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金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电梯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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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年产年产 5 万件万件电梯电梯配件项目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宁津县金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宁津县金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9 年年 5 月月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制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2、-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5 万件电梯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宁津县

3、金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建民联系人王建民 通讯地址宁津县柴胡店镇孟集邮电支局南侧 联系电话13853491710传真-邮政编码253400 建设地点宁津县柴胡店镇孟集邮电支局南侧 立项审批部门 宁津县发展与改革 局 批准文号2019-371422-24-03-021696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29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2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4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3.5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8.7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2019 年 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4、 一、项目背景一、项目背景 宁津县金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孟集邮电支局南 侧,公司投资 40 万元建设年产 5 万件电梯配件项目,项目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该项 目属于新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 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需对年产 5 万件电梯配件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宁津县金特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委托, 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 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5、(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规定内容的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与德政字(二)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2 德州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发布了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 表。 表表 1 项目与德政字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 序号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 具体要求 工程情况 符合 性 1

6、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 源保护区 符合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 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生 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生 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 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 感区 符合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专业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 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 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 审批:1 化工石化项目;2 纺织印染项目;3

7、 制浆造纸 项目;4 制药项目;5 有色金属冶炼项目;6 铅蓄电池 制造项目;7 皮革鞣制项目;8 电镀项目;9 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项目。 本项目为机械配件制 造项目 符合 4禽畜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本项目为机械配件制 造项目 符合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 目。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限 制类,符合产业政策 符合 6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 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本项目为机械配件制 造项目 符合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 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 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

8、实现主 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符合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II 类)的新建锅 炉、炉窑项目;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 燃煤供热锅炉;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以下的燃用高污染 燃料的锅炉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 9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不符合大气 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再生铅 项目;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石棉 制品项目;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排放高盐废 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 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不符

9、合规 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 项目;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 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的项目;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符合 3 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不在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201734 号) (该清单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但目前仍无最新负面清单,故依此清单分析)范 围内,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三)(三)“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中的符合性分析中的“三线三线”符合性符合性 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10、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6 年 9 月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16176 号),规划提出,通过将维系国家或区 域生态安全、保障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战略意义的生态区域,划入生态保护 红线并实施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顺保护与发 展的关系,改善和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推动形成满足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基本需求 且符合山东实际的生态安全格局,为全省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 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宁津县共有 1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 德州市惠宁湖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本项目位于德州市惠宁湖水源涵养保护区 (S

11、D-14-B1-06)北侧约 17km,距离较远,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山 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依据环境保护部文件环环评2016150 号文件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 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 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宁津县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 采取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小,影 响程度较

12、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同时宁津县不断加大对污染物的减排工作, 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以控新增、调结构为重点,突出结 构减排、拓宽工程减排、强化管理减排,实现总量减排与转方式调结构和环境治理改 善的双挂钩,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环境治理全面向好发展。因此本项目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对当地水环境功能影响较小。 4 项目车间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对当地生态环境破坏较小。 因此,总体来看,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使用循环冷却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妥善处置,因此项目整体 资

13、源消耗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 线,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合理。 本项目的实施满足区域“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中的“三线”要求。 (四)(四)与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2 项目项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情况分析表符合情况分析表 序号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具体要求工程情况符合性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 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 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 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

14、闭。 本项目不涉以上行业符合 2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正在报批环境影响评 价 符合 3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 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 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 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 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已采取污染物 治理措施,污染物排 放不涉及总量控制指 标 符合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 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 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 求的以外

15、,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 用地,符合规划 符合 5 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 化、再利用的原则,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弃物的产 生。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塑料制品。 本项目为电梯配件项 目 符合 (五五)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孟集邮电支局南侧。根据土地证明宁 国用(97)第 2-60 号及土地登记审批表,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宁津 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的规划,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包括机加工车间

16、、注塑车间、软化车间、仓库、办 公室、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各一间,整个厂区采用分区布置,便于生产管理,大 5 门位于西侧,临近道路,有利于生产运输和项目管理,平面布置合理。平面布置图详 见附图。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年产 5 万件电梯配件项目;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孟集邮电支局南侧,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年产电梯配件 5 万件。 四、项目组成四、项目组成 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筑面积 600m2,具体组成详见下表。 表表 3 项目项目组成组成一览表一览表 序号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名称组成组成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备注备注 1主体工程 机加工车间1 座,建筑面积 110m2,用于钢材机加工、破碎工序- 注塑、软化车 间 1 座,建筑面积 170m2,用于注塑、软化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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