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明诺纸箱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个纸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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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2 3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 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 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 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 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 距边界距离等。 7、结论和建议给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 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

2、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项目对 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 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 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 1500 万个纸箱项目 建设单位宁津明诺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国辉联系人李国辉 通讯地址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电话15953781058传真/邮政编码253400 建设地点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大街东首路南 立项审批部门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 号 2019-371422-22-

3、03-016233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 别 及代码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C2231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C231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00 绿化面 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4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13.3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2019.07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背景一、工程背景 包装纸箱用途广泛,通过市场调研,市场需求量较大,行业前景较好。在此 市场大环境下, 宁津明诺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投资 30 万元建设年加工 1500 万个纸 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

4、江大街东首路南,占 地 900m2,项目可年加工 1500 万个纸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国务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要求, 本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 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规定,本 项目属于“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 , “29 纸制品制造”中“其他”和 “十二、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30 印刷厂;磁材料制品”中“全部” ,应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 宁津明诺纸箱包装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评价单位接受了项目环境

5、影响评价工作,并展开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 2 理工作,在掌握充分的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 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二、政策符合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分析、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项目 不属于“鼓励类” 、 “限制类” 、 “淘汰类”规定内容的范围,且项目已取得山东省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019-371422-22-03-01623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大街东首路南, 根据

6、宁津县经济开发区规划 图(见附件) ,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符合宁津县土地利用 规划,项目选址合理。 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4、与与“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环大气2017121 号号)符合符合 性分析性分析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指出,加快推进“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涉 VOCs 排放的“散乱

7、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 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 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 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 目生产工序中有印刷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 UV 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十 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5、与与山东省山东省“十三五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

8、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鲁环发鲁环发2017331 号)符合性分析号)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出,加快推进“散 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针对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 3 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 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在落实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 坚方案 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 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

9、“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 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 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 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 理设施。本项目生产工序中有印刷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 罩收集,通过 UV 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 放,符合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6、与德政字、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德州市人民政府为

10、了加强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于 2017 年 6 月发 布了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 分析见下表。 表表 1-1与德政字与德政字201734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号文符合情况分析表 序号 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 面清单的通知 具体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性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 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 保护区 符合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 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 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生态红线 管

11、理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 风景名胜区、 生态功 能保护区、 生态敏感与脆 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符合 3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专业园区、 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 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 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 律不予审批:1 化工石化项目;2 纺织 印染项目; 3 制浆造纸项目;4 制药项 目;5 有色金属冶炼项目;6 铅蓄电池 制造 本项目为纸箱加工项目, 不属于所列行业 符合 4 ;7 皮革鞣制项目;8 电镀项目;9 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4禽畜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本项目为纸箱加工项目符合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

12、 汰类、限制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 限制 类,符合产业政策 符合 6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 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符合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 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 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 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 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 减量置换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符合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II 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集中供热 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 锅炉;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以下的燃用 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 料锅炉 符

13、合 9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 目;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 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再生铅项目; 石棉制品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 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排放高盐废水或 高浓度有机 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 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 项目;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 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新 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未进入化工 园区的化工项目;超过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 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其他不符合环保 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其范围内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能够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

14、州市建设项目环 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 (德政字201734 号)相关要求。 7、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表表 1-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情况分析表符合情况分析表 内容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大街东首路南,周边无自然保 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5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 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附近声环境、地下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 理后,

15、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符 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大街东首路南,不在该功能区 的负面清单内。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及其登记表可知:宁津县 境内的生态红线区仅一处,名称为德州市惠宁湖水源涵养保护区,本项目位于德 州市惠宁湖水源涵养保护区(SD-14-B1-06)东约 2.8km,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 区范围内。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实施满足区域“三线一单”要求。 三三、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宁津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大街东首路南(北纬 37.603,东经 116.80

16、1),项目东侧为厂房; 南侧为恒宇阀门厂;西侧为厂房; 北侧为厂区道路。 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办公室设置在生产车间内,办公室位于生产车间 内西南角,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 2。 2、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项目总投资 30 万元,占地面积为 900m2,总建筑面积为 900m2,项目组成 情况见表 1-3。 表表 1-3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序 号号 工程工程组成组成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备注备注 1 主体 工程 生产 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900m2 2 辅助 工程 办公室1 座 包含在生产车间内,建 筑面积 50m2 3 公用 工程 供电1 万 kWh宁津县供电公司提供 供水供水管网宁津县供水公司提供 供暖 办公室使用分体式空调 供暖制冷; 生产车间不提 供供暖制冷 4环保生活化粪池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 工程污水 废气 集气罩+UV 光氧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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