民带来公民所需的知识、态度和技能。图一指出,公民权责、公民参与和参与性公民是互为影响的;当学生和市民要理解和实践公民权责时,他们必须参与公民社会中的公民活动,从而建立“公民参与”的态度,最后衍生成为民主参与社会中的“参与性公民” ,积极的投入和参与,使他们更易把自己催生成为积极和有效的公民身份角色,既能克服恐惧,又能行使公民勇气,履行公民权责。因此,积极公民就是参与性公民,参与性公民就是积极公民。最后, “参与性公民”应

14、具备哪些品格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相信除了韦特所描述的公民勇气外,还需具有如香港课程发展议会发表的基础教育课程指4引中所提及的五种个人及群性的态度和价值观,借着课程改革,学校应在设计课程和公民教育相关活动的过程中,适当地将这五种态度和价值观作为培育学生的教学目标,促使学生对社会关注及进一步参与社会事务,以行使他们的公民权责,成为“参与性公民” 。这时,这五种态度和价值观也成“参与性公民”的重要品格,包括:11 坚毅:学生应学习勇于面对人生的挑战,冲出逆境,进行自我反思,认识个人及社会所引致的不公义现象,如剥削、贫富悬殊、资源垄断等。 尊重他人:学生在多元的社会里要积极发展与人沟通的能力,且懂得

15、接纳和尊重别人,并欣赏和容纳不同的观点和信仰,冀能促进人际关系。 责任感:在人与人互相倚存的今天,学生应培养强而有信的责任感,以了解个人行为对他人及社会的影响,明白个人福祉与社会整体的福祉的紧密关系,使推己及人的责任感得以孕育。 国民身份认同:香港回归后,学生需要深入认识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加强对国民身份认同。学校不宜强加祖国的情怀于学生身上,但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以培养他们对祖国的归属感,藉此装备他们关心世界上因变迁而带来的问题。 承担精神:学生应不断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并身体力行,才能成为负责任的人,为家庭、社会、国家以至世界的福祉作出承担,对个人工作及对他人的承担精神至为重要。 在公

16、民社会中,愈多参与性的积极公民,社会的民主气氛愈浓,人与人之间更趋于尊重和和谐,若然要我们的公民具备这些道德品格,相信拥有社教化功能的学校组织所扮演的公民教育的角色尤为重要,负责公民教育的老师,应该多思考和设计以学生为本的参与式公民教育,让学生及早成为“参与性公民” 。12 参 考 文 献 1 BOTTOMORE T.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 forty years onG/ MARSHALL T H,BOTTOMORE T.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Concord, MA: Pulto Press,1992:55-93. 2 MARSHALL T H. Class, citizenship and social developmentM.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85-87. 3 JANOWITZ M. Ob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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