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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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市档案局关于执行大庆市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通知(庆档函2002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大同区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档案行政执法制度一、档案执法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即不得越权,又不得推委和不作为。二、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职责时,必须持有黑龙江省政府统一印制的,年检合格的行政执法检查证并应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在办案时不少于2人。三、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档案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实行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五、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依法予以赔偿。2、档案

2、行政处罚制度一、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主体、内容、必须合法;必须符合法定管辖范围和管辖权限,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后(简易程序),必须报所在行政机关备案。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之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四、行政处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采纳。五、对重大档案违法行为或情节复杂应给予较重的档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经行政

3、管理部门集体讨论决定。六、实施行政处罚使用黑龙江省档案局下发的档案行政执法文书、罚没款。七、实施行政处罚后,应按法律规定将查处材料整理立卷备案,重大处罚报区法制办及市档案局法制科备案。3、档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错案认定:本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有关行政相对人提请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撤销或部分撤销,依法改判(变)责成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被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致使我局成为赔偿义务机关,此类案件可认定为错案。二、错案追究:(一)成立错案追究小组,由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4、不得参加错案追究小组,应当回避;(三)错案追究小组在接到案件情况说明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做出决定。1、由于承办人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裁决案件,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处罚的,错案责任由承办人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2、符合正常工作程序发生错案的,错案责任由承办负责人(或专门小组负责人)、直接承办人共同承担。三、错案处理:(一)因承办人玩忽职守、贪赃枉法、严重渎职造成错案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因发生错案造成行政赔偿的,根据责任大小追偿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工资;(三)对发生错案负主

5、要责任的人员或科室,年底不得评为先进。4、档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区法制办备案,同时应向市档案局法制科报送。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在7日内上报备案。1、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行政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在伍仟元以上的;2、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收缴或者征购所出卖和赠送档案的;3、档案行政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构成犯罪的。5、档案违法案件举报接待受理制度一、群众举报的档案违法案件的信件及电话必须由法制机构负责拆信、记录,并核实情况,决定是否立案调查,送交主管领导审批。二、接待来访。属重大问题的案件由主管局长接待,其它问题由内设法制机构接待

6、、承办。三、举报信件处理。疑难案件由执法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专案检查组进行专项查处。四、对举报者要保密,有功者要奖励。五、建立群众举报来信登记簿,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6、档案违法案件的审理制度一、档案违法案件的审理,必须按法定程序和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案人必须两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凡不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的,应随时修改和纠正。二、案件审理必须严格履行各种手续。档案违法案件一经立案,必须做到有头有尾,善始善终。案件的承办人不能随意中止办理。立案、调查、定案、审批、处理和送达要严格按规定的步骤、程序和手续办理,材料要齐全。所需各项表格和文字、内容要详细,避免涂改,并签字盖

7、章,做到手续完备。三、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进行认真查对核实,如实准确的进行调查。对档案违法案件的时间、地点、情况、数量、金额、后果及责任人要具体明了。四、案件的承办人对涉及案件客观存在的材料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听取必要的证据材料。在获得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勘验笔录、鉴定结论及当事人陈述材料中,要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做到证据确凿。五、对已查证属实的案件,由承办人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损害程度等因素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六、对报批的案件,严格按处理审批权限办事,案件审批时,要查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等规范性文件,认真分析认定,经领导签发后,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做到定量罚准确。七、对符合案件

8、处理终结的案件,应及时结案,结案后要将案卷装订成卷,进行登记编号,由专人负责,认真保管。八、档案违法案件审批工作,要防止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真正做到执法不阿,公开,公正。7、档案行政违法赔偿制度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损害方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方有取得赔偿的权力。(一) 违法实施罚款;(二)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前提下进行通报批评,给对方造成影响的;(三) 造成财产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档案行政

9、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作出与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四、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时应递交申请书。五、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赔偿损失后,应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8、档案行政复议制度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二、档案行政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三、档案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10、)。四、档案行政复议遵循合法、及时、便民的原则。五、档案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六、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档案行政复议工作,法制科为档案行政复议办事机构。七、档案行政复议机构或专职复议人员在复议机关的领导下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 审查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二)向争议双方、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组织审理复议案件;(四)拟订复议决定;(五)受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出席应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八、档案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复议制,但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审理复议案件。九、档案行政复议人员失职、徇私舞弊的,复议机关或者有

11、关部门应当批评教育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工作制度一、持有效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二、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使监督检查职权时,应当主动向被监督对象出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三、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所监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四、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当依法实施监督,严禁干涉行政执法机关正常的行政执法行为。五、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发现行政违法问题,应当提出口头或书面的执法监督检查建议,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考。六、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发现有严重和重大行政违法问题时,应及时向本

12、级或上级机关报告。七、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应当年检。10、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制度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的机构与审核决定的机构分开。二、区档案局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由内设的法制机构(或指定机构)进行审核,然后报单位领导签批。三、法制机构(或指定机构)要对审核的案件逐一进行登记,并设置登记簿。11、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一、凡是设定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实行备案制度。二、区档案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报区法制办备案。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应于文件发布后15日内进行,并同时提交备案报告和起草说明、文件原件5份。四、区法制办对上报备案的文件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按有关

13、规定处理。12、行政处罚情况统计制度一、凡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都建立行政处罚统计制度,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饿行政处罚情况。二、区档案局按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按时上报区法制办和市档案局。13、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分析制度 为全面规范我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及时传送和反馈执法信息,制定本制度。一、每年定期进行执法工作情况统计及分析。二、执法工作情况统计的具体内容:(一)执法检查情况统计;(二)行政处罚基本情况统计;(三)重大违法案件情况统计;(四)档案行政执法员及档案执法联络员情况统计。三、每年按要求将执法工作情况统计分析材料及时向区法制办和市档案局报告。14、大同区档案局法制宣

14、传工作制度一、法制宣传工作是宣传贯彻档案法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档案局的核心工作之一。二、法制宣传的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在经常性地开展具有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参加人员广泛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四、要利用电视、广播、知识竞赛、板报、上街宣传和下基层宣讲等形式进行宣传。15、档案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为方便群众监督,增加执法力度,实施依法行政,我局对档案行政执法活动全面实行公开制度,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档案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和尺度、执法程序,防止执法人员乱查扣、乱罚款等现象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档案行政执法职责范围(一)负责全区范围内档案行政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处罚、结案归档工作。(二)负责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检查、管理。二、档案行政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三、档案行政的处罚标准及尺度1、对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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