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课件1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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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 政 法 学,宿州学院,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一、行政 行政有一般行政和国家行政之分。 (一)一般行政 是指各种组织(包括机关、团体、单位等)的执行、管理职能。执行就是执行组织领导层的决策及其确定的目标、纲领、方案的行为。管理是指对组织的运作进行规划、控制、对组织成员的活动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二)国家行政 是指国家这样特殊组织的执行、管理功能。执行即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其法律、政策所确定的目标、规划;管理即对国家的内政外交事务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 行政法学所要研究的是国家行政。 (三)国家行政的分类: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 1.形式行政:界定的标准是

2、该机关是否行政机关。凡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的只能即为行政,不管该只能的内容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如制定行政法规、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争议),2. 实质行政:界定的标准是行政的实质内容。凡是国家机关实施的具体的执行、管理行为即为行政。不管该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立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 按照形式行政的标准,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其内部人、财、物的管理是否属于行政? 按照实质行政的标准,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裁决行政、民主纠纷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 行政法学研究的行政主要是形式行政。,二、行政关系 1、概念: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

3、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各种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机关与所属国家公务员及被委托的组织、个人之间,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内部关系。 2.特征: (1)存在双方后者双方以上的当事人 (2)其中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 (3)相应关系是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后者接受法制监督而发生的。,需要说明的是:某种社会关系具备以上三个特征,就可以认定是行政关系。但是,某些特定的行政关系除了要具备以上共性特征之外,还要具备个性特征。 如:行政管理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另一方当事人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而不能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

4、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另一方是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国家机关、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前者处于被监督地位,后者处于监督主体地位,具有主导权。,3. 行政关系的分类 (1)根据发生的领域:外部行政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前者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后者是从属关系。行政法学主要研究外部行政关系。 外部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个人、组织所发生的关系。 内部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的关系。包括:A.上下级行政机关关系、B.平行行政机关的关系、C.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和公务员之间的关系、D.行政机关首长与工作人

5、员之间的关系、E.行政机关与受委托的组织、个人之间的关系、F.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内部之间的关系、G.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其执法人员之间的关系。,(2). 外部行政关系根据其性质,分为: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而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发生的关系。 如:公安机关因维护社会秩序而与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发生的关系治安管理处罚关系; 税务机关因征收税款而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税收关系; 工商行政机关因打击不正当竞争而与其他经济组织发生的关系检查、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接受法制监督而与作为监督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行

6、政监督机关以及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发生的关系。,如: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因与宪法、法律相冲突而被权力机关撤销所发生的关系;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显示公平而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所发生的关系;行政机关公务员因被公民个人、组织认为侵犯其权益而提起的申诉、控告、检举所发生的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与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相比较,前者是基本的、第一层级的行政关系。因为行政主体存在的目的是实施管理,而不是接受监督。当然接受监督对行政管理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因为行政监督是保证行政行为廉洁、勤政的保障。,三、行政法 1、概念 是规定国家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制监督、调整

7、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2. 行政法的三大组成部分: (1)行政组织法 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性质、地位和职权。 (2)行政行为法 主要规定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 (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 主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如何实施监督;对受到违法行为侵犯的行政相对人如何进行法律救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对其违法失职行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3.行政法的职能 (1)效率保障职能:建立行政主体的组织机构,赋予其行政职权,确定其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使之有效的对社会实施管理,保证国家法律和政策确立的目标的实现,保障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2)控权职能:建立

8、法治监督机制,控制行政行为,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以维护国家社会公益和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说明: 第一:行政法的两种职能,应该根据各国的具体国情有所侧重,在过分重视行政效率,对公民权益保忽视的国家,行政法的应更多地发挥其控权职能,以控制行政机关权利的过分使用导致对公民权的侵犯;而在过分重视个人权利、个人自由的国家,行政法则应更多地发挥维护行政权有效职能的功能,以提高行政效率。 法律的价值在于追求公平。当前在我国建设“法制政府”“阳光政府”的时期,行政法应该更多地发挥哪一功能?,第二、“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是行政法最重要的特征。 我国的民法、刑法都有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典,但是行政法只

9、是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单行法律文件构成的法律系统,其行使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规章等。 行政法没有、也不可能有一部包含全部规范的完整法典,是由行政活动的范围的广泛性、活动内容的变动性以及行政关系的复杂性、多层次性决定的。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系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执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法,以及法律解释等。,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含义 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行政行为的实施和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

10、 (2)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A 法律的基本原则没有强制约束力。但是立法机关一旦将其精神贯彻于立法中,使之体现于制定法,它就具有了强制性的规范作用,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均应遵守。 B 有利于保障各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文件在立法精神上的统一,防止矛盾和冲突。 C 有利于补充和协调制定法、规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行为。补充法所不及和调整疏漏之处。,(3)行政法基本原则 A:行政法治原则。主要内容为四项: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实施任何行政行为都应遵守法定权限、法定实体和决定程序。否则便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是指通过法律机制将行政主体实施的自由裁

11、量行为控制在适度、合理的范围内。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事前主要是授权控制,事中主要是程序控制,事后主要是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 政府对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法要求政府和公民一样,要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维护公民的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B:行政公正原则 包括6项内容。 办事公道,不徇私情; 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 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横武断; 回避原则; 在处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对人利害关系的事务时,不得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 不在事先未通知或听取相

12、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做出对其不利的行政行为。,C 行政公开原则 主要包括5项内容。 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采取一定的方式让公众参与,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 已经制定的法规、规章等要通过刊物公布。 行政机关收集、保存的涉及相对人的文件、资料,应允许相对热查阅、复制。除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除外。 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条件、标准、手段等应通过一定方式公布,使相对人事先知悉。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的情况,应允许新闻媒体在真实、准确的前提下予以公开报道。,D 行政效率原则 主要包括3项: 行政主体实施任何行政行为,应严格法定步骤、顺序和时限,不得违法增加手续、拖延时

13、间。 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定编制,不得严格增人扩编。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进行必要的成本效益核算和分析,从多个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保证行政行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本节内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1.概念:是指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关系。也就是行政主体因行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外部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的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是一种事实社会关系,未经法律调整;前者是根据法律而产生的关系。 行政关系只有进入行政法调整之

14、中时才能成为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领域也有一些关系并非法律关系。如行政机关的许多内部行为在没有行政法规范的情况下,仍然只是行政关系,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 1、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其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是通过国家公务员实施的,必要时,行政机关也可以依法将某些行政职权委托给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及非公务员的个人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是通过其执法人员实施的。 行政相对人包括个人和组织。个人主要是公民,也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组织主要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 见下图:,行政主体

15、,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个人,被授权组织 的执法人员,法人,组织,被授权组织,被委托 组织、个人,其他组织,国家公 务员,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行政监督法制关系 主体包括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 监督主体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行使法制监督职能的行政机关以及人民群众(组织、个人)。人民群众作为监督主体不能对被监督对象直接采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而只有通过作为监督主体的国家机关才能实现。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监督主体,他们是行政主体的代表,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 监督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和国家公务员。 如下图:,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使法制监督职能 的行

16、政机关,人民群众(个人、组织),3.内部行政法律关系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上下级行政机关、平行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所属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被委托组织、个人之间以及被授权组织与所属执法人员之间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如下图:,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被授权组织,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个人,被授权组织的执法人员,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发生 法律关系的发生不是自然的,而是基于一定的法律条件和事实条件。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的条件主要包括: 1. 具有明确的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法制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一方当事人找不到对方当事人或者弄不清对方当事人是谁,就不能发起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如提起诉讼的前提是必须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2. 具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 3、具有引起相应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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