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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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汇编工会委员会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

2、(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六.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九.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

3、作斗争。 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工会小组长职责工会小组既是职工日常活动的单位,又是工会基层工作的基础。工会小组长在所在工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结合小组的实际,集中大家的智慧,依靠全体职工把工会小组建设成为民主之家、友爱之家、文明之家。其主要职责是:一.积极配合部门、电站做好员工的日常政治思想工作,动员和组织小组全体会员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文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办好职工业余文化室,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小组文化生活。二.协助各部门

4、、电站开展劳动竞赛,参与讨论生产计划,制定劳动竞赛保证条件,动员和组织全体会员以主人翁态度参加管理和改革,要按时总结评比,表扬好人好事,抵制歪风邪气,要教育小组会员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协同公司、部门、电站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抓好劳动保护工作。三.要关心职工生活,热心为职工办实事,经常进行家访、谈心,会员之间有意见要互相交换,有缺点要互相规劝,遇到思想疙瘩要互相帮助解决。组织对病伤会员进行慰问。开展小组的经济、劳力、生活互助互济活动,敢于代表群众说话,及时如实向所在工会反映情况。四.要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定期开好工会小组民主生活会,传达上级工会决议,讨论小组工会工作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小组成员的团结。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既要注意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要注意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分。三.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员工作工资倾斜。

6、四.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职工年休等特殊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平等协商制度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和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3号。云南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的精神,特制定平等协商制度。一.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二.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

7、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三.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四.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五.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总工会各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六.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公司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七.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集体合

8、同履约监督检查制度一.公司行政、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各派等额代表联合建立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遵循依法、依集体合同规定;实事求是;依靠群众;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等四项原则。三.公司行政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履行各自的义务。公司工会组织对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劳动保护、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进行定期检查。四.检查组将集体合同履约情况整理成书面报告,分别报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并向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题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

9、构。二.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三.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四.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五.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六.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职工监事制度一.公司工会按照公司法、工会法、职代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职工代表提名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公司工会副主席可作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经职代会二分之一以上应到的职

10、工代表同意始得当选。二.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模范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代会的决议,维护经理的指挥管理权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社会信誉,积极参政议政。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职工代表的反映,依法参加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参与企业高层的决策和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主动发表建议和意见。五.职工监事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职代会的监督。女工特殊保护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女工委员会,参与制订、修改公司

11、涉及女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对女工权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议改善,开展女工系列关爱活动。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对“四期”女工给予特殊保护。(一)经期女工保护: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二)孕期女工保护: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三)产期女工保护:在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条件下,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员工产假,员工须提供相关证明

12、材料申请办理;(四)哺乳期女工保护: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工,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予安排夜班劳动。第十六条 公司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其它具体规定按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 其它第十八条 公司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由公司行政送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

13、合同即行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5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由全体员工监督实施。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成都市高新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一条 担任员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员工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集体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集体合同期满。但因以下原因被公司开除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二)严重失职

14、、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协商代表必须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甲方同意乙方将工资总额、经营费用、财务状况、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计划、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职工培训基金使用情况等列入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1月1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双方应进行协商,重新签订或续签集体合同。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三份,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一.收集预审。由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专项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厂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二.公开方式。根据公开的内容,由领导小组提出公开的时间、范围和方式,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信息网络、公告、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在不同的层次和范围公开相应的内容。 三.征询意见。厂务公开以后,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如职工群众对公开的内容争议较大或反映较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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