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4348507 上传时间:2019-08-0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担保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担保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担保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担保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担保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担保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担保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doc(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担 保 业:新会计法实施对担保行业的影响新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实施,从短期看,在操作层面上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对担保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客观反映程度必然造成一定的影响;从中长期看,由于在税收制定上,并没有针对担保行业税收规定、尤其是其所得税规定的配套出台,因此存在会计和税法在收入成本确认时产生政策差异,影响税收中性原则的可能,不利于税收激励机制的形成,对担保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鉴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的局面,对担保企业会计核算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具体而言:(一)短期影响分析: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账面利润变

2、动 从短期看,新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实施,属于一种会计政策变更行为,在财政部门没有给出具体制度变更指导意见时,应该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将引起实施新办法的担保企业各报表项目的变动差异,形成累计影响数,因此会影响该企业变更年度及以前各期的报表反映情况。对于原来仅遵循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来执行财会工作的担保企业而言,这类变动对其造成的账面影响相对较大;而对于原来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借鉴金融企业会计保险部分为主要形式作为其财会工作执行准则的担保企业而言,影响相对较小。考虑到遵循后者会计信息处理方式的担保企业为数不多,仍需要考察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担保企业

3、账面利润的影响。为了简单说明这种会计政策变更对担保企业所产生的影响,我们设计一个简化例子便于理解:假设担保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这一所得税会计政策,因此在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时不会影响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此外,鉴于在新的核算办法颁布前,担保行业通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执行会计核算,其与新颁布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不同之处在上文已有表述,此处考虑到担保行业自身的特点,仅以“担保赔偿准备”这一具有行业特色的会计项目为例加以说明。“担保赔偿准备”作为一种负债类准备,用以反映企业按年末担保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较之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属于新增科目。在新的核算办法颁布之前,这种类型的准备会

4、在资产减值准备中的“坏账准备”中有一定的体现。因此,在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时,要将与担保金额有关的应收账款所对应的坏账准备转移到“担保赔偿准备”项下,同时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其对应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应予以转回。 中长期影响分析:所得税差异和新会计准则引发的影响 1、会计和税法上差异的增加所产生的影响 从中长期看,虽然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颁布有利于担保企业更为客观、真实地反映自身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但由于没有针对担保企业所得税等税收规定的出台,在税收待遇方面,担保企业只能按照一般企业的所得税规定予以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进一步扩大担保行业会计制度和税收

5、制度之间的差异,不利于担保行业税制激励机制的形成。从理论上讲,谨慎会计原则要求担保企业在合理情况下合理高估损失而低估利润,必须及时建立担保赔偿准备金,将其资产中预计可能损失的部分予以剔除,使担保企业资产的价值更真实和公正,并通过列支各类准备金支出而是其经营成果更为准确和客观。而税收制度则以实现社会公平税负、增加财政收入及调控经济等为主要目的,其所遵循的税收中性原则要求担保行业相关税收制度及时在税前抵扣赔偿损失准备。在实际操作中,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意味着可能高估担保赔偿准备,如果在税收制度上予以全部承认,则会出现实际税率低于名义税率情况,从国家角度看,对该行业征税不足;反之,如果延迟所得税前担

6、保赔偿的损失,则会导致实际税率高于名义税率,对该行业征税过度,不利于行业规模的发展2。因此,为了在体现税收中性的原则的前提下,保证担保行业的自身利益,使得该行业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一致,应该将担保赔偿准备形成的损失作为一项成本费用在交纳所得税前得以及时准确的扣除。根据萨缪尔森(1964)所提出的“税率不变性基本定理”(fundamental theorem of tax-rate invariance),“只有当经济价值的真实损失被确认为税前扣除成本时,未来现金流的贴现价值才不会受到税率的影响”。而将这一定理用于担保行业的税收待遇问题分析中,我们即可得到上述结论。在我国,虽然担保行业已有一定的

7、发展,但仍需要政府的进一步鼓励,而鼓励的手段就包括制定符合该行业发展的合理的税收待遇制度。起到信用增级的专业担保机构,其实质上也是一种风险管理机构,在其经营管理中要比一般企业更为注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关于各类准备金的确认和计提,也要求担保企业在进行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时,须比一般企业更为遵循谨慎性原则,以保证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对该企业所面临的资产价值和风险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因此,较之一般企业而言,担保行业的赔偿损失税收待遇制度存在更有争议的问题,就其原因:一方面行业本身的特性和相关的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建立税收激励政策,保证税务部门对担保赔偿损失的认定尽可能和会计准则一

8、致,以鼓励担保机构充分提取相应的准备金;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则认为会计准则所认定的赔偿准备过于宽松,完全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认定,会大幅消减担保机构应缴纳所得税数额。由于担保业务在担保机构的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大,因此担保赔偿损失税收待遇问题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与否及解决的时间问题则取决于担保行业自身与税务等多方的协调。由此可见,在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出台实施后,为行业自身、行业监管机构和税务部门等多方的协调是否能够合理解决担保赔偿损失待遇问题,以保证在维护、鼓励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仍能实现税收的主要目的,将成为影响担保行业中长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2、新的会计准则颁布所带来的影响 (

9、1)有利影响: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利于担保企业风险辨别、控制能力的增强 我国的会计体系原本处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行的状态,其中会计制度是以特定部门、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而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通常而言,准则以原理为导向,它并不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直接的规范,而是将重点放在规范会计决策的过程中,侧重于确认与计量,其内容比较抽象、简略,需

10、要会计人员运用较多的专业判断;而制度则以规则为导向,它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了直接的规范,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侧重于记录和报告,其内容比较直观、具体,不需要会计人员运用太多的专业判断。从这个角度来看,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所公布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了会计准则的作用和地位,使得会计准则逐渐成为我国会计体系的主导部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强调了专业判断的重要性,有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具体到担保企业而言,这39项准则涉及了其经营活动中的大部分行为,对其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做出了较为详尽合理的规范。比如,在金融工具、债务重组等具体准则中,引入并强调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要求企业必

11、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同时还要求企业必须在附注中提供充分、及时的补充信息;从信息披露入手,对原有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作了全面的梳理和显著的改进,创建了比较完善的财务报告体系。这些规定,无疑有利于描述担保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担保企业准确评价自身风险资产情况进而提高自身风险控制管理能力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同时,从担保企业所服务的机构角度看,执行39项会计准则无疑将提高其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强制性的减弱了债务人和第三方担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由于在担保企业评审申请担保债务人的过程中,申请人的财务信息仍然是评价其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的一

12、种重要考虑因素,因此,新的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将有助于担保企业提高在风险辨别时的能力,节约风险辨别时的成本。如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为担保企业收入成本的确认提供了详细准确的参考执行原则,弥补了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核算规则规定不清的弊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担保行业会计体系构架。 (2)不利影响:新准则的规定对专业性判断提出了较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担保企业的会计核算成本 会计核算成本的增加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1)为了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新会计准则强调了“公允价值”在会计核算中的重要性,但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尚未完全,活跃的市场数量较少,公平交易形成的市场价格受到善意的质疑,这无形中

13、增加了获取“公允价值”的难度,进而导致会计核算成本的增加。所谓公允价值,在国际会计准则中被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根据第22号会计准则规定,公平交易是指“交易中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总体而言,公允价值的计量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是直接使用可获得的市场价格;第二层,如不能获得市场价格,则应使用公认的模型估算市场价格;第三层是实际支付价格(无依据证明其不具有代表性);第四层允许使用企业特定数据,该数据应能被合理估算,并且与市场预期不冲突。2)新准则的执行和推广需要会计人员素质

14、的提高,现有的会计人员在对学习、适应新会计准则期间的工作效率必将有所降低,造成会计核算方面的间接损失;此外,企业对会计人员就新准则进行培训所付出的费用也将直接提高会计核算成本。会计准则侧重于确认与计量,其内容比较抽象、简略,需要会计人员运用较多的专业判断,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而制度则以规则为导向,它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了直接的规范,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侧重于记录和报告。随着会计准则的作用和地位将得到全面加强,有关的会计制度将被逐步弱化,乃至最终取消。自2007年1月1日起,除小企业会计制度继续沿用外,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不再被执行,而此次新建立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则

15、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并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3。这必然导致在未来几年内,社会对高素质财会人员需求的大幅增加。在反观我国实际情况,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大多还缺少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不大了解国际上通行的财务理论和方法,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缺乏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的共识。同时相应的培训制度不健全,使得会计人员的知识面不宽,知识结构与专业水平不能满足新时期财务管理的需要。新准则的核算理念在很多方面与原来的会计制度有所出入,例如新准则为了减少利用会计估计等手段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规定“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恢复”,新准则还规定将原先的把债务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些都需要现有的会计人员和相关企业花费较多时间、精力和财力进行学习理解,提高了会计核算的直接成本;同时,在会计人员熟悉新准则这段时期内,由于对新准则的理解掌握程度不同,在日常会计工作中,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必将有所下降,造成会计核算间接成本的上升。各工作组要指定一名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搜集和整理本组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各类信息,经组长审核把关后及时报综合组,每周至少报送一条工程进展信息,每季度报送工作总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