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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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哪些灵活就业人员暂不列入参保范围? 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未在档案寄存机构存档或登记的人员; 没有规范的就业档案,且患有严重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待遇是否相同?相同。 灵活就业人

2、员申请参加医疗保险应注意哪些问题?(1)灵活就业人员应认真学习阅读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自己的权力、义务和责任。(2)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业务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医保中心确定的省、市、区及其它具备代管资格的档案寄存机构代理。有档案人员到本人档案寄存机构办理参何事宜,无档案人员到具备无档人员医疗保险代管资格的档案寄存机构办理参保事宜。(3)参保登记时就出示下列证件:有档案人员应出示身份证、职工劳动手册、养老保险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辞职证明,参加过医疗保险的出示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无档案人员庆出示身

3、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地人员还应出示暂住证。35 岁以上的出示养老保险手册。(4)申请参保登记时,由本人填写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医疗保险档案登记表、 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体格检查表 、 健康状况调查表 ,并提供 6 张彩色 1 寸免冠照片。(5)本人带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在医院交费,费用自理。体检三日后到医院禽体检结果,自己保存。(6)每月 15 后,本人到登记机构领取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银行开户通知书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体检发现患有重大疾病的暂缓入保,暂缓期超过 3个月以后可再次申请参保,不需再次体检。新参加工作及无档案人员体检发现患

4、重大疾病的暂不得参保。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本人可提出复查申请,经代管机构核准后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可参何缴费。(7)本人领取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银行开户通知书后,应在当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到商业银行开户缴费,初次存款应大于银行开户通知尽收眼底中“合计金额”款 200 元以上。医务人员存折具有普通储蓄存折的所有功能,可存可取并计息,也可查询缴费记录。为防止存折存款数额不足,中断缴费,参保人员应于每月 15 日前存款,每月月初到商业银行检查存折存款余额,或到定点药店划卡检验,如有欠费及时补缴,防止停保。(8)按约定时间领取医保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病历本,

5、缴费 6 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7.5%逐月缴纳。以后随着经济发展,缴费基数、缴费率按市区城镇职工的缴费水平作相应的调整。灵活就业人员 2006 年缴纳医疗保险费是每月 100.04 元(含生育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如何开户交费?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银行开户通知书 ,到市商业银行营业部(中山路与平安大街交叉口北行 100 米)办理医疗保险缴费手续,开立医疗保险专用活期储蓄户,办理委托缴费手续。参保人员可在市商业银行网点缴纳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

6、业人员医疗保险业务代管机构工作任务和程序是什么?(1)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熟练掌握医疗保险业务操作方法,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医疗政策保险宣传咨询工作。(2)热情接待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登记,指导灵活就业人员填写好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医疗保险档案登记一月 、 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体格检查表 。(3)对建档登记表和体检表按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对体检表本人照片处加盖骑缝章,在两表“机构名称”处填写档案寄存机构名称。告知灵活就业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和领取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银行开户缴费通知书时间及相关事项。(4)每月 25 日前完成对当月申请参保

7、人档案初审工作,确定其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和参保缴费时间及一次性缴费(补缴)年限,待劳动保障部门审核。(5)每月 25 日至次月 5 日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时间,医疗保险处将体检表复印件交代管机构,根据体检结论分别做出同意建档和暂缓建档的认定。(6)每月 10 日前代管机构根据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结果,将建档登记表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将相关数据录入微机软盘,做出相关报表三份,与填报的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进展情况分析表一式两份,一同报劳动保障部门。(7)每月 10 日前代管机构持软盘和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8)每月 15 日后下发石家庄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银行开户通知书

8、 ,参保人应及时到银行开户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是否建立?基金如何划入?市医保中心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基金以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划入:35 周岁以下的为 0.5%;满 35 周岁不满 45 周岁的为 1%;45 周岁及其以上的为 2%。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区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 6%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扣除大额保费(每月 78 元)后,35 岁以下人员个人账户基金基本为零。因灵活就业人员比城镇职工少缴 2%,所以个人账户也相对少 2%的数额。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是如何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

9、年限为男满 30 年,女满25 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得少于 5 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 15 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7.5%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最低缴费年限。否则,终止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是如何确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 2000 年 6 月 30 日前职工在用人单位享受公费、劳保医疗待遇,劳动人事部门认可的工作年限。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计为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

10、保险时要进行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认。档案中未转移(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难以确定工作年限的,一般以职工本人档案中记载的各阶段工作时间为准。视同缴费年限确需变更的,由档案寄存机构填写石家庄市区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变更表 ,报经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审核确认。 医疗保险关系如何接续?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无接收单位的,应在 30 日内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档案寄存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建立医疗保险档案。未及时接续医疗保险被注销的人员,由档案寄存机构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余额记录单 ,重新办理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手续?灵活就业人员达

11、到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后,档案寄存机构凭本人退休表、档案、医疗保险手册、 石家庄市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表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确认,缴至最低缴费年限的,方可办理终止缴费和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为什么要进行体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前体检,是为了控制参保人员身体状况结构,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平衡运行,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收不抵支。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在参保前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中发现患有特殊病、长期慢性病以及需住院治疗的人员,依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实行有计划的准入。 灵活就业人员应何时参加

12、医疗保险?未按时参保如何缴费?2004 年 6 月 30 日前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 2004 年 7 月 1 日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须在办理登记后 12 个月内参加医疗保险;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在 30 日内委托档案寄存机构办理登记缴费变更手续,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逾期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应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工资的 7.5%补缴逾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新参保需接续视同缴费年限的,应从 2000 年 7 月 1 日起补缴至今的医疗保险费,补缴的年限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不列为实际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

13、人员如何补缴中断的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既医疗保险专用存折中,每月余额至少不低于月缴费金额。缴费中断 6 个月及以内的,中断期间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时应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7.5%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从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中断 6 个月以上的,中断期内不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纳时须补缴中断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恢复缴费的第 7 个月(6 个月等待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的医疗保险费是否划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含逾期和一次性缴费)不划入个人账户。 什么是“有档”人员

14、?什么是 “无档”人员?“有档”人员是指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了录用手续有规范的人事档案人员。“无档”人员是指未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没有规范的人事档案的人员。 “无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在年龄和缴费时间上是如何规定的?25 周岁以下的随时参保,不需补缴医保费;35 周岁以下新参保一般应从 25 周岁缴费,超过 25 周岁应补缴所超过的月份,但最多补缴至 2004 年 7 月(新毕业的学生、复退军人除外) ,可只参加医疗保险;35 周岁以上的人员应自 2004 年 7 月补缴至 35 周岁,一般应同时参加养老保险。 为什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 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

15、为了保障医保统筹基金的正常运行和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防止无病不参保,有病才参保。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灵活就业人员到档案寄存机构继续参保是否还执行 6 个月等待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不满一年的,应按规定执行 6 个月等待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如何参保?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凭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经市医保中心核准,可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并按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80%的 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此办法累计缴费年限超过 5 年的,以后永不再建立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是否享受长期慢性病门诊和特殊疾病的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16、患慢性病的灵活就业人员,执行石家庄市市区未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从统筹基金支付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待遇,慢性病鉴定材料在每年的 3 月和 8 月由档案寄存机构统一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鉴定费自理。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患特殊疾病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档案寄存机构向市医保中心申报,申报时间材料应按用人单位职工的规定执行。 个人垫付的医疗费如何报销?灵活就业人员垫付的按规定应由医务人员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档案寄存机构按规定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医保中心将应支付的医疗费提供电子文本给商业银行营业部,由其将报销款项拨至灵活就业人员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专用活期储蓄存折。 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能否报销?灵活就业人员在外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符合医保规定的急诊抢救病种可按规定报销,并在 5 日内通知档案寄存机构向医保中心备案,确需住院的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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